人大何时开会无须看市长们的脸
作者:羽
来源:《浙江人大》2010年第10
        在我们的印象当中,每年几时中央和地方两会”,犹如朝九晚五上下班,已经约定俗成,深刻嵌入了社会肌体。然而,据《瞭望东方周刊》报道,今年广东广州、深圳、佛山等市本该在2月召开的两会”,迟至四五月才响起开场锣。佛山更是特例,夏至已过,早春应开的两会还是不肯露头。其原因,据说,“关键是市长人选还没确定。原来,因市长等地方领导的人选迟迟未决,才导致两会延迟召开。
        但是,从法理上讲,市长等地方领导的人选未定,绝非人大推迟开会的正当理由。因为作为民意机关的人大,最重要的一项工作就是选举。代表法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提出地方人民政府领导人员的人选。换言之,市长等领导人选,本可由人大代表提出,而非在人大开会以前,由某一级机关提出。如果人大被剥夺了提名市长的权力,只剩下对木已成舟的市长人选行使举手表决的权力,就像被掏空了果肉的橘子,形容枯槁。
        两会开多久对于人大会议沦入形式主义的批判之声不绝于耳。只是批判归批判,人大的形式化依然如
故。这次因市长等地方领导人选未决而纷纷推迟开会,无疑在其形式主义的脸谱之上涂抹了浓墨重彩的一笔。窃以为,若基于先天的权力分配而被迫形式化、边缘化,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以此自居,弃责任与法律于不顾,如此,人大衮衮诸公何以自处?
        不妨说,在货真价实的法治主义框架之下,市长应该看人大的脸来发言、行事,而不是相反。一旦相反的情形出现,恐怕对人大和市长双方而言,皆非福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