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文本到行动
广西壮族双语教育政策执行研究
一研究背景
少数民族语言作为文化的重要载体,在世界范围内都受到不同程度的重视。在国家层面的语言和文化政策背景中制订的双语教育政策,其改革和发展往往因时、因地、因民族而异,并无单一模式可言。双语教育政策作为一种语言政策,散见于各种政策、计划或规划文件中。对于双语教育政策研究而言,首先要考虑的问题是:双语教育政策的目标和理念导向到底是什么?鲁伊斯(Ruiz)提出在政策中一般将少数民族语言作为问题、权利或者资源。语言即
问题导向把少数民族语言视为习得主体民族语言的障碍,通常表现为过渡性语言教育政策,目的是语言和文化的同化。语言即权力导向承认人类语言存在的权力,通常表现为单向模式的双语教育,学生在学习主流语言的同时还保留母语的使用。语言即资源导向尊重语言的多样性,开展多语言教育,这被称为双向模式的语言教育。
教育局最怕什么举报电话有研究者提出双语教育问题有两个层次:一是法律和政策层面的双语教育问题,二是学习与教学层面的双语教育问题。从教育政策研究的传统视角来看,这是一个问题的不同阶段:双语教育政策的宏观制定和微观执行。当前的政策研究已经突破了传统的关于政策阶段理论的理解,即政策并没有明显的制定和执行阶段,因为政策会被执行者实施,他们对政策的理解让政策执行变成一个动态的甚至不相关联的过程。莱文森和斯通(Levinson & Sutton)提出一个社会结构化的方式来分析教育政策,重点分析政策蕴含的权力并强调分析政策偏移:“政策偏移主要是由于政策执行者参与成为政策的一个要素,把一些无关的机构资源甚至自己的偏好也带入了政策”。柯森(Corson)也认为政策在执行过程中,尤其在学校情境中充满着持续的对话和互动,这就意味着行动者正式或非正式地根据自己的方式执行政策。约翰逊(E.Johnson)在描述语言使用中增加了“实例化”特征,指出在行动之后还应该关注语言政策最后被执行的具体状况,也就是政策如何被再制定以及语言最终是如何被使用的。本研究尝试以一种脉络化视角理解双语教育政策,通过分析政策文本中蕴含的政策目标和价值导向,以及政策在具体执行过程中被解构的状态和最终行动,探究抽象的文本和执行者的解释、决策、行动之间究竟产生了何种偏差,进而提出研究的解释框架。为了达到这个目的,需要:(1)首先梳理国家和地区层面的语言政策和双语教育政策,从文本的角度分析国家层面的教育政策到底发挥了什么作用;(2)其次在此基础上分析双语教育政策的成效如何,以及在学校层次是如何被解释以及执行的;(3)最后探究双语教育政策执行的解释框架。
此种教育政策研究的意义在于不仅关注本源的政策文本,还强调通过参与者的视角来描述问题,将研究对象和研究问题置于情景之中,便于收集多样化的资料,以分析政策如何被解释、抵制、调适或者接受等,进而探究为什么政策会在执行过程中被改变。为了解释这种改变需抓取原始政策文本中相互矛盾的因素,从政策文本重构政策执行者行为的边界和责任主体。
二研究方法和理论框架
为了更好地分析双语教育政策从文本到行动的过程,本研究采用了多层次分析(Multi-layered analysis)的思路。多层次分析有助于理解政策是如何发挥作用的。在语言政策以
报考公务员费用及双语教育政策研究中,瑞森特和霍恩伯格(Ricento & Hornberger)提出了一个富有创意的隐喻——将政策行动视为一个洋葱——意指政策是多层次的,同时强调洋葱的中心是教师个体的角和权力。后来霍恩伯格和约翰逊(Hornberger & Johnson)通过进一步的研究,重申多层面政策分析的重要性,并强调在具体情景中分析执行语言政策的个体。比如,一般认为中央部门制定政策,地方(基层)政府解释政策,而学校则采取政策行动。实际上,地方(基层)政府和学校都会制定他们自己的具体或模糊的政策。
这种多维度分析的研究思路有助于完善当前的研究:注重从目标或价值层面分析语言政策。比如一些研究者从权力机制分析语言政策,认为语言政策通过赋予语言不同的地位而将某些体边缘化,“重视
语言、权力和不平等之间的关系,并以此作为理解语言和社会的核心概念基础”。不过,这些批判性研究忽视了语言政策个体的功能:这些个体自己理解政策,并以一种独特、创新及不可预知的方式解释并执行政策;同时这些批判性研究都忽视了语言政策执行的最终场所——学校。不过,关注目标和价值的研究与关注个体的研究不是相互冲突的,共同的旨趣在于关注社会公平和少数民族的教育机会,这就需要分析双语教育政策本身以及个体对政策的理解和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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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本研究主要采用案例研究方法,通过档案馆查阅、政府网浏览、个别拜访等多种途径收集了各个层面的政策文本和文档资料,最终文本资料一部分来自国务院、教育部、国家民委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广西壮族自治区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等各级政府通过办公网发布的政策,一部分整理于课题调研中地方负责人提供的文档资料。对这些政策文本的资料采用了质性文本分析方法进行剖析,重点关注各个层面的政策文本和话语所表达的权力、倡导、规制等不同程度的约束力量。案例研究调查通过访谈、观察等方法收集不同层面的个体对政策的认识和理解,单位涉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W县教育局,还有该县的三所壮文学校。
本研究引用了布迪厄(Bourdieu)关于惯习(Habitus)和信念(Doxa)的概念框架来分析语言政策和双语教育政策,解释学校中的政策执行具体行为,具体为政策话语在学校是如何被转变为信念和实践的。惯习可以被视为一系列被引导的习惯,这种习惯可以控制一个人的文化性行动。作为一种产生
和引导行动的原则,对于老师和学生而言,惯习决定了教学活动的组织,同时将社会规则制度化。信念主要强调一种结构,这种结构影响个体和社会环境的互动方式,也影响不同体内部和相互之间权力关系的合理化。信念包括“选择的集合,这些选择也许已经超出了问题本身,但确是个体根据社会习俗采取的策略性行为”。对于教育
和语言,布迪厄通过信念的解释,有助于理解政策如何被理性化、合法化、组织化,以及最终如何影响语言使用模式以及语言使用体。
三双语教育政策文本
政策文本可以视为国家管理机构在某个问题上知识、权力和话语的综合体现。比如学校学习政府文件确定如何组织开展教学,政府通过文件中的文本来组织管理。政策文本不是孤立的存在。斯蒂芬·鲍尔指出政策文本通常是个体、团体、利益、组织和世界观等综合体的产物,政策制定者处于一种广泛的政策场景(Policy scopes)中,同时也处于话语传输(Carriers of discourse)的政策网络中。政策制定者将自己的假设、偏好都体现在政策文本中,因此有必要分析政策文本背后潜藏着的政策制定者的技术性、经验性处理,也需要理解政策制定者的这种努力。因此,本研究首先分析国家层面的语言和双语政策潜在的目的和价值导向。
(一)国家层面的语言和双语教育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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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勒夫森(Tollefson)在研究中指出,语言政策和双语教育政策并不是没有政治意义的,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这些政策确实制造或维持了各种形式的社会(不)公平,或者尝试制定更多的政策来降低不公平并促进少数民族语言的保护。彭尼库克(Pennycook)也将社会学理论引入分析政策。治理的权力不止来自政府,还来自行政管理机构的微观实践和话语。权力也不仅存在于政策情境中,也不仅是政府意愿的体现,而是来自政策执行者的交互。很多时候双语教育政策实际上成为管理双语教育的系统,进一步延伸了政府治理的策略。
我们国家的一些政策文本体现了对语言、文字的态度和规范。从全国范围来看,主要是推广和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具体是指普通话和规范汉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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