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第三批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复查评估工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公布日期】2012.12.18
【字 号】桂教办[2012]793号
【施行日期】2012.12.1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河北教师教育培训网
【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
正文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第三批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复查评估工作的通知
(桂教办〔2012〕793号)
各市教育局:
  根据《关于组织对第三批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复查评估的通知》(桂教基教〔2012〕91号)安排,决定组织第三批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复查评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要求
2020公务员年度考核个人总结  复查评估工作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验收评估、中期评估、复查评估标准》(桂教基教〔2005〕160号)执行。评估过程中,要充分肯定成绩,总结六年来学校的发展变化,指出不足及努力方向。
  二、评估时间
  2012年12月24日至2013年1月10日,每所学校复查评估时间为2天左右,具体日程安排由工作组组长与接受评估单位协商确定。
  三、评估组织
  成立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复查评估领导小组及工作组,名单详见附件1。
  四、其他事项
  (一)评估专家在开展工作期间所需的食宿、交通以及专家补贴由接受评估的地方(单位)负责。要认真执行《关于严格执行示范性普通高中验收评估工作廉洁纪律的通知》(桂教基教〔2004〕144号),食宿接待从简。
  (二)各有关市教育局负责通知本地的工作组成员参加评估工作。接受评估的地区(单位)要科学安排迎检工作,不得因为复查评估而影响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三)评估工作结束后,各评估工作组需在7个工作日内将评估意见、学校迎评材料(一套)交至我厅基础教育处。评估意见参考格式见附件2。
  附件:1.第三批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复查评估领导小组及工作组成员名单
  2.评估意见参考格式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
2012年12月18日   
  附件1:
  第三批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复查评估领导小组及工作组成员名单
  一、领导小组
  组 长:高 枫 自治区高校工委书记、教育厅厅长
  副组长:白志繁 自治区教育厅副厅长
  成 员:罗 索 自治区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处长
  吕 逸 自治区教育厅监察室主任
  刘谋桂 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办公室常务副主任
  覃伟合 自治区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副处长
  杨锦兴 自治区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副处长
  二、复查评估工作组
  (一)第一组。
  负责学校:南宁八中、南宁十四中、邕宁高中
  组 长:罗 索 自治区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处长
  成 员:刘 明 柳州市教科所所长
北京成人自考教育  林 忠 桂林中学校长
  黄亮升 河池高中校长
  管升起 贵港高中校长
  韦贵方 百高中校长
  黄玉鑫 自治区教育厅基础教育处主任科员
  (二)第二组。
  负责学校:南宁沛鸿民族中学、南宁市外国语学校、宾阳中学
2019考研国家线多少  组 长:覃伟合 自治区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副处长
  组 员:XXX华 柳州市人民政府督学
  农盛粟 德保高中校长
  林国辉 博白中学书记
  苏 农 巴马高中校长
  唐明宏 岑溪中学校长
  (三)第三组。石家庄事业编考试
  负责学校:田阳高中、平果高中
  组 长:胡治高 自治区教育厅基础教育处调研员
  组 员:黎晓明 梧州市教科所所长
  覃桂宁 柳州铁二中学校长
  宋立权 玉林高中校长
  苫佑文 北海中学校长
  莫振高 都安高中校长
  (四)第四组。
  负责学校:广西师大附属外国语学校、平乐中学、荔浦中学
  组 长:杨锦兴 自治区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副处长
  组 员:冯 峤 玉林市教育局副调研员
  胡冬梅 柳州铁一中学校长
  黎钜锋 梧州高中校长
  罗世符 北海廉州中学校长
  黄立平 宜州一中校长2018国考进面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