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布局结构调整指导意见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0.11.25
新疆教育考试院登录入口【字 号】桂政办发[2010]214号
【施行日期】2010.11.2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务员考试书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
正文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布局结构调整指导意见的通知
(桂政办发〔2010〕214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自治区教育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国土资源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编办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布局结构调整指导意见》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布局结构调整指导意见
(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自治区财政厅、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为贯彻落实全国、全区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贯彻实施《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下简称《国家教育规划纲要》)和《广西教育发展重点工程和体制改革试点总体方案(2010-2012年)》,统筹规划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建设,推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现就“十二五”期间教育布局结构调整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开展教育布局结构调整工作的重要意义考研报名时间是几月份
辽宁省人事考试网二级建造师  “十一五”以来,我区以推进“两基”攻坚、职教攻坚、危房改造为重点,大力改善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办学质量和办学效益不断提高。但是,随着城镇化的推进、人口出生率下降、进城务工人口增多,城乡教育面临着新的形势,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学前教育“入园难”、义务教育不均衡、高中阶段教育和高等教育规模偏小等状况,影响着我区教育事业的协调发展、可持续发展,教育布局结构调整已经成为我区教育、经济、社会发展和推动城镇化进程的必然要求。因此,必须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全国、全区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家教育规划纲要》,紧紧抓住新机遇,加快实
施新一轮教育布局结构调整。中南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信息网
  实施教育布局结构调整,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适应推进工业化、城镇化、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求的战略性、基础性、全局性工作;是完善城镇公共服务体系,提升城镇公共服务功能的重大举措;是推进教育发展方式转变,增强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的有效方式;是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实现教育公平的有效途径;是缩小区域内学校之间办学条件差距,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举措;是建立中小学危房改造长效机制,改善办学条件,确保校舍安全,实现学校长治久安的必要前提;是科学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完善管理体制,加快城乡教育事业发展的有效手段。各市、县要从促进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实施教育布局结构调整的必要性、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真正将教育布局结构调整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政府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抓紧、抓实、抓细、抓好,确保教育布局结构调整工作顺利推进。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我区教育布局结构调整工作,要以理论和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以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建设社会主义新
农村为目标,以创建标准化、规范化学校为手段,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科学设校,处理好需求与可能、数量与质量、当前与长远的关系,通过努力,切实提高学校办学效益和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城乡教育事业协调、健康发展。
  教育布局结构调整的基本原则是:政府统筹,规划先行;整合资源,优化布局;分类指导,分步实施;确保入学,提高质量;鼓励创新,科学发展。教育布局结构调整必须与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以及城乡建设总体规划等专项规划相衔接,与工业化、城镇化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结合,与人口变化趋势相适应,科学规划,分步实施,扎实推进布局调整工作。
2022年医师成绩查询时间  三、发展目标和主要工作任务
  通过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着力改善保留学校和新建学校的办学条件,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达到资源共享、规模办学、保证质量、方便就学、提高效益的目标,努力形成多层次、多样化、开放型教育发展新格局,促进全区教育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一)基础教育:原则上,在有条件的地区逐步实施“四个集中”,即:高中向城市或县城集中,初中向城镇集中,小学向乡镇集中,教学点向行政村集中。有效整合教育资源,实现学校布局合理、教育集中投入、教师资源集约,并以此推动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到2015年,每县城区重点建设1-3所寄宿制高中、1-3所寄宿制初中,桂东南等人口密集区每个乡镇所在地重点建设1-2所寄宿制初中;每个乡镇重点建设1-2所寄宿制小学、1所公办乡镇中心幼儿园,桂东南等人口密集区村级小学的布点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力争到“十二五”期末,义务教育学校实现校舍建设达标、配套设施完善、教学设备配置齐全、食宿条件明显改善、校园环境优美、教育质量明显提升的目标,消除校舍不安全因素,基本消除大班额现象。学前教育实现每县(市、区)建设1至2所自治区示范幼儿园,每个乡镇建设1所以上公办中心幼儿园。普通高中学校原则上集中到市、县城区举办,每县(市、区)至少创建1所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满足初中毕业生接受普通高中教育需求。推进特殊教育与普通教育均衡发展,到2012年,设区市和30万人口以上的县(市、区)都建立1所特殊教育学校;到2015年,创建自治区示范性特殊教育学校15所。边境地区可根据当地实际,采取特殊模式和方法。
  (二)中等职业教育:以满足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对技能型人才需求、满足学生及新生劳动
力接受职业教育与培训需求为原则,自治区统筹中等职业学校布局设置工作,稳步推进以市为主的中等职业学校管理体制改革。以自治区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为依据,大力推进中等职业学校的标准化建设,通过重组或撤并切实改变部分地方中等职业学校散、小、差的状况。以国家改革发展示范校和优质特校以及自治区示范校建设为重点,努力壮大中等职业教育优质办学资源。以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建设为纽带,以市级职业园区或市级职教中心建设为平台,积极推动职业教育办学资源的优化和共享。以服务重点产业发展需要为立足点,调整优化中等职业学校专业布局。各市以市为单位统筹规划当地学校和专业设置布局,加强骨干学校和专业建设;各县(市、区)要统筹职业教育与培训,积极举办职业学校或县级职教中心。到“十二五”期末,设区市市本级以专门化学校为主体、县(市、区)综合性学校与培训相结合,全区形成总量适当、设置规范、结构合理、特明显、专业门类齐全、持续发展能力较强的中等职业学校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