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类别】专利费用专利代理行政事业性收费
【发文字号】湘价费[2010]127湖南公务员号
【发布部门】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物价局
【发布日期】2010.08.19
【实施日期】2010.08.1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核定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收费试行标准的通知
(湘价费〔2010〕127号)
省知识产权局:
你局《关于核定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考务及培训收费的函》收悉。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调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0]1258)号和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行政事业单位考试收费标准核定办法》(湘价费[2009]61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按照“以考养考”原则,现就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收费试行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
发布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