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教育厅、省财政厅江苏高等学校协同创新计划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2.11.07
【字 号】苏政办发[2012]190号
【施行日期】2012.11.0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财务制度
正文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教育厅、省财政厅江苏高等学校协同创新计划的通知
江苏教育厅首页(苏政办发〔2012〕190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省教育厅、省财政厅《江苏高等学校协同创新计划》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2年11月7日 
江苏高等学校协同创新计划
(省教育厅、省财政厅)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的意见》(教技〔2012〕6号)要求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创新驱动发展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提升江苏高校协同创新能力,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适应我省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推进科技创新工程的迫切需要,遵循“需求导向、全面开放、深度融合、择优支持”的原则,坚持以急需和一流为导向、以协同推进为核心、以创新发展为目标、以产学研结合为主线,鼓励、引导、组织高校突破学科、学校、行业和地区等壁垒,与国内外各类创新主体和创新力量紧密合作,围绕国家、行业、区域发展的重大需求和关键共性问题,开展协同创新和联合科技攻关,创新体制机制,建设人才、学科和科研三位一体的江苏高校协同创新中心,促进高等教育与科技、经济、文化的有机结合,提升高校创新能力,支撑创新型省份和人力资源强省建设。
  二、主要目标
  通过实施江苏高校协同创新计划,培育组建一批高校协同创新中心,构建协同创新的新模式、新机制,形成有利于协同创新的文化氛围,集聚和培养一批拔尖创新人才,取得一批标志性成果,努力把高校协同创新中心建设成为具有重要影响的学术高地、行业产业共性技术的研发基地、区域创新发展的引领阵地和文化传承创新的主力阵营,推动知识创新、技术创新、区域创新的战略融合。“十二五”期间,着重建设50个左右江苏高校协同创新中心,同时,引导支持江苏高校申报建设国家“2011协同创新中心”。
  三、重点任务
  (一)构建协同创新平台与模式。坚持高起点、高水准、有特,利用高校现有基础,集聚社会各方资源,推进高校与高校、科研院所、行业企业、地方政府的深度融合,探索满足需求、形式多样的协同创新模式。
  1.面向科学技术前沿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依托高校优势学科和特学科,与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等开展实质性合作,集聚优秀创新团队和优质资源,建立符合国际惯例的知识创新模式,营造良好的学术环境氛围,产出重大原始创新成果和拔尖创新人才,逐步成为引领和主导该领域国际科学研究与合作的学术中心。
  2.面向行业产业发展的核心问题和共性问题,依托高校与行业结合紧密的优势学科,与大中型骨干企业、科研院所联合开展有组织创新,建立多学科融合、多团队协同、多技术集成的研发应用平台,形成产学研融合发展的技术转移模式,为产业结构调整、行业技术进步提供支撑引领,成为国家和区域技术创新的重要阵地。
  3.面向区域发展的重大需求,鼓励高校通过多种形式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引导高校与
科研院所、行业企业等通过多种形式开展产学研协同研发和战略咨询服务,进一步转变服务方式,构建多元化的成果转化与辐射模式,带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和新兴产业发展,努力在区域创新体系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
  4.面向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迫切需求,整合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的学科和人才资源,推动高校与科研院所、行业企业的协同研究,构建多学科交叉研究平台,探索文化传承创新的新模式,强化文化对外表达和传播能力建设,为提升文化软实力、增强中华文化国际影响力作出积极贡献。
  (二)建立协同创新体制机制。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机制为主相结合,突破制约高校创新能力提升的机制障碍,打破高校与其他创新主体和创新力量间的体制壁垒,同时,把人才作为协同创新的核心要素,充分释放人才、资本、信息和技术等方面的活力,营造有利于高校协同创新的环境氛围。
  1.构建科学有效的组织管理体系。协同创新中心要成立多方参与的理事会或管理委员会,负责重大事务的决策协商。协同创新中心实行主任负责制,设立相应的组织管理部门。明确合作各方权责及人员、资源、成果和知识产权归属,努力实现开放共享、持续发展。
  2.探索促进协同创新的人事管理制度。建立以任务为牵引的人员聘用方式,增强对国内外优秀人才的吸引力和凝聚力,造就协同创新的领军人才和团队。推动高校与科研院所、企业之间的人员流动,进一步优化高校人才队伍结构。
  3.健全寓教于研的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以科学研究和实践创新为主导,通过学科交叉融合、产学研紧密合作等途径,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以高水平科学研究支撑高质量人才培养。
  4.完善以创新质量和贡献为导向的评价机制。改变单纯以论文、获奖为主的考核评价方式,注重原始创新和解决重大现实问题的实效,健全综合评价机制和退出机制。
  5.建立持续创新的科研组织模式。发挥协同创新的人才、学科和资源优势,在协同创新中不断发现和解决问题,努力形成可持续发展、充满活力和各具特的科研组织模式。
  6.优化以学科交叉融合为导向的资源配置方式。充分利用和盘活现有资源,集中优质资源重点支持,发挥优势学科和特学科的集聚功能,构建有利于协同创新的基础条件,形成资源配置长效机制。
  7.创新国际交流与合作模式。吸引国际创新力量资源特别是世界一流专家学者参与协同创新,合作培养国际化人才,推动与国外高校和科研院所建立实质性合作,促进江苏高等教育国际化。
  8.营造有利于协同创新的文化环境。构建自由开放、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学术氛围,倡导拼搏进取、敬业奉献、求真务实、团结合作的精神风尚。
  四、实施范围、条件和方式
  (一)实施范围。与江苏高校开展实质性合作,并以江苏高校为主体的协同创新中心内各种创新力量,包括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和省内行业组织、地方政府等。
  (二)实施条件。
  1.江苏高校协同创新中心依托的主体学科原则上应为国家重点学科、江苏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项目学科或“十二五”省重点学科。
  2.江苏高校协同创新中心应具有明确的服务领域方向、拟解决的重大问题和培育建设目标措施,突出体制机制创新,并取得明显建设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