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教育厅关于落实全国学校美育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高校美育工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吉林省教育厅
【公布日期】2018.05.15
【字 号】吉教体〔2018〕3号
【施行日期】2018.05.1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
正文
吉林省教育厅关于落实全国学校美育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高校美育工作的通知
吉教体〔2018〕3号
各高校:
  2018年4月21日,教育部召开全国学校美育工作会议,教育部党组书记、部长陈宝生讲话,要求各地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要从“讲政治,把方向”“重创新,扩资源”“建机制,提质量”“夯根基,强师资”“善统筹,促均衡”五个方面,扎实推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创新发展。
  2016年9月以来,各高校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加强改进学校美育工作意见,积极落实教育部和我省第五届大学生艺术展演的工作要求,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大力宣传,以展演活动为抓手,不断丰富课堂教学、课外活动和校园文化,综合协调推进美育教学改革,广泛开展艺术展演活动,取得了丰硕成果。展演期间,各高校累计向省评审委员会报送表演类节目456个、艺术作品1331件、艺术实践工作坊22个、艺术教育科研论文178篇。省教育厅组建美育专家库,遴选组织专家对5大项12小项开展了评比工作,精选出优秀节目、艺术作品、教育科研论文,进行4场省级综合展演、艺术作品巡回展览及科研论文报告会。推荐12个节
目、6件艺术作品、7件“校长杯”书画作品、4个艺术实践工作坊、6篇艺术教育科研论文参加全国评审。吉林省第五届大学生艺术展演获奖名单(见附件2)现予公布。
  希望各高校认真总结第五届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和学校美育工作经验,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学校美育工作会议及陈宝生部长讲话精神,进一步贯彻落实《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实施意见》(见附件1),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为做好有关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 完善管理机制
  各高校要有校级领导分管美育工作,并由教务、宣传、学生工作、团委等职能部门和相关院系共同组建艺术教育委员会,统筹学校美育工作。有条件的高校可建立美育(或艺术教育)中心和美育(或艺术教育)研究室。有计划地组织参加美育专题培训。加大学校美育工作投入力度。
  二、 加强课程建设
  各高校要按照《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公共艺术课程指导方案》要求,面向全体学生开设艺术课
程,并纳入学分管理。重点围绕美育理论课程、艺术鉴赏课程和美育实践课程,引进和建设一批资源共享的美育类公开课、慕课、微课等在线开放课程,满足学生个性化、多样化学习需求。
  三、 加强活动建设
  积极开展大学生艺术展演、高雅艺术进校园、艺术家进校园、“结对子、种文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校园等活动,举办高端艺术教育论坛,开设公共艺术课堂,办好用好大学生电影院线, 组建和发展一批学生美育社团、艺术俱乐部、兴趣小组,加强合唱、舞蹈、乐器、美术、文学等学生社团和艺术团。组建学校艺术联盟,扩大学校美育影响力。
  四、 加强师资建设
  各高校要根据美育课程开设需要,加强公共艺术教师队伍建设。探索建立高校与地方政府、行业企业、中小学校协同培养美育教师的新机制,促进美育教师培养、培训、研究和服务一体化,切实提高美育师资水平。强化培养“一专多能”型美育教师的观念,适应美育发展形势,改革培养模式和课程设置。探索开展大学生到中小学校艺术教师岗位和幼儿园教师岗位顶岗实习
工作,以教学与实践高度结合的方式,培养合格的美育教师。鼓励有条件的艺术院校(系)与急需补充美育师资的农村、边远、贫困、民族地区联合培养艺术教育师资,组织开展规范化的教育实习。
  积极推动高等学校和社会力量参与中小学美育发展,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校外教育机构、文化艺术团体和机构、社团组织等采取对口衔接、结对帮扶等方式建立中小学艺术教育基地,参与艺术教育薄弱学校的教育教学。鼓励和引导高校艺术专业教师、艺术院团专家和社会艺术教育专业人士到中小学校担任兼职艺术教师或指导员。
  五、 加强教研科研
  利用高等教育优势,联合专业院校、科研院所、文化艺术团体和机构建设一批艺术教育科研基地,开展美育教研科研。注重美育科研成果的培育和转化,强化美育科研管理指导和过程评估,针对美育发展薄弱点和制约瓶颈,开展专题研究,为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六、 实施美育年度报告制度
  按照教育部要求建立学校美育发展年度报告制度。各高校每年要总结本校美育发展情况,撰写年度报告报送省教育厅。重点反映艺术课程建设、艺术教师配备、艺术教育管理、艺术教育经费投入和设施设备、课外艺术活动、校园文化艺术环境、重点项目推进等情况。
吉林省教育厅
吉林教育信息网站
2018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