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2006年人才支援农村教育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吉林省教育厅
【公布日期】2006.05.29
【字 号】吉教人字[2006]14号
【施行日期】2006.05.2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高等教育
正文
吉林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2006年人才支援农村教育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
(吉教人字[2006]14号)
各市(州)教育局,中省直有关学校,省教育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大力推进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工作的意见》和吉林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2006年第1次会议确定的《吉林省人才支援农村教育项目实施方案》,2006年计划从县镇以上学校选派500名优秀教师到农村中小学任教;从农村中小学选送1000名教师到县镇以上中小学研修;选取300所县镇以上优秀中小学对口支援300所农村中小学;选派优秀教研员和城镇中小学骨干教师组成服务团队,到农村中小学送教下乡。为保证此项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支援内容和方式
  1、城镇优秀教师到农村直接参与农村中小学教书育人和培训师资等。
  2、农村中小学教师到县镇以上学校,参加教研、听课、助课、代理班主任等。
  3、开展“校对校”对口支援活动,组织教师相互交流教育教学经验,开展教研活动,支援教学资源和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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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选派优秀教研员和中小学骨干教师组成服务团队,为农村中小学教师作示范课、公开课、教学科研讲座,交流、传授教学经验,传授先进的教育理念,建立长期的教学联系。
  二、支援工作计划
  1、省教育厅根据各市(州)城镇教师、农村教师、城镇学校数量占全省的比例制定《县镇以上学校教师到农村任教人员选派计划》(见附表一)、《农村教师到县镇以上学校研修计划》(见附表二)、《“校对校”对口支援农村学校计划》(见附表三);根据省、市、县三级教师进修学校人员力量,确定每学期组织二次、一年不少于四次送教下乡活动计划。
  2、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分解省下达的计划。各市(州)和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具体组织落实计划。中省直学校计划由省教育厅直接落实。
  3、选派到农村任教和到县镇研修的教师要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肯奉献,作风扎实,年龄在45岁以下,身体健康。
  三、支援工作对接
  1、由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所辖区域内的学校,落实支援教师、上派研修教师具体人选和具体支援学校和受援学校。
  2、市(州)直单位派出人员和支援学校由市(州)商所辖县(市、区)确定。中省直学校及派出人员商有关市(州)确定。
  3、各县(市、区)工作对接名单上报所在市(州)汇总,由市(州)上报省教育厅。
  4、选派优秀教师到农村任教工作由省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处和省教育厅人事处负责;农村教师到县镇以上学校研修由省教育厅人事处负责;“校对校”对口支援由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负责,省教育厅人事处配合;送教下乡由省教育厅师范教育处负责,省教育厅人事处配合。
  四、时间安排
  1、6月3日至5日,各市(州)教育局将本地区选派优秀教师到农村任教的县镇以上学校名单、拟派教师人选、接受支援的农村学校名单、所需学科教师及人数上报省教育厅人事处;将本地区上派研修的农村学校、拟派人选和接收研修的县镇以上学校名单报省教育厅人事处;将本地区“校对校”对口支援计划提供支援学校和接受支援学校名单报省教育厅基础教育
处。
  选派优秀教师到农村任教计划的对接工作、支教活动按省委组织部工作安排进行,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2、2006年6月3日至5日,各市(州)教育学院(教师研修院)将所辖各县(市、区)教师进修学校制定的2006年度送教下乡计划报省教育学院,由省教育学院汇总报省教育厅师范教育处。
  3、6月21日至23日,省教育厅公布2006年上派研修农村教师名单和接收研修的县镇以上学校名单、“校对校”对口支援计划提供支援学校和接受支援学校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