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治医师报考资格条件
    作为国家职业资格考试,参加国家执业医师(主治医师)资格考试者,在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取得或经认可的医学硕士及以上学位;
    二、具有取得或经认可的专业学位;
    三、办理过国家职业资格、执业资格考核手续,由行政机关认定和批准执业;
    四、在国家行政机关以及政府认可的社会医疗机构或科室实习和实践指定的相应医学专业的主治医师的工作岗位上实习和实践超过一年;
    五、已取得医师执业资格;
    六、参加国家执业医师(主治医师)资格考试的应聘者,应向考试机构交付专业审定费、报名费及其它费用,具体收费标准由省级人民政府医疗卫生行政部门按照财政部颁发的《人民政府专业审定费收取暂行办法》执行;
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七、参加国家执业医师(主治医师)资格考试的应聘者,应遵守诚实守信的原则,如有作弊或舞弊行为,其考试成绩及执业资格一经发现,将按规定取消其本次考试成绩,多次涉嫌同样行为者将取消其资格考试资格。
    因此,想要参加国家执业医师(主治医师)资格考试的考生,既要满足上述资格条件,又要采取诚信守法的行为,时刻牢记考试守则,备考充分,在考试中得心应手,取得优异的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