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安庆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05.09.23
【字 号】宜政办发[2005]32号
【施行日期】2005.09.2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文物及历史文化遗产保护
正文
安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
(宜政办发〔2005〕3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我市是“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悠久,人文荟萃,不仅有大量的物质文化遗产,而且有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市委、市政府历来重视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为此做了大量工作并取得显著成绩。但是随着经济和社会的急剧变迁,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存、保护和发展也遇到了很多新的情况、新的问题,面临着严峻形势。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意见的通知》精神,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要充分认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各族人民世代传承、与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和文化空间。非物质文化遗产既是历史发展的见证,又是珍贵的具有重要价值的文化资源。我市各族人民在长期生产生活实践中创造的丰富多彩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一部分,为中华文化的传承做出了巨大贡献。保护和利用好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对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我市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非物质文化遗产与物质文化遗产共同承载着人类社会的文明,是世界文化多样性的体现。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和中华民族其他非物质文化遗产一样,蕴含着中华民族特有的精神价值、思维方式、想象力和文化意识,是维护我国文化身份和文化主权的基本依据。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不仅是国家和民族发展的需要,也是国际社会文明对话和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
  随着全球化趋势和现代化进程的加快,我国的文化生态发生了巨大变化。非物质文化遗产受到越来越大的冲击。一些依靠口授和行为传承的文化遗产正在不断消失,许多传统技艺濒临消亡,这对于建设历史文化名城和文化强市,有很大的影响。因此,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已经刻不容缓。
  二、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建立协调有效的机制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要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明确职责,形成合力;长远规划、分步实施,点面结合,讲求实效”的工作原则。要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建立协调有效的保护工作领导机制,由市政府分管市长牵头,建立安庆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成员名单附后),负责统一协调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制定非物质文化
遗产保护规划、方案,协调处理有关事项,审核申报国家级、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负责审定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等。各县(市)、区也要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
  各级政府要加强领导,将保护工作列入重要工作议程,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整体规划,纳入文化发展纲要。要制定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明确保护范围、保护措施和目标。为加强和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市政府将安排历史文化名城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并逐步加大投入。各县(市)、区政府也要保证本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经费的落实。通过政策引导等措施,鼓励个人、企业和社会团体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进行资助。
  三、开展资源普查,编制遗产名录
  认真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要培训一支业务精通,工作扎实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队伍。要将普查摸底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基础性工作来抓,按照国家文化部和省文化厅统一部署,在规定时间内,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普查工作。全面了解和掌握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种类、数量、分布情况、生存环境、生存现状以及存在问题,保护工作
安徽省人民政府网站的难点等,进行记录,建档和数据库建设。
  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体系。各县(市)、区要在普查、建档的基础上,制定评审标准并组织专家委员会科学论证和认定我市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制定遗产名录,经广泛征求意见后由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公布,并积极推荐申报市、省和国家级遗产名录。
  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研究、认定、保存和传播。要组织文化单位、科研机构、大专院校及专家学者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研究,各级文化部门对征集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实物、资料,要予以妥善保管。要充分发挥图书馆、少儿馆、博物馆等公共文化设施的作用,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播和展示。
  建立科学有效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机制。对列入各级名录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可采取命名、授予称号、表彰奖励、资助扶持等方式,鼓励代表作传承人(团体)进行传习活动。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产权的保护。在传统文化特鲜明,且具有广泛众基础的社区、乡村,开展创建民间传统文化之乡的活动。
  四、制定保护规划,落实保护工作
  各县(市)、区要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切实可行的保护规划,将保护工作的长远目标与近期安排相结合,分阶段对本地区具有重大历史、科学和人文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种类进行保护和传承,使保护工作有重点、有步骤地实施。要根据总体规划,对处于濒危状态的民间文化传承人所掌握的知识和特艺进行抢救性记录,对珍贵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原始资料和实物积极征集,妥善保留,以传承和弘扬。
安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五年九月二十三日
  安庆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召集人:
  王 强 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
  陆天平 市文化局局长
  黄 杰 市发改委副主任
  吴功华 市教育局副局长
  方 波 市民委副主任
  杨瑞银 市财政局副局长
  童忠琪 市旅游局副局长
  华庆生 市文物局局长
  联席会议办事机构设在市文化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