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数字校园建设规范(试行)》解读
作者:《规范》编制项目组
来源:《中国电化教育》2018年第10期
        摘要:2018年4月,教育部正式发布《中小学数字校园建设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规范》旨在为全国中小学数字校园建设提供指导性的标准和要求,有序、快速地推进数字校园的高质量建设与应用,促进实现《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中提出的“数字校园建设覆盖全体学校”的发展目标。该文从项目背景、编制思路、结构与主要内容、主要特点四个方面对《规范》的指导思想、核心内容与时代意义进行解读与分析。
        关键词:教育信息化2.0;数字校园;“互联网+”;融合创新;规范解读
长沙教育信息网        2018年4月13日,教育部颁布《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提出“三全两高一大”的发展目标,即“教师应用覆盖全体教师,学生应用覆盖全体适龄学生,数字校园建设覆盖全体学校”“教师信息化应用水平普遍提高、师生信息素养普遍提高”“建立互联网+教育大平台”,标志着我国教育信息化的发展核心目标从“三通两平台”转向“三全两高一大”。为了实现“数字校园建设覆盖
全体学校”的目标,启动实施数字校园规范普及计划,4月16日教育部发布了《中小学数字校园建设规范(试行)》,为落实数字校园规范普及计划指明了方向。为了更好地统一社会各界对《规范》的认识,加快中小学数字校园建设,该文从背景、思路、主要内容及特征等方面对《规范》进行解读。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明确提出“要加快教育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加快终端设施普及,推进数字化校园建设,实现多种方式接人互联网”。《教育信息化十年发展规划(2011-2020年)》把数字校园建设列为重要工作,明确提出“制订中小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数字校园建设基本标准,推动全国中小学数字校园达标建设”。同年,教育部“教育信息化试点”工作将“绿数字化校园建设”列为中小学试点工作的重点内容,第一批在中小学校确立了351个试点单位,其中有47个单位选择了以数字校园或数字化校园为主题的试点项目,占13.4%,是试点内容分类中占比较高的内容一。2012年,中央电化教育馆实施百所数字校园示范校建设项目,旨在遴选一批学校信息化基础环境建设和应用效果好的学校,通过实验探索,形成数字校园示范校,这是我国基础教育领域第一次明确以“数字校園”为主要实践内容的试点项目。为推进项目的实施,中央电化教育馆制定并发布了《数字校园示范校建设指南》。
        各地在“政府推动、试点示范”的引导下,参考中央电化教育馆发布的《数字校园示范校建设指南》,依据本地特点,积极引导数字校园建设,信息化教学应用在全国各地普遍开展,成绩是巨大的,但也存在建设模式不一,技术支持服务模式单一,离“创新发展”具有一定差距,下一步如何发展观点不统一等问题,亟需国家规范指导。
        按照教育部《2017年教育信息化工作要点》的工作部署,在教育部科技司的指导下,中央电化教育馆2017年初组织专家在“百所数字校园示范校建设项目”等工作实践的基础之上,开展了《中小学数字校园建设规范(试行)》的编制工作。经过历时一年的努力,《中小学数字校园建设规范(试行)》正式颁布,为编制工作画上一个圆满的句号。
        《规范》编制项目组在编制过程中主要开展了全国调研、规范撰写、内部讨论、专家评审、征求意见、修改完善等工作。编制项目组搜集调研了各地(省、市)数字校园建设相关指导文件58项,以2012年中央电化教育馆发布的《数字校园示范校建设指南》为基础并结合调研情况撰写规范,共召开了7次专家集体研讨会和2次专家评审会,最后发文向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部内有关单位(政策法规司、发展规划司、基础教育司、教师工作司、中央电化教育馆、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等)征集意见共计51条,并对其进行了逐条研究、认真吸纳,对《规范》文稿进行修改完善。《规范》的主要编制思路体现在如下三个方面。
        (一)坚持“互联网+”的行动路线
        2015年,国务院印发《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提出“探索新型教育服务供给方式,鼓励学校利用数字教育资源及教育服务平台,逐步探索网络化教育新模式,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促进教育公平”。“互联网+”战略格局包括云、网、端三个层次,云、网、端的结合,是“互联网+”战略应用到各行各业的基本模式,教育中的“互联网+”核心是探索新型的教育供给模式。随着教育领域互联网的逐步普及,国家鼓励提供云端支持、动态更新、适应混合学习、泛在学习等学习方式的新型数字教育资源及服务。教育“云”是指按照国家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标准规范,由教育行政部门通过组织建设、租用、购买服务等方式建设和维护的依托大数据和云计算技术构成的基础资源。“十二五”以来,国家大力推进“三通两平台”工程,在“国家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的引导下,多地也建立了各自的教育资源平台,这些平台多是采用云计算技术搭建,有越来越多的试点区域平台接入国家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2018年3月教育信息化和网络安全工作月报显示,已接入30个平台,其中包括9个省级平台、13个市级平台、8个区县级平台。“国家云”“区域云”的教育资源服务体系已初步形成,为新阶段学校连人互联网后能够享用到各级云服务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二)坚持“融合创新”的基本思想
        教育信息化的发展包含起步、应用、融合与创新四个阶段。十九大后,我国教育信息化正式从1.0时代的起步应用走向了2.0时代的融合创新,全面提升教育品质,构建新时代教育的新生态成为教育信息化2.0时代的核心发展目标。具体来看,“融合”体现在信息技术全面深入应用到学校的教室、实验室和办公室等物理场所,“创新”体现在学校采用信息技术重构学校的组织机构,教师应用信息技术重组教学形态。依据《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人人用空间”的要求,网络学习空间逐渐成为每一个师生的标配,依托空间集成各类应用将成为师生和学校发展的核心支撑。随着国家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的不断完善,数字教育资源将成为教育基本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能够为广大师生提供开放、共享、优质的数字教育资源;信息技术将从学校的外生变量转向为内生变量,师生从被动应对走向自我突破,信息素养成为学校人才培养的必要内容。而具体到学校信息化推进中,如何规范学校用好公共服务体系、指导师生在网络学习空间中更好地教与学,是信息化从“深化应用”到“融合创新”的必经之路。
        (三)服务学校的组织变革与人才培养
        有理由相信,互联网作为通用技术的时代,将会诞生一种有别于依托纸质印刷媒体的工
业革命时代的学校新形态,体现以人为本、符合互联网时代的发展趋势。学校的新形态主要体现在学习空间再造、课程体系重构、学习方式变革以及教学模式创新四个方面,以培养符合21世纪发展需要的创新型人才。具体到数字校园应用,在学习环境上要从“为集体授课而建”转向“为个性学习而建”;在课程体系上要依托资源开展课程校本化,加强知识与生活的联系,支撑多样化的跨学科学习;在学习方式上要突破传统的学习顺序,创造时时能学、处处可学的学习环境,为终身学习提供条件;在教学模式上要体现以学定教、先学后教的教育理念,真正实现因材施教和个性化的学习。
        《规范》由八个章节组成:第一章是前言,第二章是总体要求,总体要求中提出了建设目标、原则、模式、内容与流程;第三到七章是主要内容,分别是用户信息素养、信息化应用、基础设施、网络安全和保障机制,第八章是附录,包含术语定义和规范性引用文件。下面从六个方面重点介绍该规范的核心内容。
        (一)建设目标与原则
        北京师范大学黄荣怀教授认为,数字校园是学校教育信息化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通过技术手段改造和提升传统校园的必然结果。实地调研发现,部分学校的数字校园建设仍
处于起步应用阶段,并存在一些的现实问题,比如网络建设相对滞后、缺乏统一规划、“信息孤岛”现象严重、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有待提升等,这些现实问题成为困扰数字校园进一步发展的“要害”。新时代数字校园的建设既要满足教育信息化2.0时代的发展要求,又要着力解决困扰其发展的现实问题,推动数字校园从1.0时代的起步应用走向2.0时代的融合创新。
        《规范》在制定建设目标与原则时从现实问题出发,围绕教育信息化2.0的指导思想,坚持“深化应用,融合创新”的基本理念,采用云服务模式统一规划、分步实施,促进区域教育的均衡发展和学校教育的质量提升。数字校园具体的建设目标可概括为“三实现一创新”,即实现校园环境数字化、信息系统互通互联、用户信息素养提升,创新学习方式和教育教学模式。同时提出三大建设原则,即应用驱动、融合创新;重组整合、资源共享;适度超前、特发展。推动信息技术在教育教学主流业务、主要环节的常态化应用以及区域学校间的资源共享,打造特鲜明、绿安全的数字校园。
        (二)用户信息素养
        随着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迅速发展,中小学校的信息化水平不断提升。然而面对发展迅速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传统教师的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却
难以适应技术的快速发展,其信息素养有待提升。在数字化时代,信息素养是终身学习的核心,是开展自主学习的基本条件,也是一个人学会学习的主要标识。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认为,信息素养是一种能力,它能够确定、查、评估、组织和有效地生产、使用和交流信息,并解决面临的问题,包括信息意识、信息知识、信息能力、信息道德、信息分享、信息安全等要素。进入教育信息化2.0新时代,教师、学生、管理者以及技术人员的信息素养水平将直接决定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创新的进程以及技术变革教育目标的达成程度。
        在数据驱动教学新时代,信息技术的应用不再局限于课堂之上,而是贯穿课前、课中、课后,打造一体化的高效互动式教学模式,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这对教师的信息素养提出了更高要求。《規范》强调的具有信息素养的用户是一个体,不仅包含教师,还包含学生、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内容涉及信息意识和应用能力两方面。信息意识包含技术认同意识、信息道德与安全意识、终身学习意识、解决问题意识;应用能力包含学生能力、教师能力、管理人员能力、技术人员能力。《规范》对教师的信息素养提出了新要求,比如教师能利用信息技术收集学生学情数据,开展数据驱动的精准教学,强调发展教师的数据素养,以适应数据驱动教学时代的基本要求;学生能利用媒体终端进行随时随地学习、交流和分享等,强调发展学生利用移动终端开展自主学习的能力,以适应移动互联网的
发展趋势并满足移动学习的基本要求。
        (三)信息化应用
        93.1%的中小学校(不含教学点)初步实现了校园互联网的接人,但是由于信息化建设与应用缺乏统一规划,部分学校的信息化应用系统服务模块不兼容,数据标准不统一,这些独立的、异构的、封闭的系统使得彼此之间不能共享数据,难以实现信息资源的互联互通,从而形成一个个“信息孤岛”,导致资源的重复建设,造成资金浪费。此外,在应用服务供给方面,大多数地区或学校在教学、管理、评价以及生活等方面提供的服务“不接地气”,没有考虑到师生的实际需求,无法满足师生的个性化成长与发展。
        该规范在信息化应用部分从教育教学、教育管理、教育评价、生活服务四个方面覆盖了学校开展信息化应用的主要场域,并从功能需求角度规定了四类信息化应用服务的总体要求。在建设要求方面,要求各类应用服务的提供均采用“云服务”模式,学校根据需求采购应用服务,为师生提供满足其发展的服务类型;同时对学校采购的应用服务提出能快速接入上级平台的要求,并具有较强的扩展性、稳定性和易用性,通过基础数据的共享以及数据接口标准的统一,实现数据与信息的互联互通,避免出现“信息孤岛”,实现信息化应用服务的集
约化建设。在应用要求方面,要求学校内各种终端能够接入云服务平台,用户按需享受权限范围内的应用服务。考虑到不同学校在网络学习空间普及的阶段性和地区差异性,《规范》将“网络学习空间为纽带,贯通教、学、管、评等学校核心业务”“探索形成新型教学、管理与服务模式”定为可选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