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教育局关于2015年度中小学教师系列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法规类别】职位职称 
【发文字号】长教通[2015]97 
【发布部门】长沙市教育局 
【发布日期】2015.08.18 
【实施日期】2015.08.1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长沙市教育局关于2015年度中小学教师系列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长教通〔201597号)
  各区县(市)教育局职改办、各直属单位、各有关单位:
  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5年度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555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5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长人社发〔201544号)要求,为进一步规范2015年我市中小学中级、高级职称评审程序,做好资格审查、量化评价、材料报送等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职数控制
  各单位必须在省、市职改办批复的2015年度职称评审职数内,按照对岗申报的原则,其中中学高级职称必须在符合本岗位(专业)条件的人员中按12的比例组织差额推荐申报(申报人员必须是本单位在职在编在岗人员);中小学中级职称按评审职数等额推荐申报。
  二、量化评审的内容及分值
  一级指标:中学高级职称量化评价指标,由市教育局职改办统一确定内容及分值(见附件1《长沙市中学高级职称量化评价指标》)。中小学中级职称量化评价指标,由各区、县(市)教育局职改办或学校参照长沙市中学高级职称量化评价指标的形式自行制定。
  二级指标:由市教育局职改办统一确定基本内容,各单位参照《教师专业标准(试行)》,
结合本单位实际确定量化细则和相应分值。
  三、评审方式及比率范围
  各单位要加强对职称评审的组织领导,成立由优秀骨干教师组成的职称评审委员会及职评领导小组;评审应采取考试、测试、教学评议等多种方式进行业务考核,不得采取单一方式或单一环节进行评审,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各区、县(市)教育局职改办要对申报的材料进行严格审查,要实行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上级职改部门将对各单位评审情况进行督查。原则上各单位评审方式及比率范围如下
  1、学生满意度问卷评价占5%---10%
  2、教师认可度测评占10%---20%
  3、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分占40%---50%
  4、职评领导小组综合评议占20%---30%
  评审结果要在本单位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方可上报。上报时必须附
有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的《长沙市中小学2015年申报职称人员量化考核情况统计表》。
  四、评审程序
  1、个人申报;
  2、民主评议(测评),量化评价;
长沙教育信息网  3、公示结果,填写《长沙市中小学教师系列中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人员情况公示表》(见附件2,一式二份,用A3纸打印),差额上报合格人选;
  4、市教育局职改办、市职改办对申报材料进行汇总审查,主要审查学历、资历(教师资格证、任现职职称证、农村任教经历等,要求申报专业职称与所学专业对口,与所任教专业对应)、外语(中专系列)、论文、普通话证、继续教育证明、计算机证、聘用合同书或聘任书及有关系列要求提供的材料;
  5、将审查通过的材料提交中小学教师系列专家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评审严格按量化评审要素进行评审,根据优胜劣汰的原则,实行比例控制,中学高级职称参评通过率控制在55%
以内,中级职称通过率控制在90%左右;第二轮评审严格按各单位批复的评审职数和申报专业,进行岗位控制;
  6、评审通过人员由省、市职改办公示,所在单位张榜公示;
  7、省、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发文确认资格,颁发资格证书;
  8、评审材料归档。
  五、材料报送要求
  (一)单位注意事项
  1、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需在湖南省职称与专家管理系统软件环境下录入个人参评信息,形成电子文档后通过U盘汇总上报。
  2、职称评审时,请报送下列材料:(1)按系列分高、中级分别打印《申报评审______年度______系列______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参评人员花名册》,一式二份(见附件3);(2)《长沙市2015年中小学职称评审材料分学科统计表》(见附件4)。(3)《长沙市中
小学教师系列中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人员情况公示表》(同一单位装订成一册)。花名册、U盘、统计表、评审材料档案袋封面等重要信息请务必核对无误。
  (二)个人注意事项
  个人报送材料中《参评人员资格审查意见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不必装订,其他材料按参评资格审查材料任职资格评审材料归类装订成册。
  1参评资格审查材料 请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
  封面:《xx同志申报xx职务参评资格审查材料》
  1)已验证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最高学历、学位证)
  2)已验证的任现职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复印件
  3)已验证的任现职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聘任书复印件
  4)已验证的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普通话证复印件
  5)已核定的《长沙市职称评审教师继续教育学分情况登记表》(见附件5,也可以用由学分登记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2011-2014年度,参评教师继续教育学分城区不低于200分,长望浏宁4县区市不低于150分);根据长沙市人社局要求,参评人员还需提供《湖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合格证明》(见附件6)。
  6)任期内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表(申报中级需近四年年度考核表,申报高级需近五年年度考核表,按年份从小到大依次叠放)
  7农村任教证明原件
  8)填写完整的《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送审材料审核责任卡》(见附件7
  9)《长沙市中小学教师系列中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人员情况公示表》
  《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送审材料审核责任卡》需逐项登记,在责任卡上签名的证明人(证明人应与申报人在同一工作部门,且须两人以上予以证明)应认真验证申报人所提交的证件、证书、论文、教案、工作手册、考试成绩通知单、年度考核登记表等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严禁伪造或涂改。验证完毕在相关复印件上书写与原件核对一致
签上姓名及验证日期,经本部门和单位领导审核签字、加盖公章后生效。
  2任职资格评审材料请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
  封面:《xx同志任职资格评审材料》
  1)《个人述职量化评议情况表》(见附件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