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长沙市中小学研学实践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长沙市教育局
【公布日期】2020.10.22
【字 号】长教通〔2020〕79号
【施行日期】2020.10.2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
正文
 
长沙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长沙市中小学研学实践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区、县(市)教育局,省、市直学校,子弟学校,民办学校:
  为保障我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工作规范有序开展,结合中小学校实际,我局制定了《长沙市中小学研学实践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长沙市教育局
  2020年10月22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组织与管理
  第三章    总结和评价
  第四章    责任追究
  第五章    附则
 
长沙市中小学校研学实践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推进和规范我市中小学校研学实践工作,依据《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意见》(教基一〔2016〕8号),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中小学校研学实践活动是指由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有计划地组织安排,通过集体实践、集中食宿方式开展的研究性学习和实践体验相结合的校外教育活动。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市中小学校研学实践管理工作,研学实践活动依据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    组织与管理
  第四条 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中小学校研学实践活动的具体业务指导和监督,学校负责研学实践活动的组织和实施。学校和研学基地(营地)是课程开发、实施的主体,学校要和基地(营地)共同研究课程内容、实施方式,积极建构基地(营地)和学校互动模式,以保障研学的实效性。基地(营地)与学校要认真研发研学课程,杜绝听讲式、走看式、游戏式、纯技能训练的研学课程,要与学校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形成互动整体。在研学活动组织过程中,尝试多样化展开模式,可以不通过第三方机构参与,直接开展学校和基地(营地)互动的课程实施模式,以保障课程利用最优化;如果有第三方承办单位参与,承办机构只负责保障交通、食宿等后勤方面工作。学校管理人员、教师(教辅人员)、家长代表共同组成学校“研学实践实施工作小组”,由学校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具体履行以下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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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制定研学实践计划,结合实践基地(营地)和研学点的资源特点,开发研学实践课程,制定研学实践主题活动方案和安全预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在制定计划时,要有学校长远规划与学期规划,要根据综合实践、研学课程规定的研究方式、基地(营地)类型进行统一规划安排,每学期研究不同的内容与经历不同的探究过程进行长期规划。同时,要对学期开展的研学活动具体过程进行细致安排。
  (二)认真做好工作总结和过程性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将研学活动过程资料作为综合实践、劳动教育的重要资料归入学生综合素质成长档案袋。
  (三)加强研学实践的宣传教育工作,及时上报工作进展情况和重要信息。
  第五条 每学期开学前两周内,学校通过研学实践平台申报学年度研学计划(春季学期研学时间段为3月至8月,秋季学期研学时间段为当年9至次年2月)或全年度研学计划(见附件1)。研学计划经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后,学校才能启动研学实践后续工作。研学实践活动期间,学校应严格按照批准的申报内容执行,原则上不得更换人员、变更时间,严禁随意调整行程、经费使用计划等。如遇特殊情况,应第一时间报告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批复意见执行。市直学校,各区、县(市)等在申报研学活动时要规范流程:1.学校按照自己制定的
长期规划遴选基地;2.与基地共同设计研学课程并制定研学实施方案;3.上报教育行政部门审批;4.组织学生开展研学活动。
  第六条 学校可自行或者委托第三方承办机构组织实施研学实践活动,学校应当对活动过程相关费用做到严格核算,第三方承办机构应当具备文化和旅游部《研学旅行服务规范》(LB/T 054-2016)所规定的行业资质。学校要严格执行采购程序要求,采用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采购等方式确定中标单位。招标公告和中标结果要在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的门户网站公示,招标公告必须包括研学实践活动的研学主题、起止时间、参加对象及人数、研学路线、收费项目等相关内容。评标领导小组由校领导、中层干部、教师代表、家长代表组成,其中教师和家长代表人数不少于60%。
  第七条 学校要对全学段研学实践进行整体规划,每年度研学有不同主题,如革命传统、中国历史文化、传统民族文化、地域特文化、特农业与现代化建设、劳动教育等逐次轮流进行,保证学生在研学中广泛接触社会生活实际的各方面。不同学段可分批开展不同专题研学。
  第八条 在研学中采用综合实践活动四种活动方式(考察探究、社会服务、设计制作、职业
体验)、劳动技术教育方式(家政劳动、农林劳动、工业制造、工艺技术、设计创造、职业体验)为主,突出体验、实践、探究性,要做到四点:1.主题突出。研学活动的若干项目必须统一在一个主题下,体现对主题的深度挖掘与探究。2.过程完整。研学活动过程与学校综合实践活动有效融合,有前置课程设计与落实、研学课程的设计与实施、后拓课程的延续与成效。3.方法规范。围绕主题开展的所有项目要体现综合实践活动价值体认、责任担当、问题解决、创意物化四个维度的目标,根据主题的内容、活动方式,运用综合实践考察探究、设计制作、职业体验等方式开展,过程必须符合上述几种活动方式的基本过程与规范。4.效果良好。活动后有展示评价,学生、家长反响好。
  第九条 为了保障研学实践安全、有效,学校可分年级、分学段开展研学活动,避免全校大规模一次性外出的方式,原则上小学多个年级每次出行总数不超过500人,中学多个年级每次出行总数不超过1000人。同年级人数超过规定的,以年级为单位组织。
  第十条 学校(原则上)要在长沙市教育局选树的研学实践基地(营地)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中选择基地(营地)确定研学路线。为保障基地(营地)公平竞争与良性发展,长沙市选树的基地直接进入各区、县(市)学校选择范围,各区、县(市)不得另行设置入围范围或
人为设置入围障碍。为保障学生研学活动的丰富性与多样性,鼓励学校择优选择,区、县(市)不得人为设置地方保护,不得只允许在本辖区范围研学。要引导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了解乡情、区情、市情,避免盲目组织小学生、初中生开展省外研学,高中学段的学生可适当开展省外研学活动;研学实践申报材料至少提前一周网上申报;市外的研学实践申报材料至少提前10天网上申报。申报材料包括以下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