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财大校发[2015]52
                                   
关于印发《东北财经大学
科研成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现将《东北财经大学科研成果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一五年十一月十二日
主题词:科研成果  管理办法  通知
东北财经大学办公室                              20151112日印发
                                    (共印85份)
东北财经大学科研成果管理办法(试行)
20151112日印发)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的科研成果管理,完善我校科研评价制度,提高科研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科研成果管理工作坚持科研精品化导向,以提高成果质量为核心,遵守学术道德规范,提倡学术自由。
第三条 我校的科研成果管理工作包括科研成果认定、科研成果计分和科研成果奖励。认定、计分和奖励的对象是我校教师以“东北财经大学”或“Dongbei University of Finance and Economics”的名义取得的科研成果。
第四条 科研成果分为学术类科研成果和决策咨询类科研成果二大类。其中,学术类科研成果包括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公开出版的著作(含专著、译著和教材)、科研项目和科研获奖,依据本办法进行计分与奖励;决策咨询类科研成果依据《东北财经大学决策咨询类科研成果认定与奖励办法(试行)》(东北财大校发[2014]32号)进行计分与奖励。
第五条 科研工作量以“分”为计量单位,每年(自然年)核算一次,岗位津贴中科研工作量要求实行三年移动平均的滚动方式进行核算。科研奖励每年(自然年)进行一次,根据当年科研成果登记情况集中发放,奖金为税后金额。
第二章  科研成果的认定
第六条 学术论文的级别认定
根据不同引文索引的主题或学科分区方法,将学术期刊分为四个区。具体分区规则如下:
1.科学引文索引SCI来源期刊采用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发布的最新SCI.JCR期刊分区。
2.社会科学引文索引SSCI、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和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
源期刊按其主题或学科分类的最新排序百分比(排名数/总数)进行期刊分区,排序在(05%]之间的为一区期刊,排序在(5%20%]之间的为二区期刊,排序在(20%50%]之间的为三区期刊,排序在(50%100%]之间的为四区期刊。
3CSSCI扩展版来源期刊和CSCD扩展库期刊为四区期刊。CSSCI来源集刊中连续两次入选来源集刊的期刊为三区期刊,其余为四区期刊。CSSCICSCD来源期刊中,高校综合性学报类或大学学报类不设一区期刊。CSSCI来源期刊中,综合性社科期刊类除《中国社会科学》外不设一区期刊。《财经问题研究》的封面文章为提升一个区论文,《东北财经大学学报》为四区期刊。
4.工程索引EI来源期刊为四区期刊。
5. SSCISCICSSCICSCD来源期刊的英文和中文学术期刊原则上为其它期刊。
6. SSCISCI来源期刊的非英文外文期刊原则上不高于二区期刊。
7. 发表在重要报纸或书籍上的学术论文原则上不高于三区期刊论文。
8.特殊调整规则。有以下情形的可申请期刊区级调整:
1SSCISCI分区中被国际公认的顶级期刊;
2)非SSCISCI来源期刊的英文期刊中学科公认的顶级期刊;
3CSSCICSCD来源期刊中,我校学位授权点所在的一级学科缺少二区及以上的期刊,或者我校学位授权点所在的二级学科缺少三区及以上的期刊,相关学院可提名本学科中的一个期刊向校学术委员会申请升区,由校学术委员会科学研究专门委员会根据学科建设需要和期刊学术水平采用投票表决的方式认定其是否升区,但任何期刊只能提升一个区级。其中,一级学科和二级学科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颁布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最新版)进行界定。相关学院可提名本学科中相邻两个区的两本期刊进行区级互换,但不超过1种。
4)非CSSCICSCD来源期刊的中文期刊中,确属我校学科建设必须的、学科公认的顶级期刊,但一个二级学科只能申报一本期刊。
需要认定区级的期刊和满足特殊调整规则的期刊可由当事人或者相关学院提出申请,经校学术委员会科学研究专门委员会依据宁缺毋滥原则,采用投票表决方式慎重认定其分区级别。
同一期刊属于多个引文索引收录的来源期刊,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认定其分区级别。
具体的学术期刊分区由《东北财经大学认定的学术期刊分区一览表》列出,《东北财经大学认定的学术期刊分区一览表》根据相关检索数据库的更新结果进行相应的动态调整,其中SSCISCI来源期刊分区每年调整一次,CSSCICSCD来源期刊分区每两年调整一次,并经校学术委员会科学研究专门委员会表决通过后执行。
第七条 学术论文级别认定的其他规定
1.公开发表的短论和译文,比照同一期刊上发表的论文降两个期刊分区进行定级;会议综述、书评类和介绍性文章,比照同一期刊上发表的论文降三个期刊分区进行定级。
2.在各种增刊上发表的文章均不予认定。
第八条 著作类科研成果的级别认定
依据宁缺毋滥的原则,从每年出版的著作(包括专著、译著和教材)中分类评选出总量20%左右的优秀成果,将其分为三个等级,其中一级占奖励总数的20%左右,二级占奖励总数的30%左右,三级占奖励总数的50%左右,未被评为优秀成果的著作为四级著作。
第九条 科研项目的级别认定
科研项目包括纵向项目和横向项目两类。纵向项目根据课题发布主体不同进行定级,分为国家级、省部级、市级、校级。横向项目不区分级别。
第十条 科研获奖的级别认定
我校认定的科研获奖指科研成果获奖,且仅限于各级各类政府奖。
第十一条 科研成果认定过程中,如果部分科研成果的级别难以确定,将由被认定成果持有人提出申请,由科研处统一整理后,提交给校学术委员会科学研究专门委员会进行认定。
第三章  科研成果的计分标准
第十二条 学术论文的计分标准
学术论文的实际分数等于版面数乘以对应的单位版面分数,不足半版按半版计算,超过半版按整版计算。外文论文分数按对应开本的分数的150%计算。
期刊版面字数的划分与单位版面分数的对应标准如下:
16
5号字
16
5号字
16
5号字
16
5号字
一区期刊
150
190
130
170
二区期刊
110
140
100
120
三区期刊
80
100
60
80
四区期刊
60
70
50
60
其它期刊
30
40
20
30
注:大32开本、小32开本分别按照大16开(小5号字)、小16开(小5号字)对应分数的50%折算。
发表在报纸上的学术论文的计分标准如下:
四级分数分配情况
2000字以下
2000-4000
4000字以上
相当于三区期刊论文
100
200
260
相当于四区期刊论文
80
160
200
其它
30
50
70
被《新华文摘》转载的学术论文,每版计110分,被《中国社会科学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转载的学术论文,每版计20分;被《人大复印资料》转载的学术论文,每版计10分。
第十三条 学术论文计分标准的其他规定
1.两人或多人署名的外文学术论文,若我校教师为通讯作者或第一作者,则通讯作者或第一作者先按50%计分,其余50%由通讯作者或第一作者根据贡献大小向所有作者分配;若导
师为第二作者、其学生为第一作者且署名单位均为“Dongbei University of Finance and Economics”,则导师先按50%计分,其余50%由导师根据贡献大小向所有作者分配;若不属于前述两种情况,则我校教师按2/N+1)计算论文分值(其中N为论文作者人数)。导师与学生关系的认定可延长至学生毕业后2年之内。
通讯作者和第一作者都是我校教师的,分配权归通讯作者。
2.两人或多人署名的中文学术论文,若我校教师为第一作者,则第一作者先按50%计分,其余50%由第一作者根据贡献大小向所有作者分配;若导师为第二作者、其学生为第一作者且署名单位都为“东北财经大学”,则导师先按50%计分,其余50%由导师根据贡献大小向所有作者分配;若不属于前述两种情况,我校教师按人均计算论文分值。导师与学生关系的认定可延长至学生毕业后1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