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拥军书记”贪腐花样多
作者:郭红敏
来源:《公民与法治》 2019年第5期
    “党管武装好书记”被查
    姚学亮担任河南省鹤壁市淇滨区委书记时,曾两次被评为鹤壁市“党管武装好书记”,这是他仕途的一大亮点。
    姚学亮,1976年12入伍,从战士干到连长,1984转业到河南省财政厅任人事处干部、副主任科员。此后,他历任河南省财政厅人事处主任科员、人事处副处长,河南省农业综合开发公司正处级副经理,淇县县委副书记,鹤壁市长助理;2003年9月以后,姚学亮担任鹤壁市淇滨区委书记,淇滨区委书记兼鹤壁经济开发区工委书记;2009年3月,姚学亮任鹤壁市政协副主席兼淇滨区委书记,后调任河南省政协办公厅副主任。担任淇滨区委书记的姚学亮,还兼任淇滨区人武部党委书记。
    兼任淇滨区人武部党委书记期间,在姚学亮的重视支持下,淇滨区人武部作为鹤壁军分区的亮点与窗口,先后被原济南军区表彰为国防教育、维权工作先进单位,被河南省国防动员委员会表彰为“关心支持国防建设
十佳单位”,连续4年被河南省军区评为“从严治军、依法治军”先进单位,姚学亮本人也连续两届被评为鹤壁市“党管武装好书记”。不少媒体对姚学亮褒奖有加。
    2008年12月,某国家级媒体以《“娘家人”姚学亮》为题,对其“脱下军装更恋武装”的事迹进行报道。
河南省副厅级干部调整
    报道称:这年八一前夕,姚学亮组织区4大班子领导开展军事实践活动,原定实弹射击这天,突降大雨,通往靶场的道路泥泞不堪,有人建议改日再训。姚学亮一听急了:“军事行动哪能说变就变,照计划进行!”在他的带领下,20多名区级领导冒雨徒步10多公里跑到靶场。途中,姚学亮带头高唱《长征组歌》,气氛感染了随行的每一个人。
    文章还引用这样一个例子,某部淇滨区籍战士扈树伟来信反映,其父因检举同村村民计划生育超生问题遭殴打报复,造成左脚肌腱断裂。肇事人是当地有名的村霸,扬言“告了也白告,打了也白打”。姚学亮得知情况后,责成区公安机关迅速成立专案组,依法办案,严惩凶手。不到半个月,打人凶手就受到了法律的制裁,扈树伟的父亲也得到了及时救治,并获得3万多元的经济赔偿。
    2009年1月,某国家级媒体发表《鹤壁书记当实实在在的“第一书记”》称,姚学亮常常用党管武装的职责要求来鞭策自己,“作为第一书记,不能只挂虚名、不务其实。要建功武装、兴武强兵”。
    根据河南省委统一部署,2016年6月12日至7月20日,河南省委第十巡视组对河南省政协机关党组进行了
专项巡视。2016年8月10日,河南省委第十巡视组向省政协机关党组反馈专项巡视惰况。巡视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并按有关规定转河南省纪委、河南省委组织部等有关方面处理。
    2017年4月,河南省纪委发布消息:经河南省委批准,河南省政协办公厅副主任姚学亮(副厅级)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组织审查。
    受贿手段名目繁多
    2005年年底,时任淇滨区委书记的姚学亮,在广东省招商洽谈会上认识了郑州甲通信科技公司、河南乙通信科技公司实际控制人葛某,姚学亮想把葛某的企业引回淇滨区。第二年,在葛某投资项目落地过程中,姚学亮在该项目规划地点、土地指标、落实资金到位问题等方面给葛某提供了方便,使该项目顺利在淇滨区落地建设并投产。
    2006年,葛某的侄女肖某参加淇滨区事业单位招录并被录用。2010年左右,葛某向姚学亮提出让其帮忙提拔肖某为副科级干部,姚学亮在淇滨区委常委会研究干部时把肖某提拔为副科级干部。2015年3月,经姚学亮协调,葛某的郑州甲通信科技公司在河南农开担保公司的融资额度,从800万元提高到2000万元。
    姚学亮卖力帮忙,葛某也给予丰厚的金钱回报。2006年至2015年,姚学亮多次以多种名义收受或向葛某索要现金共计82万元。
    其中,2008年至2013年间,姚学亮收受葛某以节礼的名义分12次送的15万元现金;2006年至2013年间,姚学亮收受葛某以其家人生病住院、病故等名义分11次送给他的共计13万元现金;2010年至2014年间,姚学亮收受葛某以其儿子结婚、孙子出生、压岁、上学等名义分4次送给他的共计14万元现金,并由葛某帮其结算儿子结婚宴席开支2万元。
    此外,葛某为姚学亮装修两套房产价值32.717万元。2017年3月份,因葛某被调查,姚学亮和他的家人害怕出事,将一套房子的装修费19万元支付给装修人。
    有时,姚学亮不再矜持,放下身段,赤裸裸地向葛某索贿。
    2010年9月份的一天,姚学亮对葛某说自己想调回郑州工作,收受葛某送的20万元现金。2014年1月,时任河南省政协办公厅副主任的姚学亮以调动工作跑事为由,向葛某索要20万元现金。
    其他企业家摸准了姚学亮贪财的脾气后,也屡试不爽。
    2008年年底,鹤壁市按照发展规划,在沿淇河附近选址建设商务核心区,称为“9+1”工程。该工程的方案、规划由鹤壁市委、市政府决定,具体由淇滨区负责实施、落实。河南某置业公司实际控股人孙某,承揽了“9+1”项目中的鹤企联大厦、冬凌草大厦、商务会展中心3个项目。
    为了打通时任淇滨区委书记姚学亮这个环节,2008年至2015年,孙某多次向姚学亮行贿107.5万元,姚学
亮在孙某的企业经营、项目建设、安排工作、干部提拔等方面为其提供帮助。
    2008年4月,姚学亮在北京办事之后,约孙某到北京,孙某立即送给姚学亮10万元现金,让其开支、办事。同年6月,姚学亮到美国洛杉矶培训,孙某的合作伙伴邹某在美国招待了姚学亮。同年8月,姚学亮约孙某一起去北京答谢邹。到北京后,孙某送给姚学亮5万元现金让他消费。
    2010年上半年,孙某公司承建的鹤企联大厦正在施工,孙某为了让姚学亮帮忙协调改变项目规划,按照40%住房、60%商业的比例建设,送给姚学亮20万元现金;2010年上半年,因姚学亮让孙某参与鹤壁市护理学校建设项目,孙某送给姚学亮30万元现金;2008年至2015年,孙某逢年过节以看望姚学亮的名义共送给其现金12万元;他还以家中红白喜事的名义送给姚学亮5.5万元礼金。
    姚学亮调任河南省政协办公厅副主任后,仍不收手,利用一切机会敛财收礼。
    李某申请开办的河南某汽车零配件公司要在郑州经开区建厂,但政府批文迟迟未下。2012年10月,李某经熟人介绍认识了时任河南省政协办公厅副主任的姚学亮,其请他帮忙促成。姚学亮利用其职务便利积极帮助该公司协调,使该公司于2013年下半年在郑州市经开区落地投产。
    2012年至2016年,姚学亮利用其母亲住院、病故,儿子摔伤住院等机会,多次收受李某送的现金12万元。姚学亮在过年过节期间,收受李某送的购物卡8.5万元。
    花钱买全国五一劳动奖章
    2017年8月23日上午,鹤壁市淇滨区召开以案促改工作推进会议,会议宣读了姚学亮案件情况及其忏悔书,鹤壁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马锁文指出,要深刻汲取姚学亮等人违纪违法典型案件教训,深入剖析问题,准风险点,补齐制度短板。
    干部提拔、调动工作和运作获得全国五一劳动奖章等,都是姚学亮敛财的重要手段。
    2007年下半年,时任淇滨区许沟煤矿矿长的朱某得知姚学亮有将淇滨区内三个煤矿进行改制、组建淇滨区地方煤业集团有限公司的想法。为了在将来能得到姚学亮的帮助,提拔自己,朱某向姚学亮表达了自己的诉求,送给他10万元现金。
    2009年上半年的一天,朱某为得到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称号姚学亮帮忙,送给他10万元现金。经过姚学亮协调,朱某最终获得了该荣誉。
    2009年春节前,全省地方煤矿改制工作正在进行中,朱某向姚学亮提出,改制后他想去淇滨区机关上班,希望得到姚学亮的帮助,并送5万元现金。
    2010年春节前,朱某再次向姚学亮提出,希望煤矿改制后,把他调到淇滨区政府工作,送给姚学亮10万元现金,姚学亮将收下的10万元现金用于支付购房款,并积极运作其所请之事。
    淇滨区煤矿改制后,姚学亮以朱某在全区经济发展中贡献很大为由,提议并经区委常委会研究,2010年7月任命朱某为淇滨区上峪乡正科级干部。2010年中秋节前,朱某为感谢姚学亮对他的提拔,又送给姚学亮15万元现金。
    朱某虽然是个正科级干部,但在乡里是个虚职,手中没有什么实权。2011年春节前,朱某向姚学亮提出,帮他在淇滨区政府安排个职务,并送给姚学亮10万元现金。2011年上半年,姚学亮在淇滨区主要领导办公会上提出,让朱某任淇滨区安监局局长、党组书记,会上通过了这一事项。
    2011年中秋节前,朱某为了感谢姚学亮在工作调动、提拔、任职上对他的关照和帮助,送给姚学亮10万元现金。
    2006年至2011年,朱某为了密切与姚学亮的关系,希望姚学亮对其个人及在工作调动、职务晋升、提拔等方面给予关照和帮助,他多次以过节看望老人、老人住院、孩子结婚等名义送给姚学亮8万元。
    姚学亮调河南省政协工作后,2012年春节后的一天,朱某借看望姚学亮之名送给他20万元现金。
    副检察长替儿子买官
    在淇滨区,熟悉姚学亮I向人都知道,只要他收下钱,就一定想法把事办成。
    2009年8月份,姚学亮把河南某置业公司实际控股人孙某的儿子孙丙安排到淇滨区物业管理处工作,事后收受孙某送的3万元感谢费。
    2008年下半年,孙某请姚学亮帮忙协调,把他在鹤壁市公安局工作的女儿孙某提拔为副科级干部。随后,姚学亮向时任鹤壁市公安局局长刘某打招呼。孙某为了让姚学亮继续帮忙协调督促孙某提拔的事,送给姚学亮10万元现金。
    后来,姚学亮多次向刘某提起此事,但由于公安局内部原因,多年未进行干部调整,直到2013年,孙某才被提拔为副科级干部。孙某为感谢姚学亮在孙某提拔一事上提供的帮助,又送给他10万元现金。
    向姚学亮行贿的还有鹤壁市人民检察院原副检察长赵丁。
    为了儿子的进步,2006年至2012年,赵丁送给姚学亮现金13.5方元、购物卡1万元,均用于其个人及家庭开支。
    2006年,赵丁向姚学亮提出,让其帮忙把他儿子赵乙从鹤壁市联通公司调回鹤壁市淇滨区工作。2006年年底,姚学亮利用时任淇滨区区委书记的职务便利,把赵乙调入区纪委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