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泰州市拓宽选人用人渠道的调查与思考
  要:泰州市通过一系列做法不断拓宽了选人用人的渠道,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为此笔者有针对性地提出了解决对策。
关键词:泰州市;选人用人;渠道;对策
一、基本做法和特点
1.积极拓宽培育渠道,多途径锻炼骨干后备干部。泰州市先后选派690名年轻干部到国家部委“上挂”,组织12113名年轻干部到上海、苏南等发达地区“外挂”,抽调288名机关干部到乡镇(街道)和规模企业“下挂”,去年又选派215名年轻干部到医药园区、周山河街区等经济建设一线“横挂”,此外,还先后选派1227名干部到市信访局挂职锻炼,促进干部在实践中增长才干,提高本领。
2.积极扩大提名渠道,全面实行定岗署名推荐2003年初,为选优配强13个政府部门“一把手”,泰州市委召开全市领导干部会议,首次开展定岗民主推荐,各方面反响较好。一是科学制定并公开岗位条件。紧扣岗位特点,科学制定推荐人选应具备的条件,并予以公开。二是扩
大推荐的范围。根据岗位实际,适当扩大参与推荐的范围,对正职岗位一般在全市范围内推荐,公推公选组织的定岗推荐,一般要分层次多轮推荐。2004年围绕13个公推公选职位,共组织开展了三轮推荐,首先是组织各单位众推荐,其次是各单位党组织推荐,最后召开领导干部会议推荐,多轮推荐相互补充,相互印证。三是推行署名推荐责任制。20043月,泰州制定下发了《关于实行县(处)级领导干部人选署名推荐责任制的暂行办法》,规定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向市委推荐人选的,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是推荐责任人;领导干部个人向市委推荐人选的,其本人是推荐责任人。推荐人必须如实反映被推荐人的德才素质和工作表现,说明推荐理由,并署名以示负责。
3.积极改革选任方式,着力加大公开选拔、公推公选等竞争性选拔干部的力度。一是大范围公开选拔。自泰州地级市组建以来,市县两级共进行了20次公开选拔活动,面向全省或全国范围公开选拔了154名处级和科级领导干部,部分公选职位允许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报名应聘。在154名公选的领导干部中,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竞聘担任处级领导干部的2人,科级领导干部的9人。二是积极推行公推公选。2003泰州市人才网最新招聘9月,泰州市首次采取公推公选的方式,为新组建的省现代农业综合开发示范区选配了2名管委会副主任。截至目前,全市市县两级先后开展了14次公推公选,共有55名副科级以上(其中处级16名)领导干部通过公推公选走上领导
岗位。三是积极尝试公推直选。20068月,泰州将高港永安洲镇列为试点单位,组织开展了公推直选乡镇党委书记的试点活动,整个活动组织严密、程序规范,得到了省委组织部的充分肯定。四是全面推行机关中层干部全员竞争上岗。2002年下半年,泰州在所有市级机关部门中,全面开展机关中层干部全员竞岗活动,将每个机关部门的所有中层岗位拿出来竞岗。五是率先实施跨部门竞岗。2005年,泰州在全省首开先河,拿出市直机关19个重要部门的20个有代表性的中层热点岗位,面向所属四市二区和市直机关进行“跨市(区)”、“跨部门”竞争。2007年,又实行市县乡三级联动,在市直拿出10个重要部门的10个中层热点岗位,在县(区)拿出21个部门的22个中层岗位,在乡镇拿出2个岗位进行联动竞岗。这一做法,打破了人才部门所有、单位所有的体制性束缚,进一步拓宽了干部选拔任用的渠道。在此基础上,泰州市及时总结经验,制度出台了《泰州市市级机关部门(单位)科级以下干部交流工作意见》,明确了交流的重点对象、交流对象的资格条件、组织实施的程序和要求等。
4.积极拓宽聘任渠道,不断创新专业人才选拔模式。为多方面招引紧缺人才,经省委组织部同意,所辖靖江市正在推进聘任制公务员制度,将开发区、港口局作为试点单位,筛选出部分急需的岗位,面向全国招聘。受聘人员依据《公务员法》和聘任合同进行管理,聘任期3
年,其中试用期3个月。受聘人员的待遇,实行协议工资制,年薪原则上不低于12万元,有重大贡献的另行奖励,各项社会保险参照该市事业单位人员办理。
5.积极拓展村干部来源,选调机关干部担任村党组织书记。泰州在招引能人回村当干部、分步实施“大学生村官工程”的同时,积极从市、市(区)两级直属机关事业单位中选派在职及“退二线”、退休干部到村担任村党组织书记。要求选派对象必须为中共正式党员,符合“能人型”村党组织书记选任标准,有一定的基层工作经验和较强的农村工作能力。选派对象到村工作必须满3年,且为全脱产性质。在任职期间,选派对象可享受“双重待遇”和“提升职级的机会”。其中,在职及“退二线”干部原则上原有行政级别提高一级;退休干部,“阳光”工资中生活性补贴较同类退休人员上调一个层次。此举在全国尚属首创。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1.竞争性选拔方式尚未成为干部选拔任用的主渠道。在大部分地区竞争性选拔只是干部选拔任用的方式之一,有些地方开展这项工作仅作为一种点缀,几年搞一次,没有纳入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此外,片面强调年轻化、高学历,人为缩小了选人用人的视野。在竞争性选拔过程中,对于年龄的要求往往是一刀切,没有下限,却有严格的上限,一般不超
40岁。相当一部分能力强、重实干、经验丰富的干部只因几岁甚至几月之差,被挡在年龄门槛之外。同时,大学本科是最基本的学历要求,一些有能力、有实绩、学历低的基层干部被排除在外。
2.对于紧缺领导人才缺乏科学合理的选拔培养机制。近年来,一批优秀年轻干部、女干部、非中共党员干部、专业型干部等紧缺领导人才被选拔到一些重要岗位,但很大程度上仅是因为班子结构的需要,而不完全是从事业需要出发,并未形成有效的培养、选拔、使用和管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