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贵州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甲方(毕业生):
贵州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系统身份证号:
乙方(用人单位):
单位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贵州省就业促进条例》和《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就甲方毕业生就业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毕业生自愿到乙方就业,乙方同意接收甲方毕业生。
二、甲方毕业生在乙方就业期间,享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劳动者权益。
三、甲方毕业生在乙方就业期间,应遵守乙方的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努力完成工作任务。
四、乙方应按时足额支付甲方毕业生的工资待遇,并依法为甲方毕业生缴纳社会保险。
五、甲方毕业生在乙方就业期间,如出现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乙方的规章制度或劳动合同的行为,乙方有权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六、甲方毕业生在乙方就业期间,如因乙方原因导致解除劳动合同,乙方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给予甲方毕业生相应的经济补偿。
七、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贵州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备案一份。
八、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毕业生):
乙方(用人单位):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