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建委发〔201022
关于切实加强2010年春节、“两会”
期间建筑安全生产的通知
各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大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10年春季及“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大安委办发200933号)及省、市政府关于做好春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为了确保2010年春节和全国、省市“两会”期间全市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稳定,防范建筑施工事故的发生,切实做好建筑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结合我市正在开展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百日会战”专项行动(以下简称“百日会战”),现就加强2010年春节、“两会”期间全市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认清当前形势,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
各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春节、“两会”期间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
要性,要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这一大局,将其作为压倒一切的重大政治任务,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政治意识、忧患意识,增强政治责任感和社会使命感,站在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和讲政治的高度,把建筑安全生产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新春伊始,我市连续发生3起安全事故,造成13人死亡。201013日,昆明在建新机场引桥浇筑混凝土支架垮塌事故,致使7人死亡,34人受伤。这数起安全事故的发生,再次为我们敲响了警钟。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挂帅,深入一线, 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为指导思想,切实加强对春节、 “两会”期间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坚决克服盲目乐观、麻痹松懈和消极厌战思想倾向,根据冬春季节建筑施工的实际情况,要召开专题会议对本地区建筑安全生产工作做出部署,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责任,认真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通过“百日会战”进一步摸清各类事故隐患底数,对重大危险源实施动态监控,对列入治理范围的重点事故隐患,整改率达到100%;对影响安全生产的重点企业和重点问题要断然采取措施,专人负责,死看死守;把建筑安全生产工作抓好、抓出成效,有效遏制事故多发势头,努力实现安全生产形势明显好转的目标,为广大市民渡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为“两会”的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深入开展排查整治活动,加大监督管理力度,彻底消除事故隐患
当前,正是工程收尾、民工返乡、风干物燥、冬季用电用火的高峰时期,也是各种不安全(不稳定)因素及事故的高发时期,做好这段时间的安全生产工作极为重要。
各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根据“百日会战”专项行动要求,立即组织开展建筑工程施工、建筑起重机械(含建筑塔吊、物料提升机、提升吊篮)、城市燃气、供热行业事故的排查与治理。对排查出的各类事故隐患进行梳理造册,制定整改计划,做到边排查边整改。各部门、各单位排查出的可能造成3人以上(含3人)或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较大事故隐患及整改计划,要在325日前报市建委安监站。
本次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要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建设、施工和监理单位思想认识是否到位、安全责任是否落实;春节、“两会”期间及冬季施工的安全生产工作安排落实情况;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安全防护是否到位;重大危险源是否严密监控,重大安全隐患是否存在;施工现场脚手架、模板支撑、深基坑、塔吊、升降机等大型机械安全情况及明火作业、木料、煤气、临时用电、有毒有害物品管理情况;是否存在赶工、抢工中忽视安全生产的行为;冰雪过后的防冻、防裂、防滑情况;施工现场的防火、防寒、防风等安全管理措施;施工现场消防管理及灭火器材配置情况。并督查指导建筑施工企业认真开展节日安全生产教育,
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加强卫生疾病防控,注意搞好饮食卫生,预防季节性食物中毒,开展好甲型N1H1流感预防工作,严防疫情在施工现场传播。要合理安排节日期间的施工进度,避免盲目赶、抢工期,忽视安全生产工作。节日期间确需继续施工的,项目负责人应坚守岗位,严格控制作业时间,适当改善职工伙食,安排好业余活动。注意加强停工工程的管理,春节、“两会”期间停止施工的工地,要安排好职工有序返乡或转场,落实好施工现场的封闭管理、水电管理和防火、防盗、防风措施;对集体返乡的,宜统一组织,确定负责人,对松散返乡的,要加强教育,确保途中安全。
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要立即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活动,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强施工现场防火、防中毒、防坠落、防触电的管理,建立健全值班制度和应急预案。进一步强化公司、项目部、班组三级安全检查,重点检查施工现场的塔吊、脚手架、大型模板、深基坑、围挡墙、临建设施以及易燃易爆物品的储存、使用和明火作业情况,确保万无一失。对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和环节,安全管理人员要进行全过程的监控。
2020年10月全国两会春节、“两会”期间建筑施工现场,建设、监理、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总监应坚守岗位,严格控制现场工人的作业时间。安装或拆卸塔吊等大型机械设备、基坑开挖、浇注混凝
土等特殊工序的施工应错开节假日;确因施工进度需要无法错开,应提前报告工程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时,监理单位必须进行现场监控。对所有工地深基坑开挖高大模板等存在重大危险源的工程必须重新检查安全专项方案和现场落实情况,不符合要求的必须停工整改,待经过专家论证、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后方可复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和问题,要督促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立即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的跟踪检查,把安全生产的各项措施真正落到实处。
各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按属地化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确保“五个到位”:领导到位;自查到位;督导到位;隐患整改到位;宣传教育到位。对有法不依、有章不循、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事故隐患拒不整改或整改不达标的,要坚决予以停工整顿,并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确保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2月中旬,市政府领导带队到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企业对“百日会战”开展情况进行督察。3月中旬开始,各主管部门及市安委会督察组对“百日会战”进行检查验收。各部门、各单位“百日会战”情况总结于415日前报市建委安监站。
三、加强值班和信息报送制度,完善应急和预警机制,及时处置突发事故
    各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严格落实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建立领导和管理人员的值班表,明确责任,落实保障措施,严肃值班纪律,值班人员一定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工作。各部门、单位主要领导及值班人员必须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一旦发生险情事故,要按“第一时间”应急处置程序,及时组织力量进行抢险和妥善处理,并按程序及时、如实上报。紧急信息可先电话报告,后补报书面报告。并实行全程跟踪反馈,及时续报事故情况、处置措施、抢险救援和处理结果等信息。坚决杜绝迟报、漏报、瞒报等现象的发生。对违反以上要求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各部门、单位要根据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有针对性的建立和完善应急救援预案,进一步健全安全预警机制和应急处置机制。细化紧急情况下的各项应急措施,保证反应迅速、指挥得力、处置及时、救援有效。一旦发生事故,要及时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做到协调一致、职责明确、运转高效。对于紧急突发事故,有关领导要在第一时间亲临现场,靠前指挥,科学决策;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内做到组织领导到位、技术指导到位、物资资金到位、救援人员到位、处置措施到位,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要加强与气象部门的联系与合作,充分利用电话、短信等通讯手段及时向建筑工地发布不良天气预警信息,做好灾害气象
的防范工作。
                        二○一○年一月十八日
主题词:城乡建设 建筑  安全  管理  通知
大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10118日印发
                                                (共印5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