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府部分负责同志工作分工临时调整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铜陵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08.07.10
【字 号】铜政[2008]25号
【施行日期】2008.07.1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铜陵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府部分负责同志工作分工临时调整的通知
(铜政[2008]25号)
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铜陵人事网
  鉴于人事变动,现将市政府部分负责同志的工作分工进行临时调整,具体如下:
  李明同志 领导市政府全面工作,负责监察、审计等方面工作。
  分管市监察局、审计局。
  万以学同志 负责发展与改革、工业经济和信息化、财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商务、物价、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税务、金融、证券、应急管理、企事业单位改革等方面工作。
  分管市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商务局、物价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物资协调中心、开发区(滨江循环经济园区)管委会。
  联系市国税局、地税局、烟草局、铜陵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铜陵边防检查站、铜陵海关、
省无委会铜陵管理处,市工商联,人行铜陵中心支行、铜陵银监局、工行铜陵分行、中行铜陵分行、建行铜陵分行、徽商银行铜陵分行、国家开发银行铜陵办事处,铜陵供电公司、在铜保险公司。
  吴桂和同志 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城乡规划、交通运输、国土资源、市容管理、西湖新区建设、招投标政府采购、政策研究、政务公开等方面工作。
  分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城乡规划局、交通运输局、国土资源局、行政执法局、西湖新区建设管理委员会、招投标采购交易中心、重点工程建设局、政务服务中心、市政府研究室、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联系市邮政局,在铜电信等单位。
  特此通知。
铜陵市人民政府 
二○○八年七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