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市政公用报考条件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名
    2、年龄要求:年满二十二周岁,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一般应在四十周岁以下。
    3、取得国家规定的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专业工程相关专业学位,或经全国职业资格(水利系统统一)认证中心或国家建设部、水利部或其他国家有关机关认证的具有同等学历(含同等学力)的学历证书。
    4、累计三年及以上与本工程专业相适应的工程经验,并在其中累计一年以上正式工程类职务经验。其中,注册设计师累计四年及以上与本工程专业相适应的工程设计经验,专业技术人员累计六年及以上与本工程专业相适应的工程技术管理经验,应在其专业技术领域内发表过一篇以上的技术、科研论文,论文题目应与已取得的职称等次所规定的职业技术领域相适应。企业管理人员累计八年及以上与本工程专业相适应的工程项目管理经验。累计工作时间在学校、
研究所、科研机构从事本专业研究工作的,每两年相当于一年的工程经验。
    5、考生秉承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恪守道德底线,风里来雨里去事业如磐,工作责任心强,无不良记录或不良记录已销毁或属于已报告并被认定可见性格不良记录,符合担当作为的良好品质要求,接受有关方面认证。
    6、考生身体符合工程建设业职业健康体检标准。同时,对于年龄在五十周岁及以上的考生,在入学时已经被认定为下肢标准正常、生理后仰12厘米及以上、静立双眼开15度以上的特殊人,可按有关规定满足相应的技术标准和职业健康标准后通过政治理论考试、职业道德和职业基本素质考试、建设工程项目实施方案的编制、派遣和管理考试、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及法律法规考试、市政公用工程管理考试等考试科目,其通过的考试科目有效期应当与其他考生相同。
    二、审核条件
    2、所有考生必须参加政治理论考试和职业道德和职业基本素质考试。
    3、专业技术人员认证材料包括:1)工程技术人员职称证书;2)近五年内从事的本工程
专业对应的实际工作经历证明材料;3)发表的与职称等次所规定的职业技术领域相适应的技术、科研论文的复印件。
    4、注册设计师认证材料包括:1)注册证书;2)近五年内从事的本工程专业对应的实际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6、通过审核的考生应携带户口簿或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或相应学历证书、职称证书或相应资格证书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