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渝北区水利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渝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15.02.15
【字 号】渝北府办发〔2015〕27号
【施行日期】2015.02.1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水利综合规定
正文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渝北区水利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事业编制取消已成定局
 
渝北府办发〔2015〕27号
 
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各园区管委会,相关单位:
  《重庆市渝北区水利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区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2月15日
 
重庆市渝北区水利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渝委办﹝2014﹞60号)和中共重庆市渝北区委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关于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渝北委发﹝2014﹞18号),设立重庆市渝北区水利局(重庆市渝北区移民局),简称区水利局(区移民局),为区政府工作部门。区水利局党委履行区委规定的职责。
  一、职责调整
  (一)取消的职责
  1.取消已由国家、市、区依法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2.根据国务院和市、区政府职能转变要求需要取消的其他职责。
  (二)承接的职责
  根据国务院和市、区政府职能转变要求需要承担的其他职责。
  (三)整合的职责
  1.划入原区移民局职责。
  2.增加承担水利工程及配套设施交叉、重叠的石油天然气管道设施保护职责。
  3.增加承担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贯彻执行水利、水资源、水利水利工程移民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提出水利发展及三峡工程渝北库区移民后续工作的政策建议,组织编制水利中长期规划;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建议,初审相关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区级水利建设投资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根据区政府的授权承担水利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
  (二)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
理,拟订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负责区内重要流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水资源论证、防洪论证制度;按规定开展水能资源调查工作,参与拟订水能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和水能资源管理规章制度;负责供排水工作指导。
  (三)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拟订重要河流、湖库的水功能区划并监督实施,负责进(流)入水域排污口设置的初审,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建议,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城市规划区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
  (四)负责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拟订并贯彻执行计划用水、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计划用水、节约用水规划,拟订有关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五)承担水利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的责任。负责防治水旱灾害,组织、协调、监督、指挥防汛抗旱工作,对重要河流、湖库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编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承担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日常工作。
  (六)承担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安全监管的责任。负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的监督管理,制定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协调水利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负责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管理。
  (七)负责全区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后期扶持管理工作,指导全区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征地移民安置前期工作以及移民安置验收等工作。承担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后期扶持项目规划、审批、监督管理以及后期扶持直补等日常工作。  负责三峡工程渝北库区移民就业培训工作。
  (八)指导水文工作。组织开展水文水资源监测、水文站网建设和管理,对河流、湖库和地下水的水量、水质实施监测,发布水文水资源信息、情报预报和水资源公报。
  (九)组织、指导水域及其岸线、水利设施的管理与保护,以及河流、湖库、滩涂的治理和开发;组织制定并监督实施防治水害规划和河道防洪调度方案,审批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拟订河道清障计划和实施方案并监督实施,依法负责河道采砂的管理、监督和检查。
  (十)负责防治水土流失。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承担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的责任,负责有关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上报或审批、监督实施及验收工作,负责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负责查处水土保持违法案件,协调处理水土流失防治纠纷,负责全区水土保持科研工作,指导全区水土保持服务体系建设。
  (十一)负责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和管理,组织、指导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雨水集蓄利用、农村机电提灌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和农村水利技术推广工作;指导和组织实施水电农村电气化和小水电代燃料工作。
  (十二)负责涉水违法案件的查处,调解水事纠纷,组织实施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
  (十三)负责三峡工程渝北库区移民搬迁安置工作。负责三峡工程渝北库区移民后续工作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工作,安排和管理三峡后续工作规划项目资金和资产。负责三峡水库及消落区渝北库段综合管理工作。组织协调三峡工程渝北库区对口支援与经济合作工作。
  (十四)负责水利工程及配套设施交叉、重叠的石油天然气管道设施保护职责。
  (十五)负责水利科技、教育和对外交流工作,监督实施水利行业的地方技术质量标准、规程、规范,组织重大水利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
  (十六)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重庆市渝北区水利局设7个内设机构:
  (一)党政办公室
  负责主办局机关党政日常事务工作;协助局领导对各科室工作进行综合协调;负责本系统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团、信息、宣传、统战、保密、信访、计划生育、后勤、督办等工作;负责局机关文秘、档案管理工作;制定水利工作年度计划及分解目标考核任务;负责机关规章制度建设和机关安全保卫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