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物价局关于表彰全省价格系统“五五”普法工作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安徽省物价局
【公布日期】2011.08
【字 号】皖价人[2011]128号
【施行日期】2011.0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安徽省物价局关于表彰全省价格系统“五五”普法工作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皖价人〔2011〕128号 2011年8月)安徽省人事局
各市、县物价局:
  “五五”普法期间,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各级普法主管部门的具体指导下,各级价格部门认真组织实施全省价格系统“五五”普法规划,围绕发展中心,创新普法思路和方式,不断加大工作力度,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全面完成了“五五”普法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取得显著成效,涌现出一批成绩突出的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先进个人。
  为鼓励先进,进一步推动全省价格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根据全省价格系统“五五”普法规划的要求,省物价局决定,对合肥市物价局等11个先进集体,潘曙生等17名先进工作者和贺敏等26名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先进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勤奋工作,锐意进取,更好地发挥典型示范带头作用,在“六五”法制宣传教育中再创新佳绩,做出新贡献。全省价格系统和干部要向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先进个人学习,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十二五”时期价格工作指导意见确
定的目标任务,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扎实做好“六五”普法工作,为开创新时期价格工作新局面,服务兴皖富民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
2006-2010年全省价格系统五五普法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先进集体(11个)
  合肥市物价局
  淮北市物价局
  蚌埠市物价局
  阜阳市物价局
  滁州市物价局
  六安市物价局
  宣城市物价局
  安庆市物价局
  黄山市物价局
  省局综合法规处
  省价格监督检查
  二、先进工作者(17名)
  潘曙生 合肥市物价局综合法规处处长
  周鸿飞 淮北市物价局综合法规科副科长
  赵志刚 亳州市物价局价格监督检查分局局长
  尹雯雯 宿州市物价局综合科科员
  吴华建 蚌埠市价格成本调查监审局局长
  熊晓珍 阜阳市物价局副局长
  宋亚力 淮南市物价局综合科副主任科员
  王 林 滁州市物价局综合监测科科长
  于和平 霍山县物价局办公室主任
  汪震波 马鞍山市物价局综合法规科科员
  翟小伟 巢湖市物价局办公室副主任
  赵 衎 芜湖市物价局综合法规科科员
  曹 曦 泾县物价局办公室主任
  李洪琴 铜陵市物价局行政许可服务科科长
  董万飞 池州市物价局副调研员
  黄 洁 安庆市物价局综合科科长
  黄 钧 黄山市物价局价格监督检查分局副主任科员
  三、先进个人(26名)
  贺 敏 庐阳区物价局副局长
  许诗江 肥东县物价局价格监督检查分局局长
  赵志广 濉溪县物价局科员
  雅 森 谯城区物价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陈洪玲 砀山县物价局办公室主任
  齐劲松 固镇县物价局综合法规科副科长
  翟学军 阜阳市物价局综合法规科科长
  马 林 阜南县物价局物价检查所所长
  陈孝珉 淮南市物价局价格监督检查局科员
  张秀国 田家庵区物价局局长
  汪长武 定远县物价局办公室主任
  孙 刚 来安县物价局物价检查所副所长
  赵映录 六安市物价局价格监督检查分局局长
  徐晓娟 霍邱县物价局综合法规股股长
  袁 攀 当涂县物价局价格股股长
  宫尚友 含山县物价局局长
  巫 军 南陵县物价局局长
  吴晓武 宣城市物价局价格监督检查分局副局长
  李全明 宣州区物价局副主任科员
  王 玲 贵池区物价局价格监督检查分局副局长
  潘校明 太湖县物价局局长
  李 敏 望江县物价局纪检组长
  李 驹 黟县物价局办公室主任
  江 梅 歙县物价局办公室副主任、价费办主任
  王 健 省物价局人事处主任科员
  何 薇 省物价局机关党委主任科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