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举办安徽省第六届“徽匠”建筑技能大赛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公布日期】2012.04.27
【字 号】建市函[2012]440号
【施行日期】2012.04.27
【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
正文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举办安徽省第六届“徽匠”建筑技能大赛的通知
(建市函〔2012〕440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委(城乡建委),广德、宿松县住房城乡建委(局),安徽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为进一步弘扬“徽匠”精神,树立建筑皖军品牌,展示“徽匠”风采,在全行业营造“学技术,育品牌”氛围,提高我省建筑工人整体素质,决定举办安徽省第六届“徽匠”建筑技能大赛。现将大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工种:砌筑工、钢筋工、镶贴工、抹灰工、精细木工。
  二、举办时间:2012年7--8月,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三、举办地点: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承担砌筑工、钢筋工、镶贴工的赛事;黄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承担抹灰工、精细木工的赛事。
  四、参赛人员:凡从事上述职业(工种)、年满18周岁的人员均可参加,由各市住房和城乡建委(城乡建委)及广德、宿松县住房城乡建委(局)组成参赛队统一向大赛组委会报名。
每个工种限报2名参赛选手,砌筑工、抹灰工、钢筋工、镶贴工参赛选手可带1名辅助工。安徽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单独组队。中央驻皖和其他省管企业按属地原则报名。
  五、大赛组织
  主办单位: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协办单位:安徽省建筑业协会、安徽省建筑装饰协会 。
  承办单位: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黄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安徽省人事局
  六、比赛内容
  大赛分应知考试和实际操作技术考核两部分。应知部分采取闭卷考试,由大赛办公室统一命题,集中考试。实际操作考核采取现场实地操作比赛的方法,由大赛办公室统一命题,集中现场考核。竞赛内容按照国家职业标准中砌筑工、钢筋工、镶贴工、抹灰工、精细木工高级工应知和应会标准要求命题。具体应知范围和实际操作要求另行通知。
  应知和实际操作两项成绩均按百分制合并计算总成绩,其中应知成绩占30%,实际操作成
绩占70%。
  七、表彰奖励
  大赛每个工种设立一等奖1名,授予“徽匠”状元(全省建筑行业技术状元)荣誉称号,并择优推荐申报“省五一劳动奖章”;二等奖2名,授予“徽匠”标兵(全省建筑行业技术标兵)荣誉称号;三等奖3名,授予“徽匠”能手(全省建筑行业技术能手)荣誉称号;优秀奖6名;“徽匠”状元助手奖若干名。各工种第一、二名获奖者,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授予“安徽省技术能手”称号;对各工种前6名奖获得者颁发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其他参加全省大赛笔试、实操均成绩合格的选手,颁发相应工种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各市住房城乡建委(城乡建委)和相关单位应对获奖选手给予精神和一定的物质奖励。大赛设团体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3个。
  上述奖项均由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奖牌(或奖杯)和证书。
  八、有关要求
  (一)各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按
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做好参赛选手的选拔推荐工作,精心组织,加强指导,搞好协调。各组队单位可视情决定是否组织预赛,大赛组委会不作统一要求。承办大赛的市,要抽调专人,精心策划,周密安排,集中力量,做好分工种竞赛筹备工作,确保大赛顺利进行。
  (二)加大舆论宣传,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在全行业、全社会广泛宣传“徽匠”优秀人才的先进事迹,形成尊重知识、尊重创造、尊重劳动、尊重人才的良好风尚,充分展示我省建设者良好形象。
  (三)请各地务必于5月20日前将裁判候选人,5月30日前将领队和参赛选手、辅助工名单按附件表格要求统一填写,报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其中,裁判候选人、领队随报名表交1寸照片2张,各选手随报名表交1寸照片4张,并附身份证复印件。
  (四)请各市确定一名联络员,并附、传真、手机号码、邮箱。
  (五)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设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市场监管处。
  附件:1.安徽省第六届“徽匠”建筑技能大赛组委会名单
  2.大赛领队报名表(略)
  3.大赛裁判(候选人)推荐名额分配表(略)
  4.大赛裁判(候选人)报名表(略)
  5.大赛选手报名表(略)
  6.大赛裁判报名照片表(略)
  7.大赛选手报名照片表(略)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1:
安徽省第六届“徽匠”建筑技能大赛组委会名单
  主 任:李 明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
  副主任:曹 剑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
  成 员:王晓魁  厅建筑市场监管处处长
  蔡新立  厅办公室主任
  汪恭文  厅住房改革与发展处处长
  陈幼年  厅质量安全处处长
  陈扬年  厅人事教育处处长
  王一建  省建设建材工会副主任
  曾传发  省总工会经济技术部部长
  张大鸣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处长
  张 林  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副主任
  汪 序  黄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副调研员
  组委会秘书长:王晓魁(兼)厅建筑市场监管处处长
  副秘书长:张行远 厅建筑市场监管处调研员
  石 勇 省建设建材工会副主任
  江 冰 厅建筑市场监管处副处长
  方 东 厅建筑市场监管处副调研员
  黄 剑 宿州市建筑管理处主任
  吴晋平 黄山市建筑管理处主任
  总裁判长:张行远
  副总裁判长:江冰、方东、林志诚、王锋、周顺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