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视国考申论⼤纲中“语种” 的内涵
2010年国考⼤纲中在涉及⽂字表达能⼒时出现“语种”⼀词,其中对于参加省部级考⽣的要求是:“要求熟练使⽤指定的语种,运⽤说明、陈述、议论等⽅式,准确规范、简明畅达地表述思想观点。”对于地市级考⽣的要求是:“要求熟练使⽤指定的语种,对事件、观点进⾏准确合理的说明、陈述或阐释。”⽽关于“语种”⼀词的内涵,尤其是对于考⽣的应试意义,众说纷纭。其实,我们参照这两年申论国考与地⽅考试的真题,关于“语种”的确切含义是不难得出的。
⾸先观其第⼀层⾯的含义,就是其字⾯意义,语种即语⾔的种类。对于考⽣,“指定的语种”是什么呢?肯定不是⽇语、英语,⽽应当是汉语。关于这⼀点,2010年⼴东省考⼤纲中的要求是再明确不过了:“要求熟练使⽤指定的语种(中⽂普通话),运⽤说明、陈述、议论等⽅式,准确规范、简明畅达地表述思想观点。”另外,2010年浙江省考申论的申论注意事项中写道:“所有题⽬⼀律使⽤现代汉语作答,⽤其他语⾔作答不得分;作答时使⽤⿊⾊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铅笔作答不得分。”
在国考要求与省考要求互动的⼤背景下,⼴东与浙江省考中有关语种的要求⽆疑是对国考申论⼤纲中语种的变相阐释。⽽这种阐释对于考⽣的意义是⾮同寻常的。⼀是必须⽤汉语作答,⼆是必须⽤现代汉语作答。以上主要是根据阅卷实践,针对考⽣中两种不良倾向提出的:⼀是部分考⽣受英语学习影响,喜欢在申论答题中⽤英⽂标点;⼆是部分考⽣受中学应试作⽂影响,滥⽤⽂⾔词句倾向明显,⽂⽩夹杂。⽽这些不良表现,在申论答题中都是不允许出现的。
广东省考申论题型其次看其第⼆层⾯的含义,就是深层要求。此时,需要将语种拆分开阐释,即“语体”和“⽂种”、“⽂类”。先说语体,语体有书⾯语体和⼝语体之分。对于考⽣,在没有特殊要求的情况下,申论答题当⽤书⾯语作答。这就要求考⽣的语⾔简明、规范,⽽不能泛泛⽽谈。
再说⽂种,这主要是针对申论答题中⽂章写作的要求⽽⾔的。对于我们通常所说的申论⼤作⽂,其⽂类当属于议论⽂。⾄于是写政论⽂,还是策论⽂,当根据考试要求与考⽣个⼈的特点决定。⽽对于⼀些实⽤⽂的写作,就要根据不同的⽂种决定写作的内容了。因为不同的⽂种有不同的格式。譬如法定公⽂中的报告与请⽰,就有各⾃的要求。同样,事务⽂书的简报或讲话稿的写作也不能混同。这就要求考⽣在应试前掌握常⽤的实⽤⽂体写作,从其格式要求上寻求突破。
当然,不同的⽂种有时也涉及语体的要求。例如,请⽰与简报这两个⽂种侧重书⾯语体,⽽讲话稿、公开信或宣传纲要等要侧重⼝语体。2011国考地市级申论考题第⼆题是这样的:“以县教育局的名义草拟《给各村中⼩学⽣家长的⼀封信》”,其中要求有:“⽤语得体,通俗易懂。”显然,这⾥的“通俗易懂要求”是要⽤规范⼝语来表达的。
以上即是华图教研中⼼的⽼师对国考申论⼤纲中“语种”⼀词的理解,希望能对参加公考申论的考⽣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