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强制医疗所工作职业规划
一、招聘计划(见职位信息栏)
招聘精神科医生1名、护士1名。具体招聘岗位、学历、年龄、专业和有关要求等详见附件。
二、报考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报考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5年4月9日以后出生),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或资格(学历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情况为准,、国外学历须经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3.身体健康,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因工作需要,报考护士岗位的,原则上男性要求身高165cm(含)以上,女性要求155cm(含)以上;
4.户籍不限。
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绍兴市范围内卫生健康单位2021年拟录取人员;
2.绍兴市范围内2021年毕业的绍兴市范围内定向培养基层卫生人员(现工作单位及当地卫生健康部门、学校等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出具书面意见的除外)。
三、招聘方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进入绍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xxx)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报名完成后请自行打印报名表一式二份,并在承诺栏由应聘人员本人签名后送资格审查。
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4月9日12:00至4月26日15:00。
2.现场资格审查。由各招聘单位对已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应本人携带报名表、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实施网上签约的院校除外)等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按时到招聘现场接受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应现场缴纳考务费(收费标准:每人50元)。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4月30日9:00-16:00。逾期视作放弃。地点绍兴市公安局大礼堂(人民东路489号)。仅网上报名而未经资格审查的视作无效;非本人到现场资格审查或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审查不予通过;未缴费视作自动放弃。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存在不符合条件情况的,即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3.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2021年5月7日9:00开始。
4.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人数原则上不得低于招聘计划人数的3倍。不到规定比例的将核减招聘计划人数或取消招聘计划(紧缺专业岗位经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开考除外)。不能开考的岗位,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
(二)考试、择岗、体检
考试采取笔试形式,委托绍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笔试内容详见招聘计划,均为客观题。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考试用时以准考证上明确的时间地点为准。应聘人员应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笔试成绩于考试后7个工作日内在绍兴市卫生健康
委员会公布。笔试不接受查分。
根据笔试成绩,每个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因笔试成绩并列,拟体检人员数量超过该岗位招聘计划数的,则对成绩并列人员进行面试,根据面试成绩确定体检对象。应聘人员可登录绍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查看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
2021浙江公务员录取名单(三)考察、公示、聘用
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由招聘单位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绍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没有异议或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报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通过后,招聘单位与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拟聘用人员不按时办理聘用手续的,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2021年11月30日前不能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均视作放弃。
试用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