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南京市中职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南京市教育局
【公布日期】2023.06.26
【字 号】宁教人〔2023〕11号
【施行日期】2023.06.2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专业技术人员管理
正文
南京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南京市中职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宁教人〔2023〕11号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江北新区党工作部、教育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学校(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和教育评价制度改革的部署要求,推进我市中职校教师队伍建设,根据省、市职称工作部门及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教育系统实际,现就2023年全市中职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全市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成人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师范学校、教师进修学校、成人教育中心等各类中等职业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和在各级职业教育研究室专职从事中等职业教育教学研究工作,并已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在职在岗教师和教研人员。
  二、评审条件
  按照《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09〕27号)和《南京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宁职称字〔2014〕9号)(以下简称《资格条件》)、《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全省乡村教师职称评审政策若干意见的通知》(苏人社发〔2016〕202号)和《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省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苏教师函〔2023〕24号)相关要求,组织开展中职校教师职称评审和推荐工作。
  三、评审程序
  (一)个人申报。申报人员对照相应的资格条件,提出书面申请,按规定提交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在学校(单位)网站或公共场所进行公开展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学校(单位)推荐。学校(单位)应组织专人对申报人员申报资格、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材料有误或缺失的须及时通知申报人员纠正或补充,材料审核不通过的应告知原因。依据岗位设置的要求,按岗推荐,无岗不得推荐。通过公开述职、成果展示、民主测评、组织推荐等程序开展推荐工作。公开述职和教师测评相结合进行,参加人数不少于学校或单位教师总数的70%;学生测评原则上不少于两个班。教科研训等人员面向指导服务对象
开展测评,参加人数不少于30人。测评时申报人员和直系亲属回避。推荐结果及《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员情况简表》在学校(单位)网站或相关公共场所公示后报送相应教育主管部门,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并按规定公开。
  (三)主管部门审查。市、区相关部门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材料核实,确保所有申报材料真实完整。市教育局于评委会评审前将中级和副高级教师职称审核通过人员名单在市教育局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评委会评审、推荐。中职校中级和副高级教师职称由省、市职称工作部门委托市教育局组织评审,评委会评审结束后对评审通过人员在市教育局进行网上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五)发文公布。省、市职称工作部门对中级和副高级教师职称评审结果审核后,正式发文公布。评审通过人员自主打印全省统一编号的电子职称证书。
  四、正高级教师职称申报方式及要求
  (一)今年省下达给我市的推荐名额共8名,其中担任中职校和教研机构行政领导职务(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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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职)的不超过30%,达到同学科教师规定教学工作量的副校长可按教师身份申报。各区、各市属中职校分别限推荐1人,无符合基本申报条件的可不推荐。如经市职称办审核通过人员超过省下达推荐名额,则由市教育局报市职称办批准后成立推荐委员会,对相关人员进行推荐评审,产生中职校正高级教师推荐人选,经市职称办审核盖章后上报。如经市职称办审核通过人员不超过省下达推荐名额,则直接上报省教育厅。
  (二)中职校正高级职称全面进行网上申报,经江苏省人才服务云平台(网址/rcfwypt/)“人才服务-个人业务-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职称)-在线办理”申报相关信息,通过系统下载打印《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并按要求盖章签字后,与其他纸质申报材料(要求见附件1)一并递交各区教育局。
  (三)对推荐的正高级教师申报人员,各区教育局、直属学校(单位)要全面考察并进行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提交有关人员师德师风情况书面说明(具体要求见附件1)。市教育局将统一组织申报人员进行教学考核,考核结果结合平时教学情况分为优秀、良好等,测评结果为优秀的不超过实际推荐人数的60%,教学能力考核要作为推荐的重要内容。市教育局将委托专业机构对上报的论文代表作进行查重处理。
  (三)各区、各校要加强对材料的审核,确保申报表和材料填写规范、信息完整、数据准确、内容真实,根据中职校正高级教师申报材料要求(见附件1),于7月20日前报送材料。申报名册、评审表和相关电子版材料均发送至指定邮箱(njjyrsc 163)。
  五、中级和副高级教师职称申报方式及要求
  (一)申报我市中职校中级和副高级教师职称评审,采用网上申报为主、纸质材料为辅的方式。申报人员需在7月27日前登录江苏省人才服务云平台(网址)职称专栏,在线如实填报相关申报信息,完成网上申报,并可通过“江苏智慧人社”手机APP首页“办件”栏目查询审核进度。网上申报材料均需申报单位审核后通过系统上传,无需递交纸质版,原件备查。通过网上审核的申报人员,可登录职称信息系统自助打印《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表》,并按要求盖章签字后,与其他纸质申报材料(材料要求见附件2)一并递交各区教育局。
  (二)教育教学实绩是评聘教师职务的主要依据,申报中级和副高级职称的教师,不仅要提供评审条件中有关教育和教学工作所要求的材料,还需提供近两年所教所有学科1个完整学年的教案,供评委会对申报者的教育教学情况进行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