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公务员量化考核连续两年不及格将辞退
第一篇:宁波公务员量化考核连续两年不及格将辞退
宁波公务员量化考核连续两年不及格将辞退
记者昨日从全市公务员“岗位对责、绩效对账”考核工作动员培训会上获悉,2014年1月起,全市4万余名公务员将施行《宁波市公务员“岗位对责、绩效对账”考核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旨在针对公务员队伍中的陋习,治好一批庸碌懒散、得过且过、不求上进的公务员,用好一批敢于担当、乐于奉献、清正廉洁的公务员。
考核内容是什么? 重点考实绩,态度作风也要考核
《办法》实施对象,是非市、县(区)两级党委管理的公务员。列为考核对象的公务员,将首次面临分类考核与分级考核相结合的考核措施。
分类考核,主要分为综合管理类、行政执法类和专业技术类这三大类。对各种不同类别岗位的公务员,除有共性的考核内容外,还会设置个性化的岗位职责考核内容。
分级考核,即采取“下考一级”办法,由单位领导考核内设机构负责人,重点考核履职能力、执行力情况,内设机构负责人评价下属公务员,重点考核业务能力、完成工作任务情况。由于直接领导最了解自己的下级,因此采取一级考一级的办法其结果更加真实可信。
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仅是对公务员考核的基本要求,考核的重点是工作实绩,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以及效率和产生的效益都是考核的内容。
此外,公务员平时工作责任心、工作态度和工作作风,以及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表现也作为考核的重要指标。
考核依据是什么? 一年工作全程记录对账
今后,公务员将面临“日考勤、周记录、月对账、季考评、年测评”的考核体系。
据悉,明年开始全市将逐步推行公务员网上考核,公务员考核的全过程可通过网络平台得以实现。主要由以下几个环节:
“日考勤”,要求各单位每天登记公务员出勤情况;“周记录”,要求公务员每周如实填写本周工
作计划、岗位履职、任务完成等情况;“月对账”,要求公务员每月最后一周对照之前的工作安排,对工作进度、表现等进行总结,发现问题及时查漏补缺;“季考评”,即每季末由上一级领导对下属公务员的工作绩效、实际表现等情况进行考评,如实在《公务员平时考核评分表》中进行量化打分和评价;“年测评”,每年末由考核小组对平时考核计分情况进行审核,同时开展年度民主测评。
值得关注的是,《办法》中民主测评不仅本单位工作人员参加,公务员的工作对象、服务对象、“两代表一委员”按照知情原则也可参加测评,从而对公务员的评价能够更加全面、客观和准确。
考核有哪些影响? “不称职”的有可能饭碗不保
为了让公务员考核更加直观,宁波首次实行量化考核指标,评定等次采用量化考核和定性考核相结合。
年度考核成绩总分共100分,其中四次季度考评平均分占60%、年末民主测评分占40%,重在平时的工作成绩。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
公务员年度考核的结果,将作为调整公务员职务、级别、工资以及公务员奖惩、培训和辞退的依据。
90分以上的公务员,具备“优秀”等次评定资格。“称职”、“优秀”的公务员享受年终一次性奖金和目标考核奖,累计两年被确定为“职称”以上等次的,在所定级别对应工资标准内晋升一个工资档次;连续两年“优秀”的可列为破格提拔条件之一,连续三年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记三等功一次,可享受健康休养待遇,职务晋升时优先考虑;
70分以下的公务员,定为“基本称职”。此类公务员不能享受年终一次性奖金,按规定扣罚目标考核奖金,同时一年内不得晋升职务;
60分以下的,定为“不称职”。这类公务员不但拿不到年终一次性奖金和目标考核奖,还要被降低一个职务任职,相应平时的工资标准也要降低。如果两年连续“不称职”,就会根据规定被辞退。
此外,《办法》还将公务员个人工作跟单位的目标管理考核结合起来。规定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一般不超过考核对象总数的15%;上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优秀的单位,优秀公务员比例可上浮5%;上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为差的单位,优秀公务员比例下浮5%。
第二篇:公务员连续两年考核不称职将被辞退
公务员连续两年考核不称职将被辞退
连续两年考核被评为“不称职”等级的公务员将被辞退,“公务员队伍将建退出机制”的说法终于首次落到了“纸面上”。昨天,国家公务员局连发《公务员培训规定》、《公务员奖励规定》、《公务员考核规定》三个试行规定,并于即日起生效实施。
考核决定薪水职位
根据 《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德、能、勤、绩、廉”五方面表现和工作实绩是考核一名公务员是否称职的主要标准。公务员考核的结果作为调整公务员职务、级别、工资以及公务员奖励、培训、辞退的依据。
考核的结果分为 “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考核包括个人总结述职,主管领导给出评语和考核等次建议,由本机关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考核委员会确定考核等次,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公务员,并由公务员本人签署意见。对拟定为优秀等次的公务员还要在本机关范围内公示。
五年称职晋升一级
公务员考核累计两年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对应工资标准可提高一档工资;累计五年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在所任职务对应级别范围内晋升一个级别,并享受考核奖金。
公务员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要被降低一级职务,该考核不计算为上述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不享受考核奖金。尤为引人注目的是 “连续两年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予以辞退”的明文规定,这意味着被视为“金饭碗”的公务员岗位首次出现落在“纸面上”的退出机制。
为国争光可获奖金
《公务员奖励规定(试行)》明确,公务员或公务员集体如有“为增进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做出突出贡献”,“爱护公共财产、节约国家资财有突出成绩”,“在对外交往中为国家争得荣誉和利益”,“在抢险、救灾等特定环境中做出贡献”等情况,应予以奖励。
对获得奖励的公务员,按照规定标准给予一次性奖金。
对于因同一事由已获得上级机关奖励的,下级机关不再重复奖励。各地各部门不得自行设立该规定之外的其他种类的公务员奖励,不得违反该规定标准发放奖金,不得重复发放奖金。晨报记者 姜葳
我国每年3%公务员受处分
公务员晋升最快的五个部门据统计,1993年至2002年的10年中,全国共计处分公务员149929人,平均每年约1.5万人。每年受处分人数约占公务员队伍总数的3%左右。2006年,2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除北京、福建、湖南、广西、西藏)行政机关公务员受处分人数为8327人,其中开除的914人;中央国家行政机关受处分人数为169人,其中开除36人。这是迄今为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最新一组有关公务员作风建设的数据。
专家建议细化量化考核指标
“这是《公务员法》实施以来第一次对公务员考核做出如此细致的规定。”不过,国家行政学院公共行政教研室主任竹立家教授认为,还应尽量细化和量化考核指标,避免流于形式,被外界指责为“还不是领导一句话的事”。
竹教授解释说,公务员“德能勤绩廉”五项考核中,除了“绩”较易量化外,其余指标都难以衡量。“比如 ‘廉’怎么界定?跟人吃了两顿饭,算不算不廉?政治学习几次没去,算不算无德?”他举例说,“北欧国家和新加坡,公务员公款喝了100块钱以上的酒就被视为 ‘不廉’,要受处罚;此外,发达国家广泛应用的公务员家庭财产申报制度在我国也是一项空白。”他建议对公务员考核必须配合相关具体的制度建设,使考评尽量客观化科学化,避免领导的“印象分”。
“新规避免了数罪并罚”
现在某区人事局公务员科任职的小华向记者表示,目前他们单位的考核正是按照“德能勤绩廉”五个指标进行,在个人总结的基础上由领导给定“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并结合众民主测评。
让他最为看重的变化是,现行条例规定如果某公务员一旦受处分,“立马会被评为不称职”,待遇受损很大;而新规则明确可以“参加考核,不定等次”。“这就免去了数罪并罚的危险,我觉得更加人性化了。”(北京晨报)
第三篇:2012公务员政审考核两年工作总结(大学生村官)
个人工作总结
2010年10月我有幸成为一名大学生村官,根据组织安排,来到xx县xxx镇xxx村担任村支部书记助理。在镇党委和政府的精心培养下,我由一名刚刚毕业的大学生迅速成长,并逐渐适应、融入到基层的生活中,在平凡的岗位上辛勤耕耘,在工作中做到虚心向老前辈们学习,生活中与同事们打成一片,取得了较好地工作成绩,得到了领导和同事的认可。现将两年来的学习、工作、生活汇报如下:
一、加强理论学习,不断充实自己
作为一名大学生,出来的第一份工作就是到基层去,服务基层众,在这个过程中,学习是最为重要的一件事情,只有利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指导工作结合基层的实际情况才能把实际工作做好。一是,努力学习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作为一名共产党员,我时刻对自己高标准严要求,以理论和“三个代表”为指导思想,坚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不断提高自己的理论水平。二是,努力学习一线的工作方法,包括处理与领导、同事、众之间的关系,使能够更好的开展工作。三是,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在工作中利用党的先进理论知识指导日常工作,运用一线的工作方法,检验自身工作的正确性,在工作中不
断学习实际的业务知识,努力提高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