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信用手册办理所需资料
申请资料
以下是省外建筑施工企业办理资质核验所需提供的资料:
1.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驻江苏省负责人法人授权委托书和企业信用承诺书;驻江苏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核算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的身份证、任职文件、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凭证、职称证书或执业证书等相关证明文件。
江苏信用联社
2.驻江苏经营管理机构的办公场所房屋所有权或使用权证明材料,办公场所不少于15平方米并配备必要的办公设备。如果房屋为租赁的,租赁期限不得少于一年。
3.企业经办人的身份证、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凭证等证明文件。
第2-9项资料必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而第1项和第6项中的委托书、承诺书原件以及其他项的复印件则需要按顺序简易装订两套,分别供驻苏经营管理机构办公地点所在地的省辖市级权限管理权限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建筑市场监管处备案存档。复印件使用A4纸单
面复印,并加盖企业印章原印。但需要注意的是,印章为复印的则无效。其他原件在省辖市级管理权限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验后归还。
除此之外,还需要提供项目负责人的资格核验申请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