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国家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时评 反腐倡廉“众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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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总书记1月10日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他强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贯彻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要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认真解决损害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和反腐倡廉建设中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1月10日新华社)
总书记的重要讲话,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全面总结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的成效和经验,科学分析了当前的反腐倡廉形势,明确提出了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要任务,深刻阐述了切实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贯彻落实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之中的重要性、紧迫性以及总体要求、工作重点,对于深入推进党的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推动全面做好党和国家各项工作、顺利完成“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学习研读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笔者发现,讲话中有一个出现频率最多、论述最新也最集中、且是贯穿讲话始终的关键词,那就是“众”。可以说,“众”一词在总书记的重要讲话中有着至高无上的地位和特别重要的分量。
——在指导思想方面,总书记强调,贯彻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认真解决损害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和反腐倡廉建设中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保持党同人民众的血肉联系”;“紧紧依靠人民众支持和参与,充分发挥人民众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的积极作用”、“坚决反对腐败、严厉惩治腐败分子,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在工作目标方面,总书记强调,必须紧紧依靠人民众,团结带领人民众共同奋斗。我们必须进一步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贯彻落实到党和国家全部工作中,不断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始终保持同人民众的血肉联系。全党同志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使我们的工作获得最广泛、最可靠、最牢固的众基础和力量源泉,使我们的事业经得起任何风浪、任何风险的考验。
——在主要任务方面,总书记讲了六大工作任务,其中有四大任务直接与“众”有关。如教
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众观点、坚持党的众路线,自觉站在人民众的立场上,坚持思想上尊重众、感情上贴近众、工作上依靠众,始终与人民众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作决策、定政策必须充分考虑众利益、充分尊重众意愿,统筹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要着力维护人民众权益,保障人民众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各项权益,切实把改善人民生活作为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关系的结合点,切实解决损害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切实健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众权益机制,完善中央惠民政策落实保障机制;要着力查处损害众切身利益的案件,维护众利益。
——在工作重点方面,总书记在强调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工作力度,始终保持查办案件强劲势头,严肃查处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发生的腐败案件,坚决遏制腐败现象易发多发势头的同时,还强调加强对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的治理,深化专项治理工作,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着力解决发生在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河南省公务员考试面试名单
——在工作要求方面,总书记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带头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坚持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贯彻到纪检监察工作指导原则、工作部署、队伍建设中去,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切实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努力在实践根本宗旨、坚持众路线、做好众工作上作出表率、取得成效。
在笔者看来,上述这些表述,构成了总书记的反腐倡廉“众观”。 其内涵非常丰富,众理念、众利益、众观点、众立场、众路线,众关切,众工作等,莫不包含其中。因此,贯彻落实总书记的反腐倡廉“众观”,需要我们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努力践行。
一要树立众理念。切实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贯彻落实到反腐倡廉工作之中。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使我们的工作获得最广泛、最可靠、最牢固的众基础和力量源泉。
二要坚持众观点。这就要求坚持党的众路线,自觉站在人民众的立场上,坚持思想上尊重众、感情上贴近众、工作上依靠众,始终与人民众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具体到反腐倡廉工作中,紧紧依靠人民众支持和参与,充分发挥人民众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的积极作用。
三要坚定众立场。做到一切为了众,一切依靠众。坚持从众中来,到众中去,想问题、作决策、做工作,都要从众利益出发,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作决策、定政策必须充分考虑众利益、充分尊重众意愿,统筹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着力维
护人民众权益,保障人民众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各项权益,切实把改善人民生活作为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关系的结合点,切实解决损害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切实健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众权益机制,完善中央惠民政策落实保障机制;切实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四要重视众关切。这就要坚决反对腐败、严厉惩治腐败分子,认真解决损害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和反腐倡廉建设中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工作力度,始终保持查办案件强劲势头,严肃查处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发生的腐败案件,着力解决发生在众身边的腐败问题,着力查处损害众切身利益的案件,坚决遏制腐败现象易发多发势头,维护众利益。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中国教育报评论员:抓好反腐倡廉建设是对人民负责
反腐倡廉建设是各级党组织必须始终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今年作为全面落实教育规划纲要的关键一年,教育工作的复杂性前所未有,扎实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任务艰巨,责任重大。
经过这些年的不懈努力,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良好成效。但违纪违法
案件时有发生,腐败现象在一些部位和环节仍呈易发多发之势,众对教育乱收费问题反映还比较强烈,一些干部作风不正、学术不端行为屡有发生,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影响教书育人形象和教育系统和谐稳定。
教育事业任何一项重大改革、重大政策的实施,都牵一发而动全身,社会影响十分深远。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深入推进教育改革,面临着许多前所未有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矛盾,尤其是伴随425项改革任务和37个重大教育发展项目的实施,面临的廉政风险也将随之增大。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不断完善体制、机制和制度,确保项目安全、资金安全、干部廉政安全,是统筹推进改革和发展的必然要求与重要保障。
在推进教育改革发展中,切实抓好反腐倡廉建设,是对党负责、对教育事业负责、对人民负责,教育系统必须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把反腐倡廉建设抓紧抓好、抓出成效。(本报评论员)
2011河南省招警考试面试热点之反腐倡廉
【背景材料】
2011年3月22日,《新华每日电讯》发表了新华社记者采写的题为《广东反腐,对“一把手”监管动真格》的报道,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和议论。文章通过剖析典型案例,分析官员违法犯罪的成因,指出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是反腐败工作的重中之重。据报道,广东省2007年以来查处“一把手”违纪违法案件达两千余件,大多是因为权力缺乏有效制约而导致的权钱交易案件,具有非常典型的意义,值得很好反思。
事实上,对权力的滥用和官员贪污受贿等腐败现象的综合治理与控制,始终是反腐败实践中的一个难题。特别是在我国现阶段,权力的滥用和腐败,常常与公务、商事领域中的权钱交易、职务犯罪联系在一起,直接影响到国计民生,备受民众关注和舆论聚焦。如何制约权力和有效管住“一把手”,也成为全国“两会”热议的话题。
谈谈你的认识。
【京佳解析】
京佳认为,人们普遍认为,权力腐败和职务犯罪对一个国家执政基础和社会肌体具有不可估量的破坏力。腐败的表现形态虽然各不相同,但其本质始终如一,常常与一个国家和社会
的政治、经济及公共权力的运行体系,甚至与整个社会的治理结构、法治化程度密切相关。京佳认为,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绝大多数发生在近年中央提出进一步加大反腐败力度的时期,各个单位和部门“一把手”的犯罪比例较高,“顶风作案”现象十分明显,一些地方的官员腐败甚至出现“前腐后继”、“窝案”、“串案”的态势。中央不断要求和设规推动的通过严肃纪律、司法惩治的控制职务腐败的正向功能还没有完全、充分地显示出来,一定程度上也暴露出我们在权力分散配置,尤其是对“一把手”的权力制约上,依然存在较为严重的漏洞和缺陷。
京佳认为,反腐败的本质其实就是要制约权力的滥用。虽然,生活的经验告诉我们,凡有权力存在的地方都可能出现权力的滥用和权钱(利益)交易的腐败。但无论是有关人事组织部门还是某些单位的职员,通常总是相信“一把手”的能力和魄力,并给予他们更多的信赖,相信他们对于事业的忠诚,对于属下的体恤,不会辜负组织的重托。也正因为如此,我们在制度设计上,往往对“一把手”的规制明显不足,甚至允许他们自己去建章立制,默许他们有更多的“特权”去突破规则(有时借用“集体决定”的名义)进行所谓的“开拓”和“创新”。久而久之,培养了“一把手”好大喜功、轻视民主、藐视规则的习性,甚至积重难返。
无数官员腐败的事例敲击着人们的心灵。也不断提醒我们要正视一个“常识”:对法律制度构
成最严重破坏并且也最难受到制约的,始终是官员的贪欲和他的权力。所谓“法治”,永远都应该成为呵护民权、制约权力滥用的一把利器。而是不是能够真正管住“一把手”,其实正是衡量一项制度、一条规则“有效性”的试金石,也是一个国家是不是真正迈向了“法治”的重要标志。
京佳认为,面对当前严峻的反腐败形势,人们当然需要立场坚定、态度鲜明。但在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的今天,我们似乎更应该把着力点放在相关制度、机制和措施的建设上,不断推进“纸面上法律”向“行动中法律”的转化,使各级官员的法治理念获得切实提升,使公共权力的运用真正姓“公”,使“一把手”权力的行使受到更多科学、有效的限制,从制度和操作层面上减少官员腐败的机会,增加违法犯罪的成本,使公共权力真正在法治的轨道和民众的监督下有序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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