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颖颖内蒙古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摘要】本文以内蒙古自治区公务员绩效评估体系为主要研究内容,重点剖析了内蒙古自治区公务员绩效评估体系存在的问题,并根据民族地区公务员绩效评估体系的客观实际情况提出具体的改进思路和方法,以期为民族地区公务员绩效评估体系的改进提供借鉴。
【关键词】内蒙古公务员绩效评估
公务员绩效评估是公务员管理中的重要环节。因为历史文化以及风俗习惯的差异,民族地区公务员绩效评估体系不同于普通省市。民族地区政府公务员的工作绩效水平直接关系到党和国家在民族地区的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关系到基层政权的稳定。因此,改进和完善民族地区公务员绩效评估制度对推动民族地区各项事业的发展,推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加强民族团结,维护国家安全与稳定具有重要的时代意义。
一、民族地区公务员绩效评估体系中主要存在的问题1.评估理念落后。民族地区政府不仅承担着发展本地区经济、文化和各项社会事务的职责,还担负着依法推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加
强民族团结,维护国家稳定的重要责任。民族自治地区的地方政府既有一般政府的共性,又有其自身的特点。但遗憾的是,目前关于民族地区公务员绩效评估的理论研究成果较少,在实践中推行实施的也不多。
这主要是由于民族地区的各级行政管理部门对绩效评估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内蒙古公务员入口观念落后所致。
2.评估制度不合理。(1)职位分类不到位。规范的分类管理体系为人力资源评估提供了客观依据,是评估制度的核心和灵魂。而民族地区的职位分类仍然处于初级阶段,工作分析十分欠缺,职位说明书的规定仍显模糊,可操作性不强。(2)评估标准缺乏细化与具体化,且经济指标权重过高。过于笼统的评估标准往往导致评估结果的失真,严重损伤评估的公正性和有效性。由于历史、地理、环境等多种原因,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存在诸多困难和问题,其贫困面较大,贫困程度较深,贫困原因较复杂。为此,政府为了振兴地方经济而不惜代价,甚至直接以公共权力介入经济领域。这种选择的突出表现是:政绩评估中经济指标占有压倒性的权重,GD。
成为绩效指标体系的核心内容。这种评估指标最终导致民族地区的可持续发展能力持续降低,与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背道而驰。(3)评估责任制不完善。《国家公务员考核
暂行规定》第十八条对评估主体的责任做了一般性的要求,但未明确规定各评估主体应担负什么样的责任,以至于在评估实践中,公务员评估主体的责任不清、失职、失误无法追究。
3.评估过程不透明。(1)评估主观彩较浓。我国行政管理中大多数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在这种情况下,上级领导的评价作为公务员评估的一个部分往往起着重要的作用,这使得评估结果带有浓厚的主观彩。(2)评估过程缺乏公平。公平是评估追求的重要价值。但民族地区因为政策倾斜而在公务员绩效评估过程缺乏公平,主要表现为按比例分配名额,从而导致人数较少的组织中优秀的公职人员不能得到公正的评估;采取轮流坐庄的平均主义,进而导致公务员的积极性受到打压,进而使行政效率低下。(3)评估缺乏有效的外部监督。公共部门的多层次性决定了公职人员的多层次性,现有的评估办法则无视这种多层级,对所有公务员的评估一律由所在单位进行,这种做法忽视了公共部门本身作为一个服务于公众的部门的特点,使得评估缺乏外部监督。
4.评估方法不科学。民族地区公务员绩效评估方法发展缓慢,现有评估理论和评估技术的水平低下,已经与经济社会的发展水平不相适应。
《国家公务员考核暂行规定》中规定公务员评估的结果分为4个层次:优秀、称职、基本称
职、不称职。评估等次越多,区分度就越高,越有利于评估的精确性,而这样规定的评估层次明显偏少,难以拉开档次。
5.其它方面。(1)我国具体针对民族地区公务员评估制度方面的政策与法规较少,缺乏应有的配套政策和法规体系。(2)我国机关内部缺乏非正式组织沟通,机关官本位文化、官僚主义文化浓厚。(3)部分民族地区的领导轻视公务员评估制度及其作用,漠视评估的目的和意义,怀疑评价方法的可靠性。
二、改进民族地区公务员绩效评估机制的建议1.树立科学的绩效管理价值理念。要树立科学的绩效管理价值理念,必须培育绩效文化土壤。在引入绩效管理体系时,必须要考虑部门文化的影响,结合文化建设,有意识地建立有利于绩效管理体系生存的文化环境。在绩效考核中,贯彻科学发展观、以民为本等价值取向。塑造绩效导向的政府部门文化,使绩效观念深入人心,同时要塑造无缝沟通的文化,促进相互沟通,发挥好政府部门文化的积极作用。
2.完善我国公务员绩效评估指标体系。(1)构建二维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单独评估作业绩效或关系绩效是不科学的,我们应该在民族地区公务员职位分类的基础上,构建基于作业绩效和关系绩效的二维绩效评估体系。(2)形成精细量化的评价指标。民族地区公务员绩
效评估指标体系的每一类的每一个要素要尽可能细化为可操作性的具体指标,同时每一指标在不同的岗位中所占有的比重要互有差异并且相对稳定。同时要保证绩效指标与战略目标相一致。在制定关键绩效指标过程中,要先确定本部门的愿景、使命,再根据平衡计分法从顾客、内部、创新和学习、财务等四个角度对组织战略目标进行界定,并进行关键成功因素分析,最后出关键成功因素中可以测量的结果作为关键绩效指标。
3.改进民族地区公务员绩效评估方法体系。(1)规范民族地区公务员绩效评估监督机制。民族地区政府部门在绩效方面容易出现形式主义、地方保护主义等问题,因此,需要能够经常性发挥作用的监督机制对评估过程进行全程监督,以保证评估工作的客观、公正与公平。
(2)强化平时评估的绩效评估原则。平时评估与年度评估相结合是我国公务员绩效评估必需遵循的原则之一。优化民族地区公务员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和方法体系也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重视年度评估的同时,也要强化平时评估。对于平时评估,要采用灵活多样、简单易行的评估形式,既可以按月进行,也可以按季进行,甚至可以按周进行。对从事例行性工作比较多的公务员可侧重考察其出勤情况,而对那些随时都有可能面临新任务的公务员则可以使用“关键事件法”记录其业绩。
4.完善绩效评估配套制度。公务员的职务变动与评估结果挂钩。
在其他需求都得到满足的情况下,提升职务无疑成为公务员自我实现价值中的一种;依据评估结果,增加绩效工资比重,将公务员的收入与其自身的绩效直接挂钩,会鼓励公务员不断地提升自己的绩效水平;依据评估结果,组织公务员参加相应培训,使其潜能得以发展,以此来发挥评估的发展性功能。部门领导在确保评估工作顺利进行的同时,还应该为评估客体确定需要参加培训的项目,并与评估客体共同制定培训计划,以此提高政府的工作绩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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