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记:2012年1月3日,央视新闻联播标题为“惩防并举,遏制工程建设领域腐败”的新闻引起广泛关注,其中讲到了“中央工程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督促各地有关部门建立起了集中统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土地使用权等公共资源统一进场、集中交易,有的地方还成立了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和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机构,将公共资源交易的管理、操作分离,使公共资源交易的决策权、操作权和监督权既相互协调,又相互制约,有效地发挥了市场配置公共资源的基础性作用。”
这既是中央对建立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推动公共资源统一集中交易的充分肯定,又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体制改革指明了方向。其实,从2008年开始,我市就着手开展此项工作,并于2009年成立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现在,当我们回头审视我市两年多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体制改革创新历程时会发现:当初,市委、市政府高瞻远瞩、解放思想、痛下决心、改革创新,超前率先在内蒙古自治区成立第一个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是完全符合中央精神与要求的顺“势”之举。
两年多来,市委、市政府在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和具体操作层面做出的有益探索与实践检验,方向和做法与中央精神及要求完全一致,在形成自己模式的同时,更为公共资
源统一集中交易积累了可资借鉴的成功经验。
创新管理体制    实现阳光交易
---我市改革创新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体制综述
      决策执行监管三分离    形成协调制约新体制
市委、市政府改革创新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体制的要求提出于2008年。同年下半年,市政府组织市纪委监察局、发改委、建委、交通局、政府采购中心等相关部门,就进一步规范和管理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先后赴浙江、江苏、福建、湖北等地区考察调研。随后,《关于建立公共资源交易统一平台的调研报告》、《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相继出炉,期间市政府常务会议多次专题听取汇报,反复修改实施意见。2009年3月,市政府正式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意见》,成立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是市委、市政府从“发挥市场在公共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实现源头治腐”的战略高度出发,按照“政府引导市场、市场公开交易、交易规范运作、运作统一监管”
的思路,改革创新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体制,在内蒙古自治区成立的第一个招投标等公共资源交易统一有形市场和服务平台。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成立,构建起了公共资源交易决策、执行(操作)、监管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管理体制:成立由常务副市长任组长的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决策、部署;整合原分散在各行政主管部门和各区的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组织职能,纳入交易中心依法规范、集中操作,包括房建、市政、交通、水利、林业、园林等工程建设招投标、政府采购、国有资产产权转让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的交易执行职能,做到了交易场所、规则程序、信息发布、接受报名、资格审查、开标评标、专家评委、监督管理、结果公示、中标通知“十统一”;各行业行政部门重点履行本行业相关交易活动的监督职能,实现了纪检监察、行业监管、招标人、投标人和社会监督五位一体,全方位、多元化、伴随式监管各类交易活动全过程、各环节。
这一架构通过决策、执行、监管三分离和信息、场地等资源共享,让权力由集中变为分散制约、交易由分散变为集中进行,实现公共资源交易管办分离的同时,消除了有形市场分散运作、缺乏统一有效外部监管和信息、场地等资源不共享的体制弊端,为公共资源依法交易、
规范交易、科学交易提供了制度保障,为打造统一规范、阳光透明、监管有力、竞争有序、便捷高效的公共资源交易有形市场和服务平台奠定了坚实基础。
办事公开建惩防体系    诚信考核建信用体系
改革创新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体制,成立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举措,充分表明市委、市政府深入推进公开办事工作的决心和力度。同时,市委、市政府在改革创新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体制的过程中,从交易中心作为全市招投标等各类公共资源交易统一有形市场和服务平台的实际出发,强化领导、健全机构,坚持办事公开和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防体系建设,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源头上治腐,形成了纵到底、横到边、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体系。
---结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宣传教育为先导,筑牢惩防体系建设思想道德防线,规范办事公开程序。如交易中心把公共资源交易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与运用纳入办事公开和惩防体系建设增强全体人员的法制观念、坚持依法公开办事;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向各交易主体宣传法律法规,征求各方意见和建议,强化办事公开,加强廉政预防工作;在三楼主屏幕和四楼楼道开辟廉政文化宣传教育阵地,精选通俗易懂的廉政名言警句和乐于接受的精美图案,
时刻警醒中心人员和前来办事的交易主体保持清醒头脑; 排查各业务流程的每个环节,整理出70多个廉政风险点,分析原因并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装裱上墙,随时提醒工作人员避免出错,保障依法公开交易。
  ---以完善制度为基础,以科技手段为依托,积极推进办事公开和源头治腐工作。如决策、执行、监管三权分离的交易管理体制,实现了交易信息同步公开、交易过程统一监管;依据法律法规,出台监管制度,编制乌海市工程建设招投标、政府采购、产权转让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公共资源交易操作规程和考核办法、梳理业务流程过程中,公开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明确各部门职能职责,做到办事公开有依据、执行公开有标准;严格执行市监察局对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监督实施意见,落实好招标人、投标人、评标专家等主体的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廉洁自律承诺制度和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负责人和中标人廉洁谈话办法;全市政府投资或政府资金占主导的工程建设项目,在招投标阶段严格执行‘从检察机关查询报名投标单位是否存在行贿犯罪行为’的规定;以制度+科技的方式,加强信息化建设,用计算机技术固化流程,模板化操作,自动化流转,只有“规定动作”没有“自选动作”,保障了规范交易。
---以规范权力运行为重点,充分发挥各行政主管部门等监督主体的作用,强化重点环节和关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网键部位的有效公开和监督。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日常工作中以“众看得见、看得清、看得懂,方便众办事,便于服务对象监督,能办事、办事快、好办事”为宗旨,通过多种途径大力推行包括十大项四十三个小项的办事公开,做到能公开的最大限度地公开,绝不留死角,让服务对象一目了然,便于监督。政策法规、制度流程、办事依据、办事程序等能公开的通过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和现场大屏幕、触摸屏全部公开。交易中心设置举报箱、公布,随时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