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注册及安全锁办理通知及数字证书一证多用授权书分析
附件1
海南省*采购电子化系统投标人注册及安全锁
办理通知
一、 供应商注册申请
1、注册指南
(1)、供应商通过海南省*采购电子化系统网站上的“供应商注册”通道进行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及上传相关证照扫描件;
(2)、供应商按第2点要求准备好材料,并递交到海南省人民*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23号窗口进行审核;
(3)、供应商按第3点要求准备好材料,到海南省人民*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18号窗口申请安全锁;
(4)、审核通过的会员单位用获配的安全锁登陆电子化系统,按提示与会员账号进行绑定,完成注册具体操作流程请参见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里的《电子化操作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
(5)、原海南省人民*政务服务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单位安全锁的供应商,可携带单位安全锁、《数字证书一证多用授权书》及企业基本开户信息,到海南省人民*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8号窗口申请绑定海南省*采购电子化系统,实现一证多用
2、系统注册供应商现场需提交的资料  、三证: 国税或地税登记证副本原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营业执照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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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除上述必须提供的基本资料外,在网站注册时填写的有关生产或经营许可证、行业资质证书等资质资料需一并提供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系统信息录入完成后,经办人携带本人身份证、《诚信廉政承诺书》和《法人代表授权书》、所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海南省人民*政务服务中心二楼23号窗口办理登记手续
3、现场办理安全锁需提交的资料 1、单位安全锁新增业务: 
数字证书申请表(一式两联加盖单位公章)
三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注:若为三证合一的供应商,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电子印章印模信息采集表 企业基本户开户信息
2、单位安全锁续费业务(办理安全锁满一年后):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电子印章印模信息采集表 (3) 安全锁
二、供应商注册信息变更 
为不影响供应商投标工作,凡注册时已登记的证件,如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等,已过有效期或变更内容的,须及时提交新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等资料,到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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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办理变更如涉及公司更名,还需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变更通知书,变更信息管理员需提交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具体操作流程请参见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里的《电子化操作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 三、注意事项
1、在海南省*采购电子化系统参与*采购投标的供应商,因系统要求进行认证、加密、签章功能,必须办理安全锁
详细说明:
1 每个供应商最少需申办一把安全锁
2 安全锁中的所有电子印章与实物印章或签名具有同样的法律效用,基于安全锁操作的一切活动及后果均由会员承担,宜像实物印章那样进行单独保管
3.安全锁收费说明
、存储介质费:70元/个 
、单位数字证书服务费:元/年  、电子印章费:元/年 /个 四、责任声明
供应商在参与*采购项目投标前,应仔细阅读本申明,一旦注册成功即视为了解和接受本责任声明的内容
1、供应商使用安全锁在海南省*采购电子化系统进行的一切活动,均具有法律效力,须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2、安全锁是供应商重要的保密资料,须慎重保管若因供应商未及时办理变更、续期、补办安全锁等原因,影响了投标活动,责任由供应商负责
3、供应商对办理注册提交资料以及在海南省*采购电子化系统上所传递信息的合法性、真实性、安全性承担法律责任 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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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系统注册供应商现场审核:-;安全锁办理:-
2、:海南省海口市国兴大道9号海南省人民*政务服务中心二楼23号窗口
3、海南省*采购电子化系统供应商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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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廉政承诺书
第一条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等相关法律,为规范网上公共资源交易行为,提高公共资源交易效率,明确供应商的权利与义务,特签署本承诺书
第二条 本承诺书所称“网上公共资源交易”,是指在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上完成公共资源交易的全过程本承诺书所称的“投标”是指供应商对网上公共资源项目的响应活动,包括投标、竞标、报价等
第三条 本承诺书的供应商是指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审核合格后进入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
供应商库,并办理安全证书,可按授权的范围参与网上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供应商
第四条 供应商登录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登记注册,提交相关资料,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审核通过,取得安全证书,成为网上公共资源供应商;网上公共资源供应商具有在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交易平台参与网上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权限
第五条 安全证书是供应商在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上进行网上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唯一身份凭证,须慎重保管供应商凭安全证书在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进行的一切活动,均具有法律效力,须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第六条 供应商注册信息发生变更及时更新并提交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审核审核合格后方为有效
第七条 供应商的权利:
1可申请放弃网上公共资源供应商资格;
2截止时间之前,对已提交的投标及报价信息可随时进行变更或撤销;
3在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自身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质疑、投诉; 4举报公
共资源交易活动中有关人员违法、违规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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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对公共资源监督管理部门的处罚进行申诉 第八条 供应商的义务: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等各项公共资源交易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2如中标将按照投标承诺签订并履行采购合同; 3在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接受组织管理部门及公共资源监管机构的监督检查; 4对其在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上所传递信息的合法性、真实性、安全性承担法律责任;
5其他应当履行的义务
第九条 供应商应严格按采购文件要求制作投标响应文件和报价表,在规定的时间内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和报价表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对投标响应文件和报价表进行加密传输、储存
第十条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采购文件中所确定的方式进行开标,截标之后供应商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不得持有异议
第十一条 本承诺书有效期为供应商签署《供应商网上交易行为诚信承诺书》之日起,到供应商申请放弃网上公共资源供应商资格或违规被取消网上公共资源供应商资格止
第十二条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权为保护公众利益和维护公平对部分条款作相应变更若本承诺书条款变更,供应商需另行签署协议
单位名称:                 
          单位法人: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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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授权书
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兹授权我公司 顾永康 前往你中心办理“*采购电子化系统安全证书、电子印章”申办事宜,全
权代表我单位进行申办信息填报、资料递交、证书领取等相关事宜 本授权书于  年 3 月 29  日起签字盖章生效,并在  年 4 月 29 日内有效
被授权人信息:
姓名: 顾永康  性别:  男  职务:              身份证号码:     
移动电话:    E-:                办公电话:                    传  真:                授权单位名称(公章):  法人代表: 
                                          年  月  日
注:请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注明“海南省*采购电子化系统项目专用”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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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印章印模信息采集表
印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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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章类型
公章
制作要求
□软件合成  □√扫描制作
印模号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网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