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是负责公共资源交易和提供咨询、服务的机构,是公共资源统一进场交易的服务平台。
内容包括工程建设招投标、土地和矿业权交易、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公立医院药品和医疗用品采购、司法机关罚没物品拍卖、国有的文艺品拍卖等所有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全部纳入中心集中交易。
法律依据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般是属于中介机构,它应该是由政府成立的一个公共平台,要求国有资产的各项交易必须统一进入交易中心这一平台进行交易,具有一定的行政监职能,确保国有资产的交易能够公平、公开、公正。
2、成立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法律依据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网国拍卖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当地制定的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条例。
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是为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政府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廉政建设而制定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02年6月29日通过,自2003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是针对政府采购的专门性法规。
4、《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是为了规范拍卖行为,维护拍卖秩序,保护拍卖活动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5、《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是为了规范招标投标活动,另外全国各地省市还分别制定了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条例进行具体的实施。
主要职责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属于事业单位,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实施公共资源交易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为交易活动提供场所、设施和服务。
(二)制定交易现场和内部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
(三)收集存储和发布各类交易信息,为市场主体提供相关政策法规咨询服务。
(四)查验进场交易项目手续,负责项目交易现场记录。
(五)见证公共资源交易项目交易全过程,维护交易活动秩序。
(六)综合使用各类评审专家。
(七)建设维护省交易中心信息网络技术平台。
(八)建立公共资源交易从业者场内信誉评价制度,协助有关部门推进公共资源交易信用评价体系建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