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陕西省空军青少年航空学校2018年招生录取有关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陕教基二办[2018]14 
【发布部门】陕西省教育厅 
【发布日期】2018.07.04 
【实施日期】2018.07.0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陕西省空军青少年航空学校2018年招生录取有关工作的通知
(陕教基二办〔201814号)
  各市教育局,杨凌示范区教育局、西咸新区教育卫体局,韩城市、神木市、府谷县教育局,陕西省空军青少年航空学校:
  为做好陕西省空军青少年航空学校2018年招生录取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
  具有陕西省户籍、学籍,200191日至2004831日之间出生、对飞行有强烈兴趣和愿望的初三应届毕业男生。
  二、招生计划
  陕西省空军青少年航空学校2018年面向全省招生100名,招生计划单列。
  三、组织管理
  空军青少年航空学校招生工作在省教育厅和空军招飞机构领导下开展。省教育厅指导做好招飞宣传和定选学生组织等工作,汇总各市(区)提供的中考成绩,会同空军招飞机构根据定选情况和中考成绩确定录取名单;空军招飞机构严格组织政治考核、体格检查和心理测试
工作,确定定选合格考生名单,会同省教育厅审定录取名单;各市(区)教育局负责指导各县(市、区)做好招生录取有关工作;西安市教育局会同西安中学做好空军青少年航空学校学生录取和学籍注册等工作。
  四、招生录取工作程序
  (一)定选。按照《关于做好2018年度陕西省空军青少年航空学校招生定选检测工作的通知  》(陕教基二办〔20188号)精神,做好定选工作。中考成绩达到要求但未参加定选的学生,可按照陕西省空军青少年航空学校公布的一站式定选通知,参加一站式定选(具体安排请关注陕西省西安中学的后续通知)。
  (二)录取。2018年陕西省青少年航空学校继续采取中考成绩可比系数遴选学生的招生办法。中考成绩可比系数计算办法为:以中考成绩排位在第15%的考生成绩作为当地录取参考线,根据考生中考成绩与参考线的比值得出可比系数可比系数统一精确至小数点后四位),按可比系数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定选合格考生。
  考生成绩计算办法为:计入当地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全部科目的原始分相加得出总分,即为
考生参加空军青少年航空学校录取的原始成绩。同一市(区)考生的中考成绩要做到四个一致,即科目一致、呈现方式一致、单科分值一致、总分值一致。
  中考成绩发布后,各市(区)中招部门要在第一时间将本市(区)参考线和定选合格学生原始成绩报送省教育厅,在此基础上,陕西省空军青少年航空学校向社会发布各市(区)参考线,并组织成绩在参考线上未参加定选且愿意报考陕西省空军青少年航空学校的学生参加补充定选。省教育厅将会同空军招飞机构依据考生可比系数和招飞定选结果,综合评价后确定拟录取学生名单,并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学生,经省教育厅和空军招飞局共同审定后,由空军青少年航空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省教育厅将录取结果通知各市(区)教育局。市(区)教育局要及时将录取结果通知学生所在县(区)教育部门和学校,做好学籍转接等有关事宜。
  (三)报到注册。被录取学生须按时办理报到手续,逾期者视为放弃录取资格。学生入学报到后,由空军招飞机构和空军青少年航空学校承办中学与学生及家长(监护人)签订培养协议,明确各方权利、责任和义务。航空实验班学生实行单独编班,模拟营连管理模式,统一着装,在校食宿,按规定发放伙食费、被装和生活津贴。学生学籍注册手续由空军青少年航空学校承办中学--西安中学,按照西安市教育局有关程序办理。
  五、有关要求
  (一)空军青少年航空学校招生录取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选拔标准,严把质量关,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二)各市(区)教育局要推进实施招生录取阳光工程,配合空军公示好考生政治考核、体格检查和心理测试结果,大力宣传青少年航空学校招生政策。同时,畅通举报投诉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查实的违规违纪问题,坚持零容忍,严肃追责处理。
陕西省中考成绩公布时间  (三)各市(区)教育局和陕西省空军青少年航空学校,要按照各项工作要求,安排专人积极协助空军招飞部门精心组织、统筹安排,及时按规定做好招生录取各环节相关工作。
  (四)由于我省各市(区)公布中考成绩时间不一致,请各市(区)教育局联系人在当地中考成绩公布当天提供以下数据:
  1.本市(区)青少年航空学校中考录取成绩参考线
  2.本市(区)定选合格且达到参考线考生的中考原始成绩及考生本人对应的可比系数
中考单科分值、总分值等。(定选合格考生名单由空军招飞中心反馈各市(区)教育局)
  3.数据以EXCEL电子表格呈现,包含的信息依次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