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报考资格条件
  1.年龄如何界定?
  河南省2022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许昌职位的年龄截止时间为2022年2月。即: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是指1986年2月至2004年2月期间出生;30周岁、25周岁以下,分别是指1991年2月以后出生、1996年2月以后出生。
  2.持非普通高等教育学历、非全日制教育学历是否可以报考?
  报考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职位的,应具有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以上学位。其他职位只要持国家承认的学历,符合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均可报考。
  3.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是否可以报考?
  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亦不得以之前取得的学历报考。
  4.2022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是否可以报考?
  2022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
  5.学历取得时间如何界定?
  按照《河南省2022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规定,除普通高等院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时间放宽到2022年7月31日外,其他报考者均须在报名时取得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
各种考试报名时间表及考试时间
  6.许昌市招录职位专业条件如何把握?
  答:许昌市招录职位专业条件按照教育部和国务院学位办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研究生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执行。除单位有特殊要求外,一般按以下原则掌握:职位专业要求为专业(学科)门类的,即该门类所包含的专业和学科(专业学位类别名称、专业学位领域名称)均符合要求;职位专业要求为专业类或一级学科(专业学位类别名称)的,即该专业类或一级学科(专业学位类别名称)所包含的具体专业或二级学科(专业学位领域名称)均符合要求;职位专业要求为具体专业的,与职位专业要求一致才符合要求。
  7.可否以辅修、第二学位的专业报考?
  以辅修、第二学位等形式学习过职位要求的专业课程,并能够提交主修专业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辅修专业证书、学位证书的方可报考。
  8.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未满服务期的,是否可以报考?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未满服务期的,不能报考定向招考职位。如征得服务单位同意,可报考其他职位。面试确认时,应提供服务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9.对于政治面貌要求为中共党员的如何掌握?
  若职位政治面貌要求为中共党员,则中共党员和预备党员均可报考。
  10.报考“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等有相关职(执)业资格要求的职位,对取得证书时限是否有要求?
主管护师报考条件2021最新规定
  有要求。报考者原则上在报名时即应完全具备职位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如报考者在报名时已通过相关考试,证书尚未正式下发的,可放宽至面试确认时提供相关证书原件。面试确认时不能提供相关证书的,取消面试资格。
  二、关于报名确认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怎么安排?
  报考者提交报名申请的时间为2022年2月18日9∶00至2月22日17∶00。2月22日17∶00后,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接受报名申请。
  参考往年情况,报名后期尤其是最后一天,报名人员会过于集中,往往因访问量过大造成服务器拥堵。建议报考者合理安排时间,尽早报名,避免因登录困难无法提交报名申请。
  2.报名成功后是否可以改报其他职位?
  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名申请一旦保存成功,即为报名资格初审通过。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也不能再修改任何报考信息。
民法典今日起施行  3.怎么进行报名确认和缴费?
  报考许昌市招录职位并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于2022年2月28日9∶00至3月4日17∶00前登录许昌市公务员考录专用网站(许昌组工网(许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
报名确认和缴费。
  4.怎么申请免缴笔试考务费?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可免缴笔试考务费,具体事项请可拨打许昌市人事考试中心电话0374-咨询。
  5.是否可以使用他人银行卡缴费?
  可以。
  6.缴费时间截止后还有没有其他缴费渠道?
  2022年3月4日17∶00之后缴费系统将自动关闭,没有其他缴费渠道,请广大报考者把握好时间。
  7.资格审查如何进行?
  资格审查分两步进行。
  (1)网上报名时先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由系统即时自动审核,主要审查报考者填报的信息是否齐全、格式是否正确,不对报考者的学历、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等进行审核,报考者须提前了解拟报考职位的要求,特别是专业要求,对照自身情况,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如有疑问,请登录公务员考录专用网站查询,或拨打相应咨询。面试确认时,将进行现场资格审核,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能参加面试。
  (2)面试确认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将通过我市公务员考录工作专用网站发布。现场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试录用各环节,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按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8.报名过程中有疑问,如何咨询?
  (1)招考职位专业需求等资格条件和资格审查等方面的具体问题,可0374-咨询。
修水县教育网  (2)报名确认、缴费和打印准考证等技术方面的问题,可0374-咨询。
  以上于工作时间提供咨询服务。
  9.怎么区分不同类别职位?
  本次招考职位共分为三类,分别是县以上机关职位、乡镇机关职位、公安机关职位。三类职位的考试科目、考试内容有所区别,报考者可通过职位代码进行区分。职位代码最后一位为职位类别识别码,其中“1”代表县以上机关职位,“2”代表乡镇机关职位,“3”代表公安机关职位。
  三、关于考试
  1.笔试时间、地点怎么安排?
  笔试时间为2022年3月26日—27日,其中3月26日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14∶00—16∶30申论;3月27日9∶00—11∶00公安专业科目。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2.怎么查询笔试成绩和名次?
  报考者可于2022年4月30日后登录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河南人事考试网、河南省招才引智网(以及“豫事办”APP和“豫事办”支付宝小程序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和名次。
  3.什么时间进行面试?
  面试时间由省委组织部统一确定,初步定为2022年5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公告。
  四、关于体检(体能测评)与考察
  1.错过体检和体能测评的,能不能补测?
  不能。未按要求参加体检、体能测评的,即为自动放弃。太原理工大学
  2.考察主要了解哪些内容?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全面了解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以及与招考职位的匹配度等方面的情况,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和政治倾向。考察
情况作为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的主要依据,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录用。其中,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考察,还应执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的有关规定。
  3.考察时进行资格复审吗?
  考察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主要核实考察人选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完整,是否与本人真实经历背景相一致。
  4.考察人选有哪些情形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雅思考试时间2022  根据《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第九条,考察人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1)有公务员法第二十六条所列情形的;
  (2)有公务员法第五十九条所列行为的;
  (3)不具备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或者不符合招考职位有关要求的;
  (4)因犯罪被单处罚金,或者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免予刑事处罚的;
  (5)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6)被开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的;
  (7)被机关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
  (8)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
  (9)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舞弊行为的;
  (10)政治素质、道德品行、社会责任感、为民服务意识和社会信用情况较差,以及其他不宜录用为公务员的情形。
  五、关于违规违纪处理
  1.报考者在招考报名环节有违规违纪行为,将如何处理?
  报考者在报名环节提交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的,招录机关将认定其报名无效,终止其录用程序;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变造有关材料骗取报考资格等行为的,公务员主管部门将给予其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并五年内限制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2.报考者在考试过程中有情节较轻的违规违纪行为,将如何处理?
  报考者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考试机构将给予其所涉科目(场次)考试成绩为零分的处理:
  (1)将规定以外的物品带入考场,经提醒仍未按要求放在指定位置的;
  (2)参加考试时未按规定时间入场、离场的;
  (3)未在指定座位参加考试,或者擅自离开座位、出入考场的;
  (4)未按规定填写(填涂)、录入本人或者考试相关信息,以及在规定以外的位置标注本人信息或者其他特殊标记的;
  (5)故意损坏本人试卷、答题卡(答题纸)等考场配发材料或者本人使用的考试机等设施设备的;
  (6)在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的,或者在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7)其他情节较轻的违规违纪行为。
  3.报考者在考试过程中有情节严重的违规违纪行为,将如何处理?
  报考者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公务员主管部门将给予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五年内限制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1)抄袭他人答题信息或者协助他人抄袭答题信息的;
  (2)查看、偷听违规带入考场与考试有关的文字、视听资料的;
  (3)使用禁止携带的通讯设备或者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的;
  (4)携带具有避开或者突破考场防范作弊的安全管理措施,获取、记录、传递、接收、
存储考试试题、答案等功能的程序、工具,以及专门用于作弊的程序、工具(以下简称作弊器材)的;
  (5)抢夺、故意损坏他人试卷、答题卡(答题纸)、草稿纸等考场配发材料或者他人使用的考试机等设施设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