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历学位的常见问题解答
在职研究生的报名条件是什么1、我国目前国民教育系列的高等教育学历分哪几个层次?
答:我国目前国民教育系列的高等教育学历分专科、本科、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四个层次;从学历系列上讲,主要包括专科、本科、第二学士学位班、研究生班(教育部从1994年起停止招生,1996年1月1日起取消这一学历)、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六个方面。此外,还包括1970年至1976年恢复高考制度以前入学的高等院校毕业生,称为大学普通班学历。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分为毕业证书、结业证书、肄业证书三种。具有学籍的学生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及格,准予毕业者获得毕业证书;具有学籍的学生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其中有1门以上课程(包括结业论文、结业设计)不及格,准予结业者获结业证书;具有学籍的学生未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而中途退学者,获得肄业证书(由学校发给)。(根据教育部关于学历常见问题的答复精神)
2、国家予以承认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有哪些?
答:经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具有举教育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含培养研究生的科研单
位)、成人高等学校、民学校所颁发的学历证书,国家予以承认。另外,通过自学考试、由国务院自学考试委员会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的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经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在党校、成人高校、军事院校设立的全日制普通班中就读的学生所取得的毕业证书,学历文凭考试学校颁发的毕业证书,普通高等学校以远程教育形式举办的高等学历教育所颁发的毕业证书,以及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学历证书管理暂行规定》所颁发的学历证书,国家同样予以承认。(根据教育部关于学历常见问题的答复精神)
3、有那些情况国家不承认学历?
答: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规定以及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关于干部学历、学位认证、填写等有关问题的说明》和自治区教育厅给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关于学历认定有关问题的复函》(桂教函[2003]184号),以下情况国家不承认学历:
(1)《专业证书班》毕业人员的学历认定,自治区教育委员会、组织部、人事厅、科技干部局联合印发的《关于成人高等教育〈专业证书〉、中专专业证书有关问题的意见》(桂教成高[1992]210号)已明确:“《专业证书》不能作为岗位培训合格证书,也不等同于大学专
科毕业证书。但《专业证书》持有者,可证明他在某个专业已具有大专层次的理论知识,在本行业本专业范围内,可按照大专毕业层次的人员,推荐、评审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管理职务或其他职务,即只明确其在一定条件下享受专科学历同等待遇,但并不认可其为专科学历”。
(2)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学历认定有关问题的复函》(桂教函[2003]184号)中明确:中国人民大学教育培训中心、经济管理函授联合大学、中华新闻函授学院、北京军地两用人才培训学院、广西民盟高等职业学校均不具备高等教育学历发放资格,这些学校(院)毕业的人员不承认其大专学历。
(3)在国家教委办公厅《关于转发北京市成人教育局[88]成教字第017号复函的通知》中所列北京地区社会力量举办的高等函授院校(共30所)毕业的人员,不承认其学历。
(4)根据桂教函[2003]184号说明和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对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毕业的在职研究生的学历认定情况,在该院毕业的人员不承认其研究生学历。
(5)自治区教育厅桂教函[2003]184号中规定:广西外高校或科研机构在广西举办的研究生
课程进修班,属非学历教育,学习期满,只能发结业证书,办班单位所颁发的毕业证书属于违规乱发毕业证书,国家不承认其学历。广西高校举办的研究生班,经教育厅批准举办的地方性计划研究生班,属于广西承认学历的研究生班,学院学习期满,达到毕业要求者,颁发由自治区教育厅验印的研究生班毕业证书,在广西承认持证者的研究生学历。这类我区地方性计划研究生班,从1993年开始举办,当时仅批准了广西大学和广西师范大学;1999年广西医科大学,2001年广西中医学院、桂林工学院、桂林电子工业学院,2002年广西艺术学院、广西民族学院、广西师范学院也先后获批举办。目前只有这9所高校获准举办,学生所持毕业证书加盖有广西区教育厅证书专用章钢印。
4、如何区别学力、同等学力与学历、同等学历?
答:学力:指学习能力和知识水平的简称。指一个人的知识水平以及在接受知识、理解知识和运用知识方面的能力。
同等学力:指学习经历不同,但在知识水平和学力能力方面达到同等程度的人员。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中经常出现和使用的概念。通常指申请学位者或报考研究生的考生中,虽然没有大学本科或者硕士生、博士生学历(包括获得相应的学位),但通过自学或其它途径达
到了相当于大学本科或硕士生以及博士生申请论文答辩时的知识和能力水平的人员。同等学力是非本科、硕士生毕业者报考硕士生、博士生,以及不具备硕士生、博士生学历的人员申请硕士和博士学位时的必要条件。在我国,同等学力资格须经申请人所在单位证明以及接受其报考或申请的单位审核。
学历:指一个人的学习经历。
同等学历:指具有与某级教育相同层次的学历或者获得同级教育但非同一学科、专业的毕业证书(包括相应的学位)。同等学历的概念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中有参考意义。如在研究生招生工作中经常出现的同等学历考生(非某一学科专业毕业的本科、硕士生或学士、硕士学位获得者)跨学科、专业报考硕士生、博士生;在学位工作中出现的非本学科、专业毕业的同等学历申请者(硕士、博士研究生或硕士、博士学位获得者)跨学科、专业申请硕士、博士学位等。(根据区教育厅关于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常见问题的答复精神)
5、什么是学位?
答:学位是标志被授予者的受教育程度和学术水平达到规定标准的学术称号。我国学位分学士、硕士、博士三级;“博士后”不是学位,而是指获准进入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博士学位获得者。学士学位,由国务院授权高等学校授予,硕士学位、博士学位由国务院授予的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授予。
学位的获得有两种方式:一种是按国家招生的规定录取的本科生、研究生,在高等教育机构完成教学培养计划达到毕业要求,取得学历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标准者可获的相应学位;一种是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历或学力申请学位(限于硕士、博士),即通过学位授予单位硕士或博士学位课程考试,达到规定标准而获得相应的学位,这类人员是非学历教育,因而无相应的学历。
对于国内外卓越的学者或著名的社会活动家,经学位授予单位提名,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可以授予名誉博士学位。(根据教育部关于学历常见问题的答复精神)
6、学位与学历的联系与区别是什么?
答:学位不等同于学历,获得学位证书而未取得学历证书者仍为原学历。取得硕士学位或博
士学位证书的,却不一定能够获得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而取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的,却不一定能够获得学士学位证书。现在经常出现将学位与学历相混淆的现象,如有的人学历为本科毕业,以后通过在职人员学位申请取得了博士学位,这时,学历仍为本科,而不能称之为取得 "博士学历"。
在职以同等学历申请硕士学位是一种非学历教育。申请人在获得学位后,只表明其在学术上已达到硕士学位的学术水平,具有硕士学位毕业研究生的同等学力(学习能力的“力”),不涉及学历。因没有全脱产在校学习2-3年,申请人的学历并没有改变,所以可获得硕士学位证书,不能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在职研究生则是国家计划内,以在职人员身份参加全国研究生入学考试,录取后部分时间在职工作,部分时间在校学习的研究生教育的一种类型。在职研究生在报名、考试要求及录取办法方面与脱产研究生相同。是经过学校录取的正式研究生,可获得研究生毕业的学历。
在职人员可以按国家统一规定的时间与要求报考正式研究生,录取后经学习最后取得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也可以以同等学力人员的身份申请硕士学位,经考核合格后取得硕士学位,获得由国务院学位办统一印制的硕士学位证书,它和通过考试入学的硕士研究生
所获得的学位证书是一样的。
而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与专业学位(工程硕士)的区别在于在职攻读专业学位需要先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入学考试,录取后在职参加学习; 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没有入学考试,可以先参加课程学习,培养方案与全国统招硕士培养方案相同,在学习过程中参加全国外语考试,部分专业还要参加专业综合考试,每年组织一次,可连续参加四次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