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某工商局以涉嫌非法销售汽车为由扣押某公司5辆汽车。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
  A.工商局可以委托城管执法局实施扣押
  B.工商局扣押汽车的最长期限为90日
  C.对扣押车辆,工商局可以委托第三人保管
  D.对扣押车辆进行检测的费用,由某公司承担
  【答案】ABD
2、中国籍公民张某与华侨李某在某国相识后结婚并定居该国。l0年后张某在定居国起诉离婚,但该国法院以当事人双方均具有中国国籍为由拒绝受理该案。张某遂向自己在中国的最后居住地法院起诉。依我国法律及相关司法解释,下列哪一个选项是正确的?
  A. 因双方在定居国结婚,不应受理
  B. 因双方已定居国外10年,不应受理
  C. 该中国法院有权受理
  D. 告知双方先订立选择中国法院管辖的书面协议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C。《民事诉讼法意见》第15条规定: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如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受诉人民法院有权管辖。对于甲、乙二人的离婚案件,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本题对张某的起诉,法院可以受理。故C项当选。
3、程序正当是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下列哪些选项是程序正当要求的体现?( )
  A.实施行政管理活动,注意听取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意见
  B.对因违法行政给当事人造成的损失主动进行赔偿
  C.严格在法律授权的范围内实施行政管理活动
  D.行政执法中要求与其管理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公务员回避
  【答案】AD
4、某市安监局向甲公司发放《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后,发现甲公司所提交的申请材料系伪造。对于该许可证的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1年卷二单选第42题)
  A.吊销
  B.撤销
  C.撤回
  D.注销
  【答案】B
  【解析】《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规定,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予以撤销。本题中,甲公司凭借伪造的申请材料而获得行政许可,因此,应予以撤销。
5、甲与乙公司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约定:“乙公司收到首期房款后,向甲交付房屋和房屋使用说明书;收到二期房款后,将房屋过户给甲。”甲交纳首期房款后,乙公司交付房屋但未立即交付房屋使用说明书。甲以此为由行使先履行抗辩权而拒不支付二期房款。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甲的做法正确,因乙公司未完全履行义务
  B.甲不
应行使先履行抗辩权,而应行使不安抗辩权,因乙公司有不能交付房屋使用说明书的可能性
  C.甲可主张解除合同,因乙公司未履行义务
  D.甲不能行使先履行抗辩权,因甲的付款义务与乙公司交付房屋使用说明书不形成主给付义务对应关系
6、甲与乙签订《协议》,由乙以自己名义代甲购房,甲全权使用房屋并获取收益。乙与开发商和银行分别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和贷款合同。甲把首付款和月供款给乙,乙再给开发商和银行,房屋登记在乙名下。后甲要求乙过户,乙主张是自己借款购房。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有权提出更正登记
  B.房屋登记在乙名下,甲不得请求乙过户
  C.《协议》名为代购房关系,实为借款购房关系
  D.如乙将房屋过户给不知《协议》的丙,丙支付合理房款则构成善意取得
7、被告人甲(聋哑人)与被告人乙长期通奸被甲的丈夫发现,两人合谋杀死了其丈夫。案发后,审判该案的司法人员都不懂哑语,但乙会哑语,在没有到翻译人员的情况下,审判人员让乙为甲进行翻译。这种做法是否正确?( )
  A.正确,因为翻译人员不属于依法应当回避的人员之列
  B.正确,虽然翻译人员属于依法应当回避的人员范围,但在一时不到其他翻译人员的情况下,可以让乙暂时担任翻译工作
  C.错误,因为翻译人员属于依法应当回避的人员之列,乙与本案有利害关系,应当回避
  D.错误,翻译人员虽然不属于依法应当回避的人员范围,但在本案中,乙与案件处理结果之间存在利害关系,所以也应当回避
  正确答案:C
  解题思路:回避适用的对象包括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以及鉴定人等
8、2011年4月6日,张某在广交会上展示了其新发明的产品,4月15日,张某在中国就其产品申请发明专利(后获得批准)。6月8日,张某在向《巴黎公约》成员国甲国申请专利时,得知甲国公民已在6月6日向甲国就同样产品申请专利。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A.如张某提出优先权申请并加以证明,其在甲国的申请日至少可以提前至2011年4月15日
  B.2011年4月6日这一时间点对张某在甲国以及《巴黎公约》其他成员国申请专利没有任何影响
  C.张某在中国申请专利已获得批准,甲国也应当批准他的专利申请
  D.甲国不得要求张某必须委派甲国本地代理人代为申请专利
  【解析】本题考核《巴黎公约》中有关专利申请优先权的规定。
  选项A正确。根据《巴黎公约》第4条的规定,发明专利的优先权期限为12个月,该期限内,在缔约国内每一个在后申请的申请日均为第一次
申请的申请日。
  选项B错误。根据《巴黎公约》第11条的规定,临时性保护原则要求缔约国应对在任何成员国内举办的或经官方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展出的商品中可取得专利的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和可注册的商标给予临时保护。如展品所有人在临时保护期内申请了专利或商标注册, 则申请案的优先权日是从展品公开展出之日起算,而非从第一次提交申请案时起算。据此可知,根据临时性保护原则,2011年4月6日这一时间点可以作为申请日期。
  选项C错误。根据《巴黎公约》第4条及第6条的规定,关于外国人的专利申请或商标注册,应由各成员国依本国法决定,而不应受原属国或其他任何国家就该申请作出的决定的影响。专利的申请和商标注册在成员国之间是相互独立的。在优先权期限内申请的专利,在后申请是否提供保护、申请的结果如何,与在先申请没有关系。据此可知,张某在中国申请专利获得了批准,并不当然导致其在甲国的申请就会获得批准。
  选项D错误。《巴黎公约》要求缔约国在知识产权的保护方面给予缔约国的国民和在一个缔约国领域内设有住所或真实有效的工商营业所的非缔约国国民以国民待遇。一切不得损害公约特别规定的权利。国民待遇的例外是各成员国在关于司法和行政程序、管辖以及选定送达地址或指定代理人的法律规定等方面,凡工业产权法有所要求的,可以保留。如有的国家的工业产权法要求外国专利申请人必须委派当地国家的代理人代理申请,并指定送达文件的地址,以利于程序的进行。据此可知,《巴黎公约》允许各缔约国在国内法中就委派代理人作出相关规定。
  【答案】A
9、乙欠甲货款,二人商定由乙将一块红木出质并签订质权合同。甲与丙签订委托合同授权丙代自己占有红木。乙将红木交付与丙。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甲乙之间的担保合同无效
  B.红木已交付,丙取得质权
  C.丙经甲的授权而占有,甲取得质权
  D.丙不能代理甲占有红木,因而甲未取得质权
10、下列哪种情形中,当事人的回避申请应被同意?( )
  A.某侦查人员曾被单位作出过纪律处分
  B.某侦查人员态度生硬、粗暴
  C.某侦查人员接受过另一当事人的吃请
  D.某侦查人员业务能力差
  正确答案:C
11、甲以自己的名义,用家庭共有财产捐资设立以资助麻风病为目的的基金会法人,由乙任理事长。后因对该病的防治工作卓有成效使其几乎绝迹,为实现基金会的公益性,现欲改变宗旨和目的。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作出决定即可,因甲是创始人和出资人
 B.乙作出决定即可,因乙是法定代表人
  C.应由甲的家庭成员共同决定,因甲是用家庭共有财产捐资的
  D.应由基金会法人按照程序申请,经过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12、某案,被告人甲17岁。在开庭审理过程中,甲的父亲乙提出申请,要求担任本案庭审记录工作的书记员丙回避,理由是听人说被害人的父亲丁在开庭前曾请丙吃过饭,关于本案中的回避,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乙提出回避申请时,应经过甲的同意
  B.乙提出回避申请时,应该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C.是否批准本案中的回避申请,由审判长决定
  D.是否批准本案中的回避申请,由法院院长决定
  正确答案:BD
  解题思路: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9条的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不得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请客送礼,不得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违反前款规定的,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要求他们回避乙是甲的法定代理人,具有独立的申请回避权,因此,A项错误根据《刑诉解释》第27条的规定:"依照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提出回避申请的,申请人应当提供证明材料"因此,B正确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0、31条的规定,D正确
13、以下属于《刑事诉讼法》第29条规定的"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人或接受请客送礼"的情形有:( )
  A.侦查人员甲与犯罪嫌疑人的表兄在珠宝鉴定行一见如故,欣然接受了其赠送的古字画一幅,后查明其表兄正是受该犯罪嫌疑人委托
  B.审判人员乙在办理一起单位被盗窃的案件中,从该单位低价购进冰箱一台
  C.在一起侵占案中,审判人员丙向尚未聘请辩护人的被告人推荐一名办理该类案件的资深律师
  D.在一起故意杀人可能被判处死刑的案件中,法院为尚未聘请辩护人的被告人推荐一名办理该类案件的资深律师
  正确答案:ABC
  解题思路:依《刑事诉讼法》第29条的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不得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请客送礼,不得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违反前款规定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要求他们回避根据这一规定,公安司法人员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人的"请客送礼",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人,满足回避的条件,故A项当选另外,为严格这一规定的执行2000年2月《关于审判人员严格执行回避制度的若干规定》第2条进一步规定审判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要求回避:(1)未经批准,私下会见本案一方
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辩护人的;(2)为本案当事人推荐、介绍代理人、辩护人,或者为律师、其他人员介绍办理该案件的;(3)接受本案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财物、其他利益,或者要求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报销费用的;(4)接受本案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宴请,或者参加由其支付费用的各项活动的;(5)向本案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借款、借用交通工具、通讯工具或者其他物品,或者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购买商品、装修住房以及其他方面给予的好处的注意该《若干规定》适用于审判人员题目中的B项、C项分别符合上述的第(5)、(2)项情形,构成回避理由而D项为法院的指定辩护义务,不属于违规行为
14、关于西周与宋朝婚姻制度的对比,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是:
  A. 西周时结婚必须通过“六礼”程序完成,即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和亲迎。至此婚礼始告完成;西周时结婚必须实行“同姓不婚”、“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和“一夫一妻”制,在宋朝时依旧保留
历年司法考试真题及解析  B. 宋律规定“男年十五,女十三以上,并听婚嫁”,对违反成婚年龄的,不准婚嫁;并严格禁止五服以内的亲属结婚
  C. 按照周朝的礼制,女子“有所娶而无所归,不去”;在宋朝时对这一点稍有变通,规定夫外出3年不归,6年不通问的,准妻改嫁。可见,女子的离婚自由有所扩大
  D. 宋律规定,如夫亡,妻“不守志”者,“若改嫁,其现在部曲、奴婢、天宅不得费用”,严格维护家族财产不得转移的固有传统
  【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关于西周和宋朝时期的婚姻制度,应予以重视。在禁止五服以内的亲属婚姻方面,宋朝有所放苋,允许姑舅两姨兄弟妹结婚,所以B项错误。其余选项都是周宋两朝婚姻制度的正确对比,应注意领会。
  2 .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 律学家张斐、杜预为《晋律》所作之注与《晋律》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B. 《宋刑统》将性质相同或相近的律条及有关的敕、令、格、式、起、请等条文作为一门,共12篇、213门、502条
  C. 大诰是明初的一种特别刑事法规,作为训诫臣民的特别法令颁布天下
  D. 清代为了规范国家机关的组织、活动,提高官吏的统治效能,自雍正朝开始编订《大清会典》
  【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大清会典》自康熙年间开始编订,故D项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