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解释—司考真题答案解析(2015-2-51)
司法考试历年真题是司法考试复习的重要资料,俗话说“做历年真题就是做未来真题”,对于司法考试历年真题需要引起⾼度重视。店铺为考⽣整理了2015年司法考试真题及详细解析,供⼤家复习参考。
关于刑法解释,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A.《刑法》规定“以暴⼒、胁迫或者其他⼿段妇⼥的”构成罪。按照⽂理解释,可将丈夫强⾏与妻⼦性交的⾏为解释为“妇⼥”
B.《刑法》对抢劫罪与罪的⼿段⾏为均使⽤了“暴⼒、胁迫”的表述,且⼆罪的法定刑相同,故对⼆罪中的“暴⼒、胁迫”应作相同解释
C.既然将为了⾃⼰饲养⽽抢劫他⼈宠物的⾏为认定为抢劫罪,那么,根据当然解释,对为了⾃⼰收养⽽抢劫他⼈婴⼉的⾏为更应认定为抢劫罪,否则会导致罪刑不均衡
D.对中⽌犯中的“⾃动有效地防⽌犯罪结果发⽣”,既可解释为⾃动采取措施使得犯罪结果未发⽣;也可解释为⾃动采取防⽌犯罪结果发⽣的有效措施,⽽不管犯罪结果是否发⽣
【正确答案】BCD
【答案解析】选项A说法正确。仅从字⾯意思理解,“以暴⼒、胁迫或者其他⼿段妇⼥的”并未限制⾏为主体,因此,丈夫强⾏与妻⼦性交的,可以理解为“妇⼥”的范畴。
选项B说法错误。体系解释,是指将法律条⽂或者法律概念放在整个法律体系中来理解,通过解释前后法律条⽂和法律的内在价值与⽬的,来明晰某⼀具体法律规范或法律概念的含义。体系解释最基本的考虑是要保证法律体系的融贯性,防⽌法律的前后⽭盾性的解释。对于“暴⼒、胁迫”的认定,应结合特定的语境来解释,并不要求作相同解释。
历年司法考试真题及解析选项C说法错误。在适⽤举轻以明重的原理得出不利于被告⼈的解释结论后,还要求案件事实符合刑法规范。⽽抢劫罪是以⾮法占有为⽬的,对财物的所有⼈、保管⼈当场使⽤暴⼒、胁迫或其他⽅法,强⾏将公私财物抢⾛的⾏为。在这⾥,婴⼉不属于财物的范畴。将抢劫他⼈婴⼉的⾏为认定为抢劫罪,属于类推解释的范畴。
选项D说法错误。实⾏⾏为实⾏终了的情况下构成犯罪中⽌,⾏为⼈必须⾃动有效地防⽌犯罪结果的发⽣。有效防⽌犯罪结果发⽣的⾏为,不以⾏为⼈单独实施为必要,但⾏为⼈必须作出了真挚的努⼒,其⾏为对防⽌犯罪结果发⽣起到了重要作⽤,否则不成⽴犯罪中⽌。积极防⽌犯罪结果的发⽣但未成功的,成⽴既遂⽽⾮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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