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1年度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报工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公布日期】2011.04.15
【字 号】黑人社函[2011]218号
【施行日期】2011.04.1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1年度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报工作的通知
(黑人社函[2011]218号)
各市、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农垦总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森工总局人事局,中省直各有关单位人事(干部)处,各大专院校: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请与管理办法》(人发[2001]33号)、《黑龙江省留学回国人员科技项目择优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黑人发[2004]161号)及《关于2011年度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报工作的函》(人社专技司函[2011]11号)有关规定要求,今年继续开展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工作。现将经费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及项目类别、数量
  资助项目分国家级资助和省级资助。资助项目类别分为重点、优秀、启动三类。其中,重点项目主要资助留学回国人员从事国家重点攻关项目、重大技术改造项目、具有广泛应用前
景的技术创新等项目;优秀项目主要资助留学回国人员主持省部级重点科技攻关或技术改造项目,或某一学科领域具有领先水平的研究开发项目;启动项目主要资助新近回国的留学人员,从事某一学科领域的研究。
  各地区、各部门申报项目数量如下:省教育厅20个,卫生厅8个,哈尔滨市、齐齐哈尔市、省科学院、省农科院各5个,其余各地市和部门各1个。申报人限报国家级或省级1项,请勿重复申报。
  二、申报条件
  (一)项目条件
  1、申报项目属于国际先进水平或国内领先水平,且与我省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紧密相关,具有良好的应用开发前景,可产生较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