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大庆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0.06.21
∙【字 号】庆政办发[2010]51号
∙【施行日期】2010.06.2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
正文
大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大庆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的通知
(庆政办发〔2010〕5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省直单位,市政府各直属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行政复议体制的一系列文件要求和省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在全省开展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加强对行政复议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关于扩大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范围的通知》(黑政法发〔2010〕11号)要求,市政府决定成立大庆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主要职责是定期集中审核市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提报的重大、疑难、复杂行政复议案件初审报告,并提出意见;承办涉及市政府的行政应诉案件;总结行政复议工作经验,指导下级政府开展行政复议工作;研究行政复议过程中发现的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在依法行政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和意见;健全和完善行政复议有关制度;组织有关行政复议法律、法规、规章的学习宣传、教育培训。其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 委 员:王洪恩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主任委员:栾福成 市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
委 员:周 波 市人大内司委主任委员
陈树春 市人大内司委委员
李尊喜 市政协副秘书长
付大力 大庆油田公司企管法规部副主任
赵山 市委政法委执法检查室主任
张加伟 市委政法委执法检查室副主任
邓美辉 市监察局案件监督管理室副主任
刘玉军 市监察局检查监察员
黑龙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马国燕 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
李晓波 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
张立 市政府法制办公室调研员
王 军 市检察院民行处负责人
李树桥 市公安局法制处副处长
刘 莉 市公安局法制处行政复议应诉科科长
崔丽萍 市公安局法制处行政复议应诉科科员
李东军 市财政局副局长
韩 冰 市财政局法规税政科科长
夏令新 市司法局副局长
宋雪峰 市司法局法制科科长
刘宝森 市物价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沙洪海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姚立敏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策法规科科长
宋继申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科科长
李敬彬 市卫生局副局长
施 戈 市卫生局卫生执法与监督科科长
姜 丽 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杨胜利 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政策法规科科长
于 洋 市科学技术局副局长
郝东野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田继明 市国土资源局政策法规科负责人
程显义 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副调研员
马 野 市畜牧兽医局副局长
孟凡东 市体育局副调研员
白 杨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纪检组长
李福民 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副局长
于秋菊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调研员
孙 晶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法制科科长
陈治中 市房产管理局政策法规科科长
杨敬武 市城乡建设局政策法规科科长
李荣波 市城乡规划局法制宣传科科长
吴文胜 市城乡规划局技术科负责人
孙晶莉 市民政局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
张晓然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法规科技科副主任科员
曹钟顺 市统计局法规科科长
崔海军 市环境保护局法制科科长
苏帮武 市教育局科研教育科副主任科员
李淑兰 市审计局法制督查室副主任
于志江 市交通运输局政策法规科科长
张庆宏 市林业局政策法规科科长
薛 宇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法制科科长
张胜奇 市旅游局政策法规科科长
卢曾秀 市农业委员会政策法规科副科长
赵振宇 市水务局水政水资源科科长
孙 勇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政策法规宣传教育科副科长
董 臣 市烟草专卖局法规科科长
郝玉峰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法制科副科长
李跃军 市地方税务局政策法规科科长
周晓燕 市委党校副教授
董敬民 市委党校讲师
王甲山 东北石油大学教授
李 军 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副教授
曹 丽 海天庆城律师事务所主任
冀龙彬 黑龙江中胜律师事务所主任
王红梅 黑龙江德论律师事务所主任
孙茂成 黑龙江卓玖律师事务所主任
徐正平 黑龙江四维律师事务所主任
乔英男 大庆庚辰律师事务所主任
孙宗轩 黑龙江远东律师集团大庆分所主任
刘金魁 大庆大公律师事务所主任
孟 磊 黑龙江天地人和律师事务所主任
贾丽芳 黑龙江铁人律师事务所主任
袁 畅 海天庆城律师事务所副主任
曲春辉 黑龙江中胜律师事务所副主任
孙景斌 大庆油城律师事务所律师
杨 洪 大庆油城律师事务所主任
大庆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政府法制办公室。职责是:集中受理、审查行政复议委员会管辖的行政复议案件;承担行政复议委员会其他日常工作。
市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栾福成(兼)
二○一○年六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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