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财行(2014)46号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
《河南省省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省直各部门:为加强和规范河南省省直机关国内差旅费管理,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河南省实施〈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办法》,参照《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财行[2013]531号),我们制定了《河南省省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河南省省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
附件
河南省省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河南省省直机关国内差旅费管理,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河南省实施〈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办法)),参照《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财行(2013J531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省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省委和省工商联,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省直机关勺。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差旅费是指省直机关工作人员临时到常驻地以外的国内地区(不含港澳台地区)开展公务活动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
第四条省直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公务出差审批制度,严格履行出差审批手续。出差必须按规定报经单位有关负责人批准,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格差旅费预算管理,控制差旅费支出规模;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严禁异地部门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
第五条省财政厅按照分地区、分级别、分项目的原则制定省直机关出差差旅费标准,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市场价格及消费水平变动情况适时调整。
第二章城市间交通费
第六条城市间交通费是指省直机关工作人员因公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出差乘坐火车、轮船、飞机等交通工具所发生的费用。
第七条出差人员应当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见下表:交通工具火车(含高铁、动轮船(不包其他交通工具(不车、全列软席列飞机级别括旅游船)包括出租小汽车)车)火车软席(软座、省级及相当职务人员软卧),高铁/动一等舱头等舱凭据报销车商务庄,会列软J席列车一等软座火车软席(软座、厅局级及相当职务人员软卧),高铁/动二等舱经济舱凭据报销车一等座,全列软席列车一等软座火车硬席(硬座、其余人员便卧),高铁/':动三等舱经济舱凭据报销车二等座、全列软席列车二等软应省级及相当职务人员出差,因工作需要,随行一人可以乘坐同等级交通工具。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
第八条到出差目的地有多种交通工具可选择时,出差人员在不影响公务、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应当在乘坐交通工具规定等级内,选乘经济便捷的交通工具。
第九条乘坐飞机的,民航发展基金、燃油附加费可以凭据报销。
第十条乘坐飞机、火车、轮船等交通工具的,每人次可以购买交通意外保险一份。所在单位统一购买交通意外保险的,不再重复购买。
第三章住宿费
第十一条住宿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入住宾馆(包括饭店、招待所,下同)发生的房租费用。
第十二条住宿费限额标准按出差目的地不同分省内、省外制订。省内出差住宿费限额标准为省级及相当职务人员每人每天不超过800元,厅级及相当职务人员每人每天不超过480元,其他人员每人每天不超过330元。省外出差按照财政部发布的相关地区出差住宿费限额标准执行(见附件)。对于住宿价格季节性变化明显的城市,住宿费限额标准在旺季可适当上浮一定比例,具体规定由省财政厅另行发布。
第十三条省级及相当职务人员住普通套间,厅局级及以下人员住单间或标准间。
第十四条出差人员应当在职务级别对应的住宿费标准限额内,选择安全、经济、便捷的宾馆住宿。
河南省财政厅入口
第四章伙食补助费
第十五条伙食补助费是指对工作人员在因公出差期间给予的伙食补助费用。
第十六条伙食补助费按照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省内出差每人每天100元包干使用。省外出差按照财政部发布的相关地区出差伙食补助费标准执行(见附件)。
第十七条出差人员应当自行用餐。凡由接待单位协助安排用餐的,应当向接待单位交纳伙食费。
第五章公杂费
第十八条公杂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发生的市内交通和通讯费用支出。
第十九条公杂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每人每天80元包干使用,不再报销与市内交通、通讯相关的费用支出。
第二十条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提供交通工具的『应向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交纳相关费用。出差人员由所在单位免费提供交通工具的,应如实申报,公杂费减半发放。第六章
报销管理
第二十一条出差人员应当严格按规定开支差旅费,费用由所在单位承担,不得向下级单位、企业或其他单位转嫁。
第二十二条城市间交通费按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凭据报销,订票费、经批准发生的签转或退票费、交通意外保险费凭据报销。住宿费在标准限额之内凭发票据实报销。伙食补助费按出差目的地的标准报销,在途期间的伙食补助费按当天最后到达目的地的标准报销。公杂费按规定标准报销。未按规定开支差旅费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
第二十三条工作人员出差乘坐火车,从当日晚8时至次日晨7时乘车6小时以上的,或连续乘车超过12小时的,可购同席卧铺票。符合规定而未购买卧铺票的,按本人实际乘坐火车硬}座票价的60%给予补助。可以乘坐软卧而改乘硬卧的,不再给予补助。乘坐全列软席列车,从当日晚8时至次日晨7时乘车6小时以上的,或连续乘车超过12小时的,可以乘坐软卧。符合乘坐软卧规定而改乘软座的,按本人乘坐软座票价的40%给予补助。
第二十四条工作人员出差结束后应当及时办理报销手续。差旅费报销时应当提供《河南省省
直机关出差审批表》,机票、车票、船票、保险费票据及住宿费发票等凭证。住宿费、机票支出等按规定用公务卡结算。伙食补助费、公杂费,原则上转入职工个人借记卡或单位工资代发户。
第二十五条财务部门应当严格按规定审核差旅费开支,对未经批准出差以及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费用不予报销。实际发生住宿而无住宿费发票的,不得报销住宿费以及城市间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当天往返未住宿的,城市间交通费凭据报销,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按规定报销。当天往返但公务活动超过半天的,可安排午休房,房费在住宿费限额标准一半内凭据报销。
第七章监督问责
第二十六条各单位应当加强对本单位工作人员出差活动和经费报销的内控管理,对本单位出差审批制度、差旅费预算及规模控制负责,相关负责人、财务人员等对差旅费报销进行审核把关,确保票据来源合法,内容真实完整、合规。对未经批准擅自出差、不按规定开支和报销差旅费的人员进行严肃处理。一级预算单位应当强化对所属预算单位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重大问题向省财政厅报告。"各单位应当自觉接受审计部门对出差活动及相关经
费支出的审计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