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抚顺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1.10.21
∙【字 号】抚政办发[2011]90号
∙【施行日期】2011.10.21
∙【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
正文
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抚顺市滴灌节水农业工程领导小组的通知
(抚政办发〔2011〕9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按照《辽宁省实施1000万亩滴灌节水农业工程推进方案》要求,为科学高效、规范有序地开展我市滴灌节水农业工程项目建设,市政府决定成立抚顺市滴灌节水农业工程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领导小组”),负责全市滴灌节水农业工程规划、指导和督促检查工作。其组成人员如下:
抚顺市财政局 组 长:王桂芬 市政府市长
副组长:杨学海 市政府副市长
宁文彦 市政府副秘书长
祁 玮 市农委主任
成 员:王金华 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金雅兰 市科技局局长
于扬福 市财政局局长
黄恒标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吕新志 市水务局局长
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委,主要负责全市滴灌节水农业工程建设的综合协调及信息上报工作。办公室主任祁玮(兼)。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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