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国家医疗器械监督抽检结果的通告(第1号)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公布日期】2021.03.17
【文 号】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通告2021年第22号
【施行日期】2021.03.17
锦州发布最新消息【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药政管理
正文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通告
2021年第22号
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国家医疗器械监督抽检结果的通告(第1号)
  为加强医疗器械监督管理,保障医疗器械产品质量安全有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对电位设备、金属接骨螺钉等14个品种进行了产品质量监督抽检,共33批(台)产品不符合标准规定。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 抽检项目不符合标准规定的医疗器械产品
  (一)B型超声诊断设备/超声彩血流成像系统2台:分别为成都汇声科技有限公司、Esaote S.p.A百胜股份有限公司生产涉及样品在检验过程中不能正常使用、识别、标记和文件不符合标准规定。
  (二)电位设备1台:烟台亚利朗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生产,涉及正常工作温度下的连续漏电流和患者辅助电流不符合标准规定。
  (三)金属接骨螺钉3批次:分别为广东施泰宝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爱派司生技股份有限公
司、Synthes GmbH辛迪思有限公司生产,涉及最大扭矩和断裂扭转角、尺寸(螺纹顶径和底径)不符合标准规定。
  (四)麻醉机(麻醉系统)3台:分别为北京亿安吉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江苏奥凯医疗设备有限公司、南京晨伟医疗设备有限公司生产,涉及传输气体浓度的准确性、麻醉气体输送系统、呼出气量监测不符合标准规定。
  (五)人工晶状体1批次:1stQ GmbH生产,涉及光焦度不符合标准规定。
  (六)天然胶乳橡胶避孕套3批次:分别为Nipponeka Industries Sdn.Bhd、东洋松蒲乳胶(锦州)有限公司生产,涉及爆破体积和压力、针孔不符合标准规定。
  (七)无创自动测量血压计(电子血压计)5台:分别为湖南诺盾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深圳市贝莱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InBody Co.,Ltd.、深圳市惟拓力医疗电子有限公司、湖南三谊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生产,涉及说明书、可重复性、压力传感器准确性不符合标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