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FM-SPM 锦州富民速博曼饲料科技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SPM-SP200-2019
饲料原料鸡肉粉
2019-04-01发布2019-04-01实施锦州富民速博曼饲料科技有限公司发布
Q/SPM-SP200-2019
前言
锦州富民速博曼饲料科技有限公司制定本标准作为企业生产、销售的依据。本标准依据GB/T1.1-2009编制起草。
本标准由锦州富民速博曼饲料科技有限公司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锦州富民速博曼饲料科技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那士敏于春宏
本标准自公布之日起,有效期三年,到期复审。
Q/SPM-SP200-2019
饲料原料鸡肉粉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饲料原料鸡肉粉的术语和定义、要求、试验方法检测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分割可食用鲜肉过程中余下的部分为原料,经高温蒸煮、灭菌、脱脂、干燥、粉碎获得的产品。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
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5009.44-2003肉与肉制品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GB/T6432饲料粗蛋白测定方法
GB/T6433饲料粗中脂肪测定方法
GB/T6435饲料中水分和其他挥发性物质含量的测定
GB/T6436饲料中钙的测定
GB/T6437饲料中总磷的测定分光光度法
GB/T6438饲料中粗灰分的测定
GB10648饲料标签
GB13078饲料卫生标准
GB/T14699.1饲料采样
GB/T17811动物性蛋白质饲料胃蛋白酶消化率测定过滤法
JJF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测规则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方法》(国家质检总局75号令)
《饲料原料目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第1773号公告)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饲料用鸡肉粉
以分割可食用鲜鸡肉过程中余下的部分为原料,经破碎、蒸煮、灭菌、干燥、脱脂、冷却、粉碎而成的产品。
4.要求
4.1原料要求
应来源于同一动物种类,除不可避的混杂,不得添加羽毛及消化道内容物,不得额外添加骨;不得使用发生疫病和含禁用物质的鸡组织。
4.2感官指标
应符合表一的规定
表1
项目指标
外观黄至黄褐油性粉状物
气味具有鸡肉粉固有的气味,无异味
4.3理化指标
应符合表二的规定
表2
项目指标
粗蛋白质%≧60
粗脂肪%≦14
水分%≦10
粗灰分%≦20
钙%≦  3.6
总磷%≦  1.8
酸价(以KOH计)mg/g≦  5.0
挥发性盐基氮mg/100g≦100
胃蛋白酶消化率%≧88
4.4卫生指标
符合GB13078的规定
4.5净含量
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
5、试验方法
5.1感官指标检测
在自然光线下,凭目测和鼻嗅进行。
5.2理化指标检测锦州发布最新消息
5.2.1粗蛋白质检测
按GB/T6432规定的方法进行
5.2.2粗脂肪检测
按GB/T6433规定的方法进行
5.2.3水分检测
按GB/T6435规定的方法进行
5.2.4粗灰分检测
按GB/T6438规定的方法进行
5.2.5钙检测
按GB/T6436规定的方法进行
5.2.6总磷检测
按GB/T6437规定的方法进行
5.2.7酸价检测
按GB/T19164-2003中附录B规定的方法进行
5.2.8挥发性盐基氮检测
按GB/T5009.44规定的方法进行
5.2.9胃蛋白酶消化率检测
按GB/T17811规定的方法进行
5.3卫生指标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