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信息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一、信息与技术保障中心为气象局网络日常管理机构,对信息网站的建立和信息发布具有管理权。中心负责全局网络的规划、建设、应用开发、运行维护与用户管理。
二、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实施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气象局成立网络信息安全领导小组,各级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的网络信息安全责任人,负责本单位内网络的信息安全管理工作。
    三、实行信息发布责任追究制度,所报送的一切信息必须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规,真实有效的。凡因虚假、反动、情等内容而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报送者承担,如属个人因素影响信息发布工作,将追究责任。
四、各单位应设立专(兼)职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员,负责相应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工作。
(一)网络管理员应定期更换管理员密码,及时注销无效用户;及时发现并处理网络安全问题。
(二)不允许单位以外人员单独接触计算机网络系统资源。
(三)各用户要加强安全保密意识,注意个人ID及密码的保密,不得与他人共用系统的账号。
五、各单位应结合保密要求,制订计算机安全保密管理的具体措施,坚持谁主管、谁主办、谁负责锦州发布最新消息的原则,各单位属于业务工作范围的信息,在发布前必须由本单位主管领导审核,签署同意意见并存档备案,然后由各单位信息管理员在校园网上发布。主办单位应对信息的合法性和相关问题负责。
六、对于违反本规定的入网单位和个人用户,由保障中心给予警告、停止有关单机入网等处理。情节严重的,依照局有关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如触犯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者,移交公安、司法部门处理。违反本规定,给国家、集体或者他人财产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