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中医药发展的若干意见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江西省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6.06.12
【字 号】赣府发[2016]27号
【施行日期】2016.06.1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药政管理
正文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中医药发展的若干意见
 
赣府发[2016]27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中医药是我国独特的卫生资源,蕴藏着巨大的经济潜力。我省中医药底蕴深厚,具有良好的资源条件、文化积淀和产业基础,发展前景十分广阔。紧紧抓住当前人民众对中医药需求日益扩大的历史机遇,围绕打造中医药强省战略,积极推进中医药产业、事业融合发展,对于深入贯彻“发展升级、小康提速、绿崛起、实干兴赣”十六字方针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的通知》(国发〔2016〕15号)精神,加快推进我省中医药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以创新升级为发展主线,以中医药融合、“中医药+”为发展路径,以多种经济成分并举为发展主体,着力推动一二三产业相结合,着力推动深化改革与扩大开放相结合,不断提升我省中医药产业核心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努力打造中医药强省。
  (二)发展目标。
  到2020年,基本建成以中医医疗、养生保健、康复养老、健康旅游为重点的省、市、县三级中医药健康服务体系,推动全省1-2个设区市、50%的县达到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建设标准,二级以上中医医院普遍设立国医堂、治未病中心,30%的二级以上中医医院成为区域中医医疗中心,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普遍具备中医药综合服务能力,形成2-3家集团化发展、连锁式经营的中医药养生保健服务企业。
  到2020年,建成全国最重要的中药材种植养殖、加工、现代制药基地和交易物流中心。全省中药材种植面积达到100万亩,建成30个赣产道地药材和优势中药材种植基地;中药产业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规模不断壮大,年销售收入超百亿元企业达到5家,全省中药产业主营业务收入年均增长15%以上,达到1000亿元;构建比较完善的中医药创新体系,中医药工程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临床研究基地等国家级、省级创新平台分别达到10家、50家,产学研医相结合的中医药技术创新、协同服务进一步加强。
  二、重点任务
  (一)提升中医医疗服务能力。
  1.健全中医医疗服务网络。全省各市、县和有条件的区至少办好1所公立中医类医院,其规模、设施、功能达到国家和省规定的基本标准。实施中医医院标准化建设工程,高标准建设省级中医医院、热敏灸医院,建成国家级区域中医诊疗中心、中医临床研究基地。重点建设10个省级区域中医医疗中心,推进12所设区市和50所县级中医医院改扩建,提升中医医疗服务水平。在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中医馆、国医堂等中医综合服务区,加强中医药设备配置和中医药人员配备,力争所有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70%以上的村卫生室具备中医药服务能力。 (责任单位:省卫生计生委、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列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2.促进中西医结合。整合资源建设江西省中西医结合医院,建成国家级中西医结合临床诊疗和研究基地。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和专科医院要按照国家标准加强中医临床科室、中西医结合临床科室、中药房建设。支持医疗资源比较密集的市、县(区),将部分中医特明显的综合医院转型为中西医结合医院。加强中西医临床协作和应急能力建设,搭建中医药应急平台。全面实施江西西医师学习中医专项行动计划,加强“西学中”骨干培训,建设省级“西学中”骨干培训中心。 (责任单位:省卫生计生委、省发改委、省财政厅)
  3.推进中医服务集约化发展。建设省级国医院、市级国医馆、县级国医堂、基层中医药综合服务区,组建国医院(馆、堂、区)医疗联合体。拓宽融资渠道,实行市场化运作,加快推进中医康复(热敏灸)联盟连锁化经营、集团化发展,组建江西省热敏灸联盟集团,培育国际知名的中医药品牌和服务机构。在全省培育并形成一批重点(特)专科和优势(专病)中心,建设区域优势专科(专病)分级诊疗协同体。 (责任单位:省卫生计生委、省发改委、省财政厅)
  (二)发展中医养生保健服务。
  4.建设中医养生保健服务体系。鼓励社会力量举办中医养生保健机构,支持集团化或连锁
化经营。鼓励中医服务机构走进机关、学校、企业、社区、乡村,开展服务活动。推动中医医院治未病科室建设,为众提供中医健康咨询评估、干预调理、随访管理等服务,探索融健康文化、健康管理、健康保险于一体的中医健康保障模式。鼓励中医医院、中医医师为中医养生保健机构提供保健咨询、调理和药膳等技术支持。 (责任单位:省卫生计生委、省人社厅)
  5.发展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推动中医药与养老融合发展,开创医养结合新模式,促进中医医疗资源进入养老机构、社区和居民家庭。鼓励创办医养一体的中医康复医院,支持中医医院与养老机构紧密合作,建立快速就诊绿通道,鼓励二级以上中医医院设立老年病科并与养老机构建立合作关系。支持养老机构开展中医药健康服务,鼓励设立以老年病、慢性病防治为主的中医诊室,鼓励中医医师在养老机构提供保健咨询服务。支持社会资本新建以中医药健康养老为主的护理院、疗养院,探索设立中医药特医养结合机构,建设3-5个医养结合示范基地。充分发挥社区各类服务和信息网络平台作用,为中医医疗机构开展面向老年人的上门诊视、健康体检、保健咨询等服务提供便利。 (责任单位:省卫生计生委、省民政厅)
  6.培育中医药健康旅游。规划打造融入中医药元素的精品旅游线路,发展以中医药文化传播和体验为主题,融中医疗养、康复、养生、文化传播、中药材科考与旅游于一体的中医药健康旅游。推动中医药健康服务与旅游有机融合,建设生态平糖综合体、道教养生园、温泉养生中心等10个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基地和综合体,争创1个以上全国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 (责任单位:省旅发委、省卫生计生委、省文化厅)
  (三)做大做强中药制造业。
  7.打造一批骨干龙头企业。支持济民可信集团、仁和集团、汇仁集团、青峰医药集团、江中集团等中药生产企业进一步扩大规模,力争每家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都突破100亿元,争取1-2家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突破300亿元,进入全国领先行列。支持一批快速成长企业丰富产品线,加快形成领域内核心品种,力争年主营业务收入超过50亿元。积极帮扶一批独家生产、拥有知识产权或列入中药保护目录的品种提高市场占有率,力争喜炎平、金水宝、健胃消食片、康莱特等产品年销售额突破50亿元,新增10个销售额过10亿元重磅品种和20个销售额过亿元优势品种。加快推进企业兼并重组步伐,鼓励龙头骨干企业采取并购、控股、注资等方式实行资产重组和战略整合,发展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生物医药企业。 (责任单位:省工信委、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国资委)
  8.壮大中药特产业集。加快南昌、宜春、抚州等地中药特产业园区和鹰潭、赣州、吉安等地中药产业基地建设,推动各种生产要素聚集,延伸和完善产业链,促进研发机构与生产、制造企业的协同创新,促进中药材与中成药生产、保健食品与功能食品生产之间的分工协作,促进制造企业、流通企业以及印刷、包装企业的协作配套。支持中药饮片规范化炮制及提取物产业化,建设全国重要的中药饮片基地。支持樟树国家中药原料生产供应保障基地及中医药振兴发展试验区建设,重点打造中药质量检测、电子商务、文化交流、职业教育四大平台,抓紧建设道地中药材种植、中药及保健品研发孵化、中药饮片加工、中药现代化制造、中医药保健养生五大功能区。 (责任单位:省工信委、省发改委)
  9.促进中药材规范化种植养殖。制定中药材种养、采储技术标准,建立完善原产地标记制度,实施优质中药材生产工程,发展中药材产区经济,推进中药材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生产,保障和提升药材产品质量水平。建设濒危稀缺中药材种植养殖基地,重点针对龙脑樟、白芨、粉防己、蛇类、穿山甲等珍稀濒危药用物种,加快人工繁育,降低对野生资源的依赖程度。建设大宗优质中药材生产基地,重点发展栀子等赣产道地药材和铁皮石斛等优势大宗中药材,保障中成药大品种和中药饮片的原料供应。大力发展中药材种植养殖专业合作社和合作联社,提高规模化经营水平。鼓励中药生产企业向中药材产地延伸产业链,开展趁
鲜切制和精深加工,提高中药材资源综合利用。 (责任单位: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工信委、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卫生计生委)
  10.大力提升中药流通能力。强化中药店的现代化和人性化管理,增加中医咨询、门诊、售后服务等功能,支持药店设立中药专柜,增加中药品种并逐步提高所占比例。建设一批中药配送中心、电子商务中心、道地药材聚集区、城市药店及中医院末端网点,形成中药配送体系。争取形成以中心城市或传统中药材市场为中心的区域性中药材物流基地5个,培育中药材物流骨干企业10家。依托公共信息网络,建设省中医药公共流通信息交换平台,实现中医药物流信息互通共享。 (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食品药品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