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公布日期】2022.06.20
【字 号】赣府厅发〔2022〕21号
【施行日期】2022.06.2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经济运行
正文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林下经济是指依托森林、林地及其生态环境,遵循可持续经营原则,以开展复合经营为主要特征的生态友好型经济,包括林下种植、林下养殖、相关产品采集加工、森林景观利用等。发展林下经济,是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动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促进山区农民增收致富的重要途径,是纵深推进江西现代林业产业示范省建设的重要任务。为促进我省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聚焦“作示范、勇争先”目标要求,落实新发展理念和高质量发展要求,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以推进江西现代林业产业示范省建设为引领,围绕“扩规模、优品种、调结构、提质量、强品牌、拓市场”,以保护生态环境为
前提,以提高林地综合效益为核心,以促进农民增收为目的,进一步释放林地资源潜力,优化资源管理制度,科学规划产业布局,切实加大政策引导力度,全面推动林下经济向规模化、产业化、市场化、高效化发展,促进林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生态优先、绿发展。正确处理森林资源保护、培育与利用的关系,坚持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有机统一,协同推进生态保护和绿富民。在确保森林生态功能不下降的前提下,推进林下经济绿发展,建立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的林下经济发展体系。
  坚持市场导向、政策引导。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发挥新型经营主体推动作用,促进林下经济一二三产业协调发展。加强政策引导、资金扶持和市场监管,完善服务体系,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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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坚持因地制宜、突出特。根据资源禀赋、经营传统和环境承载力,聚集发展要素,优化产业布局,突出优势和特,培育主导产业、特产业、新兴产业和生态产品品牌,提高林下经济产业效益。
  坚持创新驱动、集约高效。加快机制创新、科技创新和产品创新,推动规模扩张向质量提升、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分散布局向集聚发展转变,培育发展新动能,增强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后劲。
  (三)主要目标。
  实施林下经济发展“三千亿工程”。到2027年,林下经济年产值达3000亿元以上,其中森林旅游与森林康养产业综合产值达到1500亿元。全省林下经济利用林地总规模达到5000万亩以上,带动全省参与林下经济生产经营的农户人数达到300万人以上。打造5个公共品牌和地理标志产品。培育10家林下经济类国家林业重点龙头企业、100家省级林业龙头企业。建立一批国家林下经济示范基地。构建以产地生态、产品绿、产业融合、产出高效为方向的林下经济发展格局,实现全省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重点任务
  (一)推进林下种养业量质提升。按照大食物观的要求,在保障森林生态系统质量的前提下,因地制宜推广林药、林菌、林果、林花、林粮等多种森林复合经营模式。抢抓我省建设
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契机,重点发展森林药材种植产业,主推道地药材种植,科学选择发展品种,大力推进森林药材规模化、规范化、生态化种植,强化中医药原材料供应基础。推进香精香料及其他林化原料林种植,新增一批香精香料种植基地。充分利用林下空间积极发展生猪、家禽、牛羊、蜂等林下养殖和林下饲草种植,统筹纳入禽畜养殖、动物防疫、加工流通和绿循环发展体系,拓展畜牧业发展空间。到2027年,全省林下种植、林下养殖利用林地面积分别达到1000万亩,其中森林药材种植面积达到200万亩以上,产量50万吨,产值200亿元。(责任单位:省林业局、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省供销联社,各市、县〔区〕人民政府。以下均需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不再列出)
  (二)推进林下产品采集加工转型升级。大力发展林下产品的采集加工、流通和销售业,延伸产业链,提高经济效益。采集林下用于食用、药用、工业和观赏产品,积极培育发展野生菌类、药材、山野菜等野生非木质资源采集业。大力推进人工种植产品采集加工转型升级,引育一批产地初加工经营主体,引导林下产品主产区建设产地建设初加工和储存基地,鼓励森林药材、森林食品产地趁鲜加工,支持推进森林药材、森林食品、林产化工等精深加工和副产品研发,促进循环利用和综合利用。大力发展松香松脂、天然香精香料、植物精油等采集加工产业,推进以吉安市为重点的松香、松节油等加工产业,以金溪、吉水为重点的
天然香精香料产业,以全南、寻乌为重点的天然植物精油产业,培育一批龙头骨干企业,形成集种植、加工、研发于一体的产业布局。到2027年,全省林下采集业利用林地面积达到1000万亩。(责任单位:省林业局、省农业农村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中医药局)
  (三)推进森林旅游与森林康养做大做强。不断提升森林生态系统质量,科学开展森林抚育、低产低效林改造,扎实推进重点区域森林“四化”建设,加快推进森林景观绿化美化,大力发展森林旅游、森林康养等生态旅游业。持续推进“一区两带三圈”森林旅游发展产业布局,积极建立一批“乡村森林公园”“森林康养基地”等,形成一批特森林康养旅游线路,打造森林康养旅游示范性景区。充分发挥森林生态公众服务功能,大力培育森林康养旅游新业态、新产品。积极发展森林医养、森林研学、森林旅居、森林温泉、森林运动、森林食疗等类型产品,逐步完善森林旅游与森林康养产品体系。高质量举办“森林旅游节”活动,积极推进“森林旅游+互联网”建设。到2027年,全省森林景观利用林地面积达到2000万亩,建成各类森林旅游目的地200处,森林康养基地200处。(责任单位:省林业局、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省体育局)
  (四)推进林下经济高效融合发展。鼓励各地、各经营主体结合实际制定林下经济发展中
长期规划,积极完善林下经济上下游产业配套,促进林下资源培育与加工制造有效衔接。积极推动国家林业产业示范区建设。推进林下经营主体做大做强,支持带动能力强、产业链条长的龙头企业申报国家、省级林业龙头企业,引导龙头企业发挥资金、技术和管理优势,打造一批国家林下经济示范基地,示范推广先进实用技术和发展模式。积极发展家庭林场、林业专业合作社、股份合作林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引导适度规模经营,大力推广“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订单生产”等运作模式。到2027年,培育林下经济类国家林业重点龙头企业10家、省级林业龙头企业100家、国家林下经济示范基地30处。(责任单位:省林业局、省农业农村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中医药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