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西省智慧城市建设工作指南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江西省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公布日期】2015.06.25
【字 号】
【施行日期】2015.06.2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城市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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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西省智慧城市建设工作指南的通知
 
各设区市政府,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单位,省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为了促进我省智慧城市科学务实、有序健康地发展,我办制定了《江西省智慧城市建设工作指南》。现印发给你们,供参考。
 
省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6月25日
   
江西省智慧城市建设工作指南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的通知》和
《国务院关于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若干意见》以及国家八部委下发的《关于促进智慧城市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参照省住建厅、省发改委、省工信委印发的《关于推进我省智慧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相关要求,规范我省智慧城市建设,促进我省智慧城市科学务实、有序健康地发展,特制定本指南。
  一、发展情况
  智慧城市是利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空间地理信息集成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是实现城市规划、建设、社会管理和服务智慧化的新的城市形态,对我省实现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发展目标,破解城市发展难题、提升公共服务能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我省11个城市(区)成为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城市,智慧城市建设取得了积极进展。但也暴露出在智慧城市建设中缺乏顶层设计和统筹规划、建设思路不清、工作推进的体制机制滞后的问题,一些地方政府在智慧城市建设中大包大揽、贪大求全、盲目建设,导致标准不统一、资源难共享、业务难协同、网络信息安全风险突出,亟待加强引导。
  二、建设思路
  围绕基础设施智能化、产业发展现代化、城市管理精细化、公共服务便捷化、生活环境宜居化、网络信息安全长效化,面向信息化基础设施、产业发展、城市管理、公共服务、保障机制等诸多领域,按照走集约、智能、绿、低碳的新型城镇化道路的总体要求,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加强政府引导,统筹物质、信息和智力资源,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创新应用,加强城市管理和服务体系智能化建设,积极发展民生服务智慧应用,强化网络信息安全保障,有效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居民幸福感受,促进城镇化发展质量和水平全面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