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报价承诺法》开标程序及有关规定的通知
制定机关
公布日期
2015.08.04
施行日期
2015.09.01
文号
赣建招〔2015〕4号
主题类别
效力等级
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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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报价承诺法》开标程序及有关规定的通知
  赣建招〔2015〕4号
  各设区市和省直管试点县(市)建设局(建委)、宜春城管局,省农垦、冶金、南昌铁路建管站(办):
  《报价承诺法》自2015年1月1日在全省推广运行,根据运行情况,我厅进一步优化了《报价承诺法》(赣建招[2014]4号)的开标程序,使之更趋于简化、合理可行。现将优化调整后的《报价承诺法》开标程序及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一、调整《报价承诺法》开标程序为:从已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中,随机抽取备选投标人,其他投标人退场;解锁后,再随机抽取投标人,并将其投标文件送评标委员会评审(调整后的开标程序详见附件)。
  二、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当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少于3家时,或者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本次招标失败的,招标人可向招标监管机构申请择日重新开标,也可重新组织招标。
  三、选择重新开标,招标人应通过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重新开标的公告,公告时间应不少于5个工作日。投标人不需再递交相关投标文件,开标时仍采用投标人已递交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已认定为资审不合格或者废标的投标人不再参加。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项目重新开标再次招标失败的,招标人应当重新组织招标。
  四、本通知自2015年9月1日开始执行。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5年8月4日 
     
  附件
  《报价承诺法》开标程序
  为简化开标程序,提高招投标工作效率,现将《关于在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项目中全面推行报价承诺法评标的通知》(赣建招[2014]4号)附件《报价承诺法》开标程序调整如下:
  二、开标程序
  (一)开标会开始,宣布开标会纪律、开标会有关事项和申请投标企业个数;招标人将已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随机编号。
  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超过30个时,招标人在已随机编号的投标人中随机抽取30个备选投标人(不排序),宣布备选投标人名单,其他投标人退场。
  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在30个以内(含30个)15个以上时,所有投标人均作为备选投标人(不排序),宣布备选投标人名单。
  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在15个以内(含15个)时,宣布投标人名单。
  备选投标人(或投标人)先对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锁(采用资格后审的,同时对电子资格标进行解锁),招标人再对所有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锁(含电子资格标)。
  (二)开启备选投标人(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宣布所有备选投标人(或投标人)的承诺报价;响应要约价的为有效投标报价,未响应的投标无效。
  (三)招标人在有效投标报价的备选投标人中随机抽取15个投标人(不排序),经查验相
关证件(证书)有效后,其投标文件(采用资格后审的,含资格标。下同)送评标委员会评审。剩余的备选投标人作为侯补投标人。
  当投标人投标文件(或资格标)存在重大偏差(或资格条件不满足)被认定为投标无效(或资审不合格)的,招标人应当在侯补投标人中再随机抽取并补足投标人数量,经查验相关证件(证书)有效后,将其送评标委员会评审,直至经评审的合格投标人达到15个。当侯补投标人个数不足以补足15个时,则全部补充进入证件(证书)查验和评审程序。
  有效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少于等于15个时,经查验相关证件(证书)有效后,其投标文件全部送评标委员会评审。
  (四)查验证件(证书)包括:投标人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投标保证金的递交凭证等证书材料原件;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并宣布牵头人,外省进赣投标人需提供进赣备案手续。电子化招标项目,系统自动显示投标人的相关信息,现场进行验证并比对,投标人应当自带证书原件备查。
  (五)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再对其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申请人(含侯补投标人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后,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少于3个时,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本次招标失败。招标人可结合招投标实际情况选择重新开标,或者重新组织招标。
  (六)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当合格的投标人达到15个时,侯补投标人不再补充参与审查和评审,退场。
  开标程序进入随机抽取中标人或者中标侯选(排序)人阶段;经评审合格的投标人不足15个的,则全部进入随机抽取中标人或者中标侯选(排序)人程序。
  (七)宣布评标结果,并宣布经评审存在重大偏差被废标的投标人名单(采用资格后审的,同时宣布资格审查合格或者不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名单)。
  (八)招标人在开标现场从合格的投标人中随机抽取中标人或者中标侯选人,既第一次随机抽取的编号(指开标时招标人随机抽取的投标人编号,下同)所对应的投标人为中标人或者第一中标侯选人,第二次随机抽取的编号所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侯选人,第三次随机抽取的编号所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三中标侯选人。评标委员会对中标人或者中标侯选人的排序结果进行确认。
  (九)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确认的结果,当场宣布中标人或中标候选(排序)人。宣布开标会结束。
               
——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