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计划
师、天府金融英才等项目,重点支持一批处于行业领先、引领创新发展的高端人才;青年拔尖人才类别设天府科技菁英、天府社科菁英、天府金融菁英等项目,重点支持一批创新能力强、发展潜力大的青年高端人才。
工作机制
在四川省委、省政府领导和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由四川省委组织部(省人才办)会同省委宣传部、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教育厅、科技厅、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农业厅、卫生计生委、金融工作局、国防科工办、社科联、科协等部门,组建“天府万人计划”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负责整个计划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
四川省委组织部(省人才办)承担协调小组日常工作,负责“天府万人计划”的具体统筹实施,牵头制订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协调有关部门开展申报评审,指导各地人才培养工作。各地、各部门(单位)要明确机构和人员,负责与四川省人才办工作衔接,推进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的高层次人才培养工作。
杰出人才类别,由四川省科协设立天府杰出科学家平台;领军人才类别,由四川省科技厅设立天府创新领军人才、天府
四川省重视人才队伍建设
创业领军人才平台,四川省委宣传部、教育厅、卫生计生委、农业厅、金融工作局分别设立天府文化领军人才、天府名师、天府名医、天府农业大师、天府金融英才平台,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等部门设立天府工匠平台;青年拔尖人才类别,由四川省科技厅、社科联、金融工作局会同有关部门分别设立天府科技菁英、天府社科菁英、天府金融菁英平台。涉军项目的申报评审,由各平台部门会同四川省国防科工办负责组织实施。
各地、各部门积极配合开展“天府万人计划”推荐遴选工作,落实有关特殊支持政策,同时,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实际,统筹整合现有人才选拔培养工程(项目),分层开展高层次人才培养支持工作,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所在单位负责入选者的具体培养、使用、管理、服务等工作,为人才成长和发挥作用提供必要工作生活条件,促其早出成果、多出成果。
支持计划及条件
一、“天府万人计划”杰出人才(天府杰出科学家项目)计划支持100名,每年遴选一批,每批10名左右。基本条件:研究方向瞄准世界科技前沿,在科学技术或工程技术领域作出系统的或重大的、创造性的成绩和贡献的领军型科学家和杰出工程技术专家,具有成长为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万人计划”杰出人才甚至世界级科学家的潜力。
二、“天府万人计划”领军人才,计划支持1200名,每年遴选一批,每批120名左右。
——天府创新领军人才项目,计划支持200名,每批20名左右。基本条件:主持省部级重大科研任务、领衔高层次创新
团队、领导国家级创新基地和重点学科建
设的科技人才和科研管理人才,其科学研
究工作具有重大创新性和产业转化前景。
——天府创业领军人才项目,计划支
持200名,每批20名左右。基本条件:运
用自主知识产权创办科技型企业的科技人
才,或具有卓越经营管理才能的高级管理
人才,其创业项目符合四川省战略性新兴
产业发展方向并处于领先地位,具有高成
长性和产业化前景。以近5年创办企业的
主要创始人为主。
——天府文化领军人才项目,计划支
持100名,每批10名左右。基本条件:拥
护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社会主义,政
治坚定、德艺双馨,具有开拓创新精神,
在哲学社会科学、新闻出版、文化艺术、
文博事业、文化产业和国际文化交流合作
等领域取得重要成果、作出突出贡献,知
名度较高,社会影响力较大。
——天府名师项目,计划支持200
名,每批20名左右。基本条件:忠诚于党
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
针,长期从事一线教学工作,为人师表、
师德高尚,在教育思想和教学方法上有重
要创新,教学成果、培养学生等方面贡献
突出,在教育领域和社会享有较高声望。
——天府名医项目,计划支持200
名,每批20名左右。基本条件:热爱医疗
卫生事业,长期从事临床工作,医术精
湛、医德高尚,在重大疾病预防、诊治和
医学科技创新、学科专业发展等方面作出
突出贡献,在医疗卫生领域和社会享有较
高声望。
——天府工匠项目,计划支持100
名,每批10名左右。基本条件:具有高超
技艺和精湛技能,长期在企业和一线岗位
工作,为企业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的
研发和革新作出突出贡献,或掌握民间传
统技能、绝招绝技的知名技艺人才,其技
能技艺在行业领域处于领先水平,行业影
响力和知名度高。
——天府农业大师项目,计划支持
100名,每批10名左右。基本条件:长期
在农村基层和农业生产一线工作服务,在
农业新产品新技术的研发推广、农业生产
等方面业绩突出,为农民增收致富、脱贫
奔康作出突出贡献,在行业和全社会具有
较大影响。
——天府金融英才项目,计划支持
100名,每批10名左右。基本条件:具有
全球视野、通晓国际规则、熟悉金融运
作、善于金融创新,在金融理论研究、金
融创新产业化中取得重大成果,为打造西
部金融中心作出重要贡献的战略领军人才
和高级管理人才。
三、“天府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
才,计划支持1000名,每年遴选一批,每
批100名左右。
——天府科技菁英项目,计划支持
500名,每批50名左右。基本条件:年龄
40周岁以下,一般应当取得博士学位,在
自然科学、工程技术重点领域崭露头角,
具有较高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潜能,为
所从事科研领域同龄人中的拔尖人才,具
有成为相关领域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的发展
潜力。符合条件的教育卫生人才、技能人
才、农村实用人才也可申请纳入。
——天府社科菁英项目,计划支持
200名,每批20名左右。基本条件:年龄
40周岁以下,一般应当取得博士学位,在
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重点领域具有较
强的创新发展能力,取得同行公认的较高
学术成就和较广社会影响力,具有成长为
四川人才网最新招聘信息2022年四川省哲学社科领域带头人和天府文化领
军人才的发展潜力。
做大省级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引导基金,优先用于入选者创新创业投资或融资支持。鼓励金融机构为入选者创办企业优先提供融资担保等支持政策。
六、岗位职称。鼓励所在单位选聘杰出人才、领军人才入选者担任首席科学家、首席研究员、首席工程师、首席技师。对青年拔尖人才入选者,可按规定破格参加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和评审。允许入选者经所在单位同意,到科技型企业兼职并按规定取得相应报酬或奖励。
七、薪酬待遇。鼓励事业单位在绩效工资分配中对“天府万人计划”入选者给予薪酬激励,杰出人才、领军人才入选者所需绩效工资可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单列,并根据人才使用情况专项调整。鼓励企业对“天府万人计划”入选者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制、项目工资等,支持未上市国有科技型企业按规定对入选者开展股权和分红激励。
八、住房保障。鼓励支持各地综合采取人才公寓、购房补贴、租房补贴等方式,为符合条件的入选者提供住房保障。支持人才集聚的企事业单位、产业园区,利用自身存量用地建设人才公寓。入选者未购买自用住房的,可优先申请政府提供的人才公寓;愿意购买自住用房的,在政策允许条件下,其购买不受户籍、限购等政策限制;对贷款购买自住用房的,有条件的地区可提供相应的房贷贴息等。
九、医疗和子女入学。入选者在管理期内,凭《“天府万人计划”入选证书》,由四川省卫生计生委办理《特约医疗证》,享受省优秀专家医疗待遇,其所需医疗资金按原渠道通过现行医疗保障制度解决,不
足部分由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解决。入选者子女,无论是否具有中国国籍,在就读小学到普通高中期间可有一次自由选择公办学校机会,其中,就
读义务教育的,在子女户籍所在县(市、
区)范围内选择;就读普通高中的,在子
女户籍所在市域范围内选择。
十、培训休假。各地和有关主管部
门每年有计划地选派入选者到国内外知名
大学、研究机构和企业开展学习考察,到
各级党校和干部学院开展学习培训,优先
支持参加重要学术交流活动、赴外研修访
问。四川省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障厅会同有关部门每年组织部分人员进行
疗养休假,所在单位及各地、各部门应组
织相应的疗养休假活动,保证入选者每年
能集中休假10至15天。
十一、表彰激励。入选者在管理期
内,按照《四川省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办
法(试行)》,分别给予杰出人才、领
军人才和青年拔尖人才每人每月2000元、
1500元、1000元岗位激励资金。优先推荐
“天府万人计划”入选者申报国家“万人
计划”相应项目。在推荐申报中国科学院
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外籍院士)、四川杰
出人才奖、科学技术奖、天府友谊奖、四
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四川
省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等项目时,对入
选者给予重点倾斜。对代表性强、贡献突
出的海内外高层次人才,积极推荐进入政
府决策咨询机构,担任党代会代表、人大
代表、政协委员。
管理服务
一、建立科学遴选机制。建立科学的
评审专家选择、回避机制和评审工作监督
机制,对各项目组织实施进行全程监督,
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维护“天府万人
计划”的公信力和权威性。建立评委随机
抽取、动态调整机制,对违反有关评审规
定的不再纳入评委库。组织开展计划实施
中期、后期评估,研究提出改进意见。
二、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入选者按
5年周期进行管理,管理期满后由四川省
人才办会同有关方面进行考核,考核合
格的可纳入第二个管理周期。入选者在四
川省内转换工作单位的,经省人才办审核
同意,省财政资助经费一并流转;调离四
川的,资助经费视合同履行情况部分或全
部收回。对弄虚作假骗取入选资格,或违
反职业道德、学术不端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的,或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取消入选资
格,不再保留相应工作生活特殊待遇,获
得的资助资金依法予以追回。
三、加强资助资金监管。四川省委组
织部(省人才办)会同财政、审计等部门
联合成立专项资金监督小组,加强对资助
资金使用情况的检查、监督和审计。用人
单位应单独建账核算,确保专款专用,不
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截留、侵占或挪用。
对虚报冒领、套取骗取、挤占挪用等各种
违规违纪行为,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
处分条例》的规定严肃处理处罚,并追
回财政资助资金。对涉嫌严重违纪或违法
犯罪的,按规定移送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
处理。
四、加强联系服务。依托四川省委
组织部高端人才服务中心、人力资源和社
会保障厅专家服务中心设立“天府万人计
划”服务窗口,负责协调落实有关特殊支
持政策。定期举办专家国情省情考察研修
班,经常性开展联谊交流、咨询服务、走
访慰问等活动,支持各地和重点园区普遍
建设创新创业服务平台,为入选者提供优
质服务。对入选者工作岗位发生变化、取
得重大成果、患严重疾病等方面情况,所
在单位要及时报告。科
(内容源自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障厅网站。责编:李莉)